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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用于高度远视矫治的硬性角膜接触镜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高度远视矫治的硬性角膜接触镜,包括镜片,镜片包括一体成型的中央光学区、周边光学区及边弧区,中央光学区位于镜片的中心区域,周边光学区围绕中央光学区设置,边弧区围绕周边光学区设置;中央光学区为符合患者眼球屈亮度的正透镜,周边光学区为负透镜,正透镜的外表面为球面或非球面,负透镜的外表面为非球面,镜片的外表面为非球面。通过佩戴本发明的硬性角膜接触镜,既可以使高度远视患儿获得清晰稳定的视力,防止发生弱视、提高弱视治愈率;又能在戴镜同时,在周边视网膜形成远视性离焦,促进高度远视患儿的眼轴发育,缩短弱视治疗时间,提高脱镜率。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12731684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2021-04-30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周籽秀;

    申请/专利号CN202110090139.X

  • 申请日2021-01-22

  • 分类号G02C7/04(20060101);G02C7/02(20060101);

  • 代理机构11616 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孙娜

  • 地址 210006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吉印大道2007号

  • 入库时间 2023-06-19 10:48:02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医疗视力矫正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高度远视矫治的硬性角膜接触镜。

背景技术

儿童期是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儿童屈光不正是引起弱视的常见原因,弱视是影响儿童视力的常见眼病,而高度远视眼是形成儿童弱视的一个重要原因,不及时治疗,会引起视觉发育障碍导致弱视。因此,及时对患儿进行有效的光学矫正可以防止弱视的发生及提高弱视的治愈率。

目前,临床上对于高度远视儿童的矫正方式主要有:佩戴框架眼镜、佩戴日戴型硬性角膜接触镜(RGP)。佩戴正透镜的框架眼镜矫正高度远视时,存在镜片厚重、镜心不吻合、棱镜效应、巨大像差及畸变、视野缩小等问题。RGP虽然解决了框架眼镜矫正所存在的问题,但是由于镜片同属于正透镜的原因,RGP与框架眼镜都是达到在视网膜中心形成清晰物象,中周部的成像位于视网膜前方,成像壳仅在视网膜中心区吻合,很难达到摘镜。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高度远视矫治的硬性角膜接触镜,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技术问题。

本发明的上述技术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

一种用于高度远视矫治的硬性角膜接触镜,包括镜片,所述镜片包括一体成型的中央光学区、周边光学区及边弧区,所述中央光学区位于镜片的中心区域,所述周边光学区围绕中央光学区设置,所述边弧区围绕周边光学区设置;

所述中央光学区为符合患者眼球屈亮度的正透镜,所述周边光学区为负透镜,所述正透镜的外表面为球面或非球面,所述负透镜的外表面为非球面,所述镜片的外表面为非球面。

本发明的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周边光学区于镜片半弦长3~5mm外开始渐进离焦,以在周边视网膜形成远视离焦。

本发明的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周边光学区始终使得周边视网膜远视离焦3.00D。

本发明的进一步设置为:当所述周边光学区的度数为+2000度~0度时,所述周边光学区的离心率为0~0.645。

本发明的进一步设置为:所述中央光学区外表面的离心率小于周边光学区外表面的离心率。

本发明的进一步设置为:所述镜片中心位置处的厚度为0.15~0.30mm。

本发明的进一步设置为:所述镜片的内表面为球面或非球面。

本发明的进一步设置为:所述中央光学区的直径为6.0~6.4mm。

本发明的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周边光学区的弧宽为3mm。

本发明的进一步设置为:所述边弧区的弧宽为0.6~1.2mm。

本发明的作用原理:

1.光线通过中央光学区在中央视网膜形成清晰物象,矫正患儿远视,防止弱视发生、提高弱视治愈率。

2.光线通过周边光学区,在周边视网膜形成远视性离焦,成像壳不仅在视网膜中心区吻合,中周部的成像位于视网膜后方,视网膜有向成像壳靠拢的倾向,从而促进眼轴发育,以使高度远视患儿获得更大的脱镜机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通过佩戴本发明的硬性角膜接触镜,既可以使高度远视患儿获得清晰稳定的视力,防止发生弱视、提高弱视治愈率;又能在戴镜同时,在周边视网膜形成远视性离焦,促进高度远视患儿的眼轴发育,缩短弱视治疗时间,提高脱镜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角膜接触镜戴于患者眼球上时的前视结构图;

图2是本发明的角膜接触镜戴于患者眼球上时的光路示意图。

图中:1、镜片;11、中央光学区;12、周边光学区;13、边弧区;2、眼球;21、视网膜;211、中央清晰影像区;212、周边离焦影像区。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前”、“后”、“上”、“下”、“左”、“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实施例1:

如图1-图2所示,一种用于高度远视矫治的硬性角膜接触镜,包括镜片1,镜片1包括一体成型的中央光学区11、周边光学区12及边弧区13,中央光学区11位于镜片1的中心区域,周边光学区12围绕中央光学区11设置,边弧区13围绕周边光学区12设置;中央光学区11为符合患者眼球2屈亮度的正透镜,周边光学区12为负透镜,正透镜的外表面为球面或非球面,负透镜的外表面为非球面,镜片1的外表面为非球面。具体来说,本发明的周边光学区12的外表面为非球面即周边光学区12外表面上的A点离心率不同于B点的离心率(参照图1)。

具体地,本实施例中的周边光学区12于镜片1半弦长3mm外开始渐进离焦,以在周边视网膜形成远视离焦。

具体地,本实施例中的周边光学区12始终使得周边视网膜远视离焦3.00D。

具体地,当周边光学区12的度数为+2000度~0度时,所述周边光学区12的离心率为0~0.645。

具体地,本实施例中的中央光学区11外表面的离心率小于周边光学区12外表面的离心率。

具体地,本实施例中的镜片1中心位置处的厚度为0.15mm。

具体地,本实施例中的镜片1的内表面为球面,镜片1验配流程及制造过程相对简单。

具体地,本实施例中的中央光学区11的直径为6.0mm。

具体地,本实施例中的周边光学区12的弧宽为3mm。

具体地,本实施例中的边弧区13的弧宽为0.6mm。

实施例2: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相同的特征不再赘述,不同的特征在于:

本实施例中本实施例中的周边光学区12于镜片1半弦长3.5mm外开始渐进离焦,以在周边视网膜形成远视离焦。

本实施例中的镜片1中心位置处的厚度为0.20mm。

本实施例中的镜片1的内表面为非球面,与眼球2贴合性好,舒适度更佳。

本实施例中的中央光学区11的直径为6.1mm。

本实施例中的边弧区13的弧宽为0.7mm。

实施例3: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或2相同的特征不再赘述,不同的特征在于:

本实施例中本实施例中的周边光学区12于镜片1半弦长4mm外开始渐进离焦,以在周边视网膜形成远视离焦。

本实施例中的镜片1中心位置处的厚度为0.25mm。

本实施例中的中央光学区11的直径为6.2mm。

本实施例中的边弧区13的弧宽为0.9mm。

实施例4: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或2相同的特征不再赘述,不同的特征在于:

本实施例中本实施例中的周边光学区12于镜片1半弦长4.5mm外开始渐进离焦,以在周边视网膜形成远视离焦。

本实施例中的镜片1中心位置处的厚度为0.28mm。

本实施例中的中央光学区11的直径为6.3mm。

本实施例中的边弧区13的弧宽为1.0mm。

实施例5: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或2相同的特征不再赘述,不同的特征在于:

本实施例中本实施例中的周边光学区12于镜片1半弦长5mm外开始渐进离焦,以在周边视网膜形成远视离焦。

本实施例中的镜片1中心位置处的厚度为0.30mm。

本实施例中的中央光学区11的直径为6.4mm。

本实施例中的边弧区13的弧宽为1.2mm。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的周边光学区12也可以于镜片1半弦长3~5mm外开始渐进离焦,以在周边视网膜形成远视离焦,上述实施例中所示不影响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此外,本发明的镜片1中心位置处的厚度也可以为0.15~0.30mm范围内的任意值,上述实施例中所示不影响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中央光学区11的直径也可以为6.0~6.4mm范围内的任意值,上述实施例中所示不影响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边弧区13的弧宽也可以为0.6~1.2mm范围内的任意值,上述实施例中所示不影响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参照图1-图2,当使用者欲矫正远视(即眼球成像距离过长)时,可先配戴本发明的接触镜,光线通过镜片1的中央光学区11时,会于眼球2视网膜21的中央清晰影像区211上成像,而当光线通过镜片1的周边光学区12时,由于周边光学区12的正屈亮度数低于中央光学区11,且周边光学区12的外表面为非球面,所以,周边影像皆会成像于视网膜21的周边离焦影像区212后方位置处,此时,眼球2为了使远方景物成像在视网膜21上便会促进眼轴发育,同时具有效推迟远视视力加深,藉此达到用以矫正、改善远视之效果。

上述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的部分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范围情况下,都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方法和技术内容对本发明技术方案做出许多可能的变动和修饰,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因此,凡是未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替换、等效变化及修饰,均仍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保护的范围内。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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