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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西北地区救灾制度的考察

         

摘要

民国时期,为了适应救灾的严峻形势,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专职的救灾机构,救灾体系更加完善。同时,中央和地方制定了较为详尽的救灾法规,做到救灾有法可依,赈灾规范有序,特别对救灾人员的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力图从人员素质上保证救灾高效化。此外,国民政府还实行一系列临时政策,以应对各地多发的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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