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合肥师范学院学报》 >两大法系国家检察官公诉权的比较及启示

两大法系国家检察官公诉权的比较及启示

         

摘要

大陆法系国家与英美法系国家的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公诉机关,均享有公诉职权,但二者拥有的职权范围和起诉裁量权不同.借鉴两大法系国家检察官公诉权的各自优势,我国人民检察院应在简化酌定不起诉的操作程序、增加暂缓起诉的规定、取消"转诉"规定和适当规定检察机关的求刑权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以求完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