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新余学院学报》 >我国核损害赔偿制度之完善

我国核损害赔偿制度之完善

         

摘要

目前我国关于核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框架已初步形成,但核损害赔偿实体规范权威性差、规则性弱,程序规范阙如,难以满足日益发展的核事业之需要。要修正这些缺陷,须选择多元的核损害赔偿立法模式,科学界定核损害赔偿范围,提高损害责任限额、落实强制责任险及完善国家补偿机制以健全核损害赔偿责任机制;畅通救济途径、明确诉讼管辖及延长诉讼时效以完善核损害赔偿的程序。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