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公民的伦理身份及其养成

公民的伦理身份及其养成

         

摘要

公民是积极参与公共实践、具有公共理性、承担公共伦理义务、促进公共福祉的道德主体,其根本特征是具有公共认同、公共理性、公共风范等构成的公共精神.政治是公民合作的实践体系,其目的是追求公共福祉,政治通过法治与制度实践,提升公民技能;教育通过学校生活形式,培育公民的公共精神.教育培养伦理型公民,才能把人的健全发展与社会的良好建构统合起来.当代教育需要走出对个人谋取市场化利益的工具性职能训练,在制度、目标、内容、结构的全方位改革中转向公民精神的培育.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