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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主义

合作主义的相关文献在1960年到2022年内共计158篇,主要集中在中国政治、社会学、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57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5902篇;相关期刊131种,包括天水行政学院学报、中国行政管理、社会科学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七届学术年会等;合作主义的相关文献由168位作者贡献,包括徐振伟、袁柏顺、郑秉文等。

合作主义—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57 占比:2.59%

会议论文>

论文:1 占比:0.02%

专利文献>

论文:5902 占比:97.39%

总计:6060篇

合作主义—发文趋势图

合作主义

-研究学者

  • 徐振伟
  • 袁柏顺
  • 郑秉文
  • 任一
  • 刘为民
  • 初宜红
  • 姚尚花
  • 宋惠芳
  • 张士杰
  • 张玉芳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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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赵欢
    • 摘要: 贫困大学生作为高校学生群体的一部分,他们的就业帮扶工作是高校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分析贫困大学生的就业现状及原因,找准贫困大学生就业工作存在的问题,基于合作主义的思路,高校、毕业生学院、用人单位合力解决贫困大学生就业问题。
    • 张晨; 刘育宛
    • 摘要: [问题]基层治理创新实践常常陷入命名式、标签式伪创新,不仅无法实现"给社区减负增能提效"的目标,反而造成基层治理的低水平重复.在各类创新琳琅满目的情况下,如何才能使基层治理创新更具持续性,并且规避"内卷化"风险?[方法]本研究以S区"红色管家"项目为个案,该项目初期面临多方面的内卷化风险,但最终通过创新走出一套有效的社区治理之道.我们通过参与式观察和深度访谈等方法跟踪了"红色管家"项目的运作过程并结合多种定性资料进行分析.[发现](1)如同诸多政府主导的基层治理创新项目一样,"红色管家"在项目初期也面临观念、利益以及组织等多方面的"内卷化"风险;(2)项目实施过程中逐步呈现出的实体化、制度化、专业化和协同化的特征,保障了"红色管家"项目创新发展的整体性、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持续性;(3)能否规避基层治理创新的"内卷化"风险,根本在于基层党组织力量能否成功嵌入项目全过程,发挥引领创新的核心主导作用;(4)党建引领下多方创新主体的协同、合作与调试,观念、制度与技术的融合,构成了制度创新能否突破"内卷化"困境的关键.[贡献]本研究梳理了基层治理创新"内卷化"问题的表征和成因.通过对"红色管家"项目案例的分析,本研究阐释了"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的内在机制,指出破解基层治理创新"内卷化"困境的关键在于新合作主义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建构.
    • 易开刚; 黄慧丹
    • 摘要: 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不仅是市场范畴的经济问题,而且是公共范畴的社会问题.基于多中心治理理论同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治理之间的对话,从合作主义视角构建了一个多中心协同治理框架,力图破解现有"运动式"治理困境.采用案例研究方法,聚焦于两家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治理实践,探究社会责任治理新模式.研究发现: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治理实践中"主体-路径"协同治理模式已初步成型,"目标协同-供需协同-横向协同-纵向协同"的协同机理能有效解析"主体-路径"协同过程.这一研究结论对于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治理具有较好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 鲁全
    • 摘要: 现有以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实践为基础的福利国家类型分析虽然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但并不适用于中国。文章在批判性反思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提出了"制度-管理"的新分析框架,将管理体制纳入到有关一国社会保障类型的分析中。文章将中国特色社会保障模式总结为政府主导的科层式合作主义模式,并对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进行了阐释。
    • 郑丁灏
    • 摘要: 利用网络安全漏洞实施攻击的安全事件频发,使网络安全漏洞治理成为保障国家网络安全的重要议程.当前,囿于在漏洞评级指标、漏洞披露政策以及"白帽子"法律责任层面缺乏整体性考量,我国网络安全漏洞治理框架亟待面向"合作主义"转型.为此,需通过行政与司法的合作明晰"白帽子"法律责任的边界,通过行政部门之间的合作搭建网络安全漏洞协同机制,通过行政与公众的合作拓宽社会公众参与漏洞治理的渠道,协力共筑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合作主义"范式.
    • 闫寒
    • 摘要: 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在于利益结构的日益分化,在此背景下,社会利益的协调与整合已经成为最重要和最紧迫的课题,而欧洲历史悠久的合作主义理念正好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可借鉴的路径。合作主义是一种关于协调利益冲突的社会结构理论,其基本观点是通过利益集团这一媒介,在社会与国家之间建立正式的制度结构,完成社会利益的协调与整合。在合作主义的思想框架内,利益集团之间首先是合作关系,合作框架内的利益集团是国家正式体制的一部分,具有公共身份的属性,克服其内部理性最大化所产生的负外部性,是合作主义模式的基本追求。
    • 蒋大兴
    • 摘要: 公司内部存在一种"冲突性的角色假定",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合作因为公司成立或聘任关系的形成而很快转化为竞争.公司法正是在此种竞争主义结构基础上构造出来的.由此,以竞争过程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为基础的三类代理问题成为公司法中的核心问题.可是,公司诸利益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是如何直接转化为竞争关系的?这可能与商法受到达尔文主义的影响关系密切.达尔文揭示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竞争主义逻辑,是西方近三百年来市场经济法制度的观念基础,也使得作为市场主体秩序基础的公司法养成一种竞争主义的结构.但人类是群体性动物,合作才是其存续的基础,公司组织更是以合作为前提而成立,"合作而非竞争"才是人类(包括公司)社会的主旋律.这是因为合作不仅可以节省交易成本、增加收益,还可包容创新.以合作主义为基础,公司法改革应实现以下转型:其一,公司治理应当从竞争性治理走向合作治理,淡化竞争性的公司治理结构;其二,节省强制,扩张公司内全员性激励性规范的开发空间,尤其是要认可熟人交易的合理性,缓和对关联交易的"不友好"规制立场;其三,节制诉权,公司法要改变"赋予诉权"解决纠纷的习惯,从"合则来不合则斗(诉)"转向"合则来不合则去(调)";其四,便利投资者退出,充分运用各类金融工具,引导形成多样化的主体退出机制,促进信托/理财融资方式退出机制的形成;其五,坚持整体性管理的观念,一体性解决营利性公司和非营利性公司的问题.一旦公司法的改革方向从竞争主义走向合作主义,我们就会看到另一种超越传统竞争逻辑的公司法景象.
    • 鲁全
    • 摘要: 现有以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实践为基础的福利国家类型分析虽然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但并不适用于中国.文章在批判性反思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提出了"制度-管理"的新分析框架,将管理体制纳入到有关一国社会保障类型的分析中.文章将中国特色社会保障模式总结为政府主导的科层式合作主义模式,并对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进行了阐释.
    • 盖策
    • 摘要: 贫困与饥荒被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视为提供基本必需品生产和分配的经济制度和政策体系失败的结构性后果.从国家和市场关系视角出发,森试图摆脱受到整体主义与功利主义影响的贫困识别桎梏,构建更富公平价值与特殊性内涵的贫困定义.权利话语体系中的国家与市场角色表现出相应的优势与不足.减少贫困的发生,一方面需要充分利用以自由流通、机会公平为基础的市场机制,另一方面亟待推进以社会权利和政治权利为核心的福利国家建设与民主进程.以普遍赋权为路径的主体角色激发和政治系统输入及通过国家——个体利益联结机制的建立以重构自下而上的合法性,制约了公共性偏离风险下政治和社会排斥的膨胀.此观点对于中国结构性贫困的治理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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