首页> 中文期刊>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国-东盟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探讨

中国-东盟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探讨

         

摘要

中国-东盟区域经济、次区域经济的深入发晨,提出了法律服务人才的适应性同题,现行的法律人才结构远不能满足中国-东盟经济发展的需要,这种缺陷源于我国法律人才培养教育模式的缺陷.为此,应该对我国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结构性的调整,以培养适应性的、实战型人才.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