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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州县官任期“三年一任”说质疑——基于四川南部县知县的实证分析

         

摘要

清代政书没有实授知县任期的直接记载,现有的三年之说主要受外官大计和历俸制度的影响,针对的也是实授官,署理、代理知县的任期则为研究者所忽略.据多种文献的互证互补可知,清代四川南部县共有167任、155位知县,官衔分实授、署任和代理三种,能确定官衔的145任知县中,实授52任,署任80任,代理13任.在能确定任期的109任知县中,实授知县平均任期最长,为2.4年;署任知县任数最多,平均任期只有0.9年;代理知县的平均任期为1.5月.官员迁调、差委、丁忧、患病、议降议革是影响实授知县任期的主要原因.署任知县的平均任期与署理为期一年、督抚的随意调署以及任内遇有委署别缺、战死、病故及革职等情况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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