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纠纷
商事纠纷的相关文献在1987年到2022年内共计13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贸易经济、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30篇、会议论文5篇、专利文献121篇;相关期刊93种,包括法制与社会、人民司法、中国对外贸易等;
相关会议4种,包括第八届全国法律文化博士论坛、2012年市场经济与信用法治论坛、首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等;商事纠纷的相关文献由142位作者贡献,包括李琳、赵爱玲、吴漠尘等。
商事纠纷
-研究学者
- 李琳
- 赵爱玲
- 吴漠尘
- 房昕
- 曹新月
- 曹永斌
- 李华武
- 汪娜
- 罗伯特·科尔森
- 许娟
- 赵泽宇
- 魏胜利
- 黄晓云
- 丁新年
- 万学忠
- 于东辉
- 于建伟
- 于维同
- 仲蓓
- 何佳
- 何晶晶
- 余冬爱
- 余圆圆
- 冯倩倩1
- 刘凯辉
- 刘岩
- 刘敬东
- 刘海涛
- 刘萌萌
- 卢海燕
- 卢诗谣
- 叶林
- 吴俊
- 吴桐
- 周冠斌
- 周子渲
- 周小波
- 周群利
- 墨语
- 夏旭丽
- 孔玲玲
- 孙斌
- 孙斌1
- 孙明娟
- 宋安勇(整理)
- 尚文
- 尚明
- 崔析宗
- 张三鑫
- 张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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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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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贸易全球化发展,中资企业在印度开展经贸合作的同时,商事纠纷也日益增多,做好风险防范与化解已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商事调解规则作为一种处理合同纠纷的手段已得到印度政府支持,其在印度项目合同中有着广泛的应用,调解规则运用不当可能对当事方在处理项目纠纷时造成更大困扰,然而目前国内对于印度调解规则尚缺乏系统研究,为此本文对印度调解规则进行分析,并探索性提出如何在实践中把握调解规则的建议,以期为相关实践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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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子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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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事仲裁是当前除民事诉讼外最主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其较诉讼而言具有许多自身的优点。由于其较少受行业和领域的限制,因此在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国家,商事仲裁更为人们所认可并大范围适用在商业纠纷方面。伴随着改革开放,我国与外国之间的商品往来越发紧密频繁,国际贸易迅速发展,这使得在商事纠纷解决方面也需要与国际同步接轨,尽快发展我国的商事仲裁已经成为经济进步的客观情况和必然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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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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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步伐加快,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各类商事纠纷也将进入高发期。产生商事纠纷,怎么办?面对日趋复杂化的利益格局和日益多元化的利益诉求,诉讼、仲裁等传统手段已不能完全满足商事主体需求,立足传统"东方经验"、融合西方实践特色的调解制度,正在成为解决商事纠纷的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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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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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10周年。10年来,中国—东盟双边贸易额从2010年的2928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6415亿美元,2020年东盟历史性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而中国已连续10年是东盟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形成中国与东盟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的良好格局。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成为全球最具活力的自由贸易区之一,中国与东盟各国商事法律合作存在的语言文化、法律差异、市场需求、商事纠纷救济等方面问题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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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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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请问是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吗?我们有一宗股权回购纠纷需要调解。”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近日接到一宗海口某投资咨询公司与某科技管理公司签订股权回购协议的纠纷案件。该案件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不大,但是案情却十分复杂,法律关系难以分辨,涉及了股权回购、明股实债等法律关系的区分问题。面对这种情况,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随即指派熟悉此种问题的特邀调解员刘美波律师进行调解,经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双方当事人按原有协议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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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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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仲裁作为一沖社会纠纷化解机制,其具有高效、经济、灵活、保密性强等特性,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具有无可替代的优势,是商事纠纷发生后,被作为优先选择的纠纷化解手段之一。本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至2020年的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为调研样本(主要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以分析司法实务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化解问题的对策与方以期能对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实务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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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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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大背景下,为建设属于我国的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我国的国际商事法庭制度应运而生.作为新生事物,我国的国际商事法庭制度还有待完善,对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尚有空白,而协议管辖制度作为国际民商事诉讼制度的核心自然是研究的重点.基于我国现行的国际商事法庭协议管辖制度,本文拟从协议管辖的形式要件、案件受理范围、实际联系原则三个方面对重构我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协议管辖制度提供相应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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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震;
陈志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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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以来、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多措并举,从司法审判的全流程开展延伸式法律服务,推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截至今年10月,宜昌全市法院审结公司、股权等商事纠纷及合同类案件1693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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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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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9月17日,海南省第一家民办非营利企业性质的专业商事纠纷调解机构——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挂牌成立(以下简称中心),标志着海南省落实《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建立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与国际调解规则相衔接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迈出实质性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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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诗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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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具备了更为迫切的发展需要.近年来,广州积极推进商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已初步在组织与制度基础、品牌效应、合作模式等方面占据优势,然而要想真正成就大湾区商事纠纷解决中心的地位,目前在行业规范、调解运行实效、对标国(区)际程度方面仍存在不足.有鉴于此,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及现实需求,广州应注重将"优势效应"融入到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构建中,通过强化制度优势、凸显技术优势、扩大联动优势成就其在大湾区商事纠纷解决的核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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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斌
- 《第八届全国法律文化博士论坛》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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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碑刻史料的记载,清代苏州地区已经形成了由各工商业行会管理本行业的商业自治秩序.针对各类商事纠纷与违规行为,各行会采取了申请官府立碑示禁、推行行会活动宗教化这两种事前预防措施,并且将财产罚、身份罚、名誉罚等多种颇具中国特色的惩处手段作为事后惩处措施.与此同时,地方官府亦将工商业行会规约作为最重要的裁判依据,以解决繁杂的商事纠纷.行会与官府的力量共同发挥作用,有效地维护了清代的商业自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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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彧
-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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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就现有民法立法的形式外观而言,无论是《民法通则》还是《民法总则》在立法技术上都从未出现民商合一或者民商分立的描述,《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只是在其行文逻辑中以“民事关系”作为其调整对象,即便《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在相关章节中出现有关呈现商事主体特征的“企业法人”和“营利法人”的概念及其规范,但在严格遵循民法展开逻辑的前提下,这些法人类型在民事立法技术上也仅是一种涉及民事法律关系时可能涉及主体类型的确认,是民法对“法人”这一虚拟法律主体的人格确立,而非对商事主体准确的法律概括(反而言之,即非经注册的组织或者团体在商法逻辑项下也可能构成“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