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选》“诗”类的编排是编纂者经纬人文的体现:首先按照入选诗歌的体式进行编排,依次分为“诗”“歌”“杂诗”“杂拟”四种体式,以与《诗经》相关联的紧密程度从高到低依次编排。《文选》“诗”类在体式之下,再按照题材内容、诗歌主旨及各类型诗歌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编排。“军戎”作为两栖的类型,处于“诗”“歌”之间,亦“诗”亦“歌”,但又非“诗”非“歌”。“歌”体中作品的编排是由关乎国之大事的官方乐辞到有曲名的文人乐辞,最后到民间歌辞与杂类歌辞。以“杂”为名的诗歌类型(“杂歌”“杂诗”“杂拟”)都具有诗歌体式与诗歌题材内容的双重含义,或无法根据音乐进行归类,或因题材内容博杂难以归类,故总归为“杂”。《文选》“诗”类的编纂与编排,一“经”一“纬”,双线交织,体现出编纂者的诗歌辨体意识及其诗学观念,既重视诗歌化成天下的实际教化功用,又兼顾情采与人文辞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