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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合伙的法律地位

         

摘要

关于合伙在民法中的法律地位,学者们颇有争议,概括起来有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合伙不能成为民事主体,民事主体只限于自然人和法人,合伙仅为自然人或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特殊方式而已;二是认为合伙是自然人和法人之外的又一民事主体,包括“非法人团体说”、“准法人说”“法人说”、和“第三民事主体说”等;三是认为合伙能否成为独立民事主体,应根据具体的情况区别对待,一些简易的合伙没有组织或字号,不能成为民事主体,合伙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成为民事主体。要想确定合伙的法律地位,必须首先界定清楚合伙的概念以及合伙的权利和义务,然后方能确定合伙能否成为民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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