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制度
婚姻制度的相关文献在1953年到2022年内共计1098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社会学、中国史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090篇、会议论文8篇、专利文献520篇;相关期刊699种,包括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社会等;
相关会议8种,包括第二届中国原生态民族文化高峰论坛、首届中国法学名家论坛、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等;婚姻制度的相关文献由1101位作者贡献,包括张志永、余华林、谢凤华等。
婚姻制度
-研究学者
- 张志永
- 余华林
- 谢凤华
- 赵伟
- 周华
- 周相卿
- 张劲辉
- 惠焕章
- 王轩民
- 田野
- 陆冠京
- 丁鼎
- 仲斐
- 任凤琴
- 何星亮
- 何永福
- 傅建成
- 冯敏
- 冯爱红
- 刘亚杰
- 刘传标
- 刘全
- 刘明
- 刘齐
- 吴尚坤
- 吴建国
- 吴跃农
- 周浩礼
- 唐政平
- 姚国平
- 尹建元
- 尹珊珊
- 岳广腾
- 崔兰琴
- 张晶晶
- 张毓杭
- 张邦炜
- 张邦铺
- 张雪
- 戴小华
- 文珍
- 景晓艳
- 朱洗
- 李佩玲
- 李娟
- 李宁
- 李明辰
- 李桂娥
- 李红春
- 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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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彩文;
丁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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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世纪60年代,我国著名民族考古学家和民族学家、云南民族大学汪宁生教授对永胜县六德乡彝族支系他留人的婚姻形态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概括出他留人婚姻制度具有性自由、婚姻不稳定以及双系继嗣等特征,为民族学开展婚姻家庭研究提供了一个经典案例,丰富了学界有关早期婚姻制度研究的内容,但也留下了有关他留人婚姻制度的一些疑惑。基于长期深入的田野调查,通过对他留人婚姻制度的深度描绘和重新解读,发现他留社会隐藏于动荡与自由的婚姻制度之下的禁忌和规则,探寻出他留人社会制度与两性关系之间的内在逻辑,对汪先生半个世纪前的疑惑作出了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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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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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太行地处偏僻,经济文化落后,传统大家族观念深厚,存在着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等婚姻陋俗。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对传统婚姻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促进新的婚姻观念的传播,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根据地人民的思想,使传统的婚姻制度受到动摇,女性逐渐从传统的婚姻束缚中解放出来并投身革命,这极大促进了根据地的妇女解放,也为抗战的胜利奠定了深厚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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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富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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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实现男女平等、婚姻自由,我国将改革婚姻制度作为重要任务,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它以“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女性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为原则,建立新的婚姻制度和家庭关系,为实现男女平等提供了法律保障。1953年3月,我国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规模壮阔的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1])北京市委积极响应号召开展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使婚姻法内容在北京市各阶层群众中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极大提升了女性的社会家庭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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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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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婚姻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制度。生活在汉藏文化交融地带的白马藏人传统婚姻制度以“族内婚”为主,近年来出现了大量的“族际婚”。这种婚姻制度从“划分边界”向“跨越边界”的变迁,是在国家政策和经济发展的推动下,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加强、频繁和深入的结果。因交往交流交融而产生的“跨越边界”的行动,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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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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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古罗马法是古代西方法的典型代表,是西方法制文明的历史渊源。其中,古罗马法中对有关婚姻和家庭的法律规定对于 21 世纪的世界各国对家庭和婚姻的观念和法律制度仍然存在着十分深远的借鉴和启示。本文主要通过分析古罗马法中对家庭和婚姻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探讨这些制度的优劣之处,进而提出其对我国家庭婚姻立法的启示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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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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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古代的婚姻习惯虽然离我们已经比较久远,但是时至今日,部分地方仍然保留着古代婚姻的习惯。古代婚姻大多趋于维护家族地位和伦理道德,三纲五常就成了古代婚姻制度的中心。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现在很多的良好的婚姻风俗早已经不复存在,比如《礼记·曾子问》中曾说:“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也。”这些看似的繁文缛节,却是如今不可易见的文化。本篇文章将从婚姻制度的特点,婚姻的限制与解除等方面来介绍古代婚姻,希望可以以此来将好婚姻制度传承下来,一些不好的制度可以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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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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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古罗马社会的文化昌盛、经济繁荣,为法治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制定了奴隶制社会最完备、最发达的法律制度,在世界法制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古罗马法关于婚姻家庭制度的规定既先进,又全面,对今天我国婚姻法的制定有启示和借鉴作用。本文主要以古罗马婚姻解除制度的形式、内容为基准,通过对比明确我国民法典婚姻编中离婚制度的优劣,以及罗马法婚姻制度对我国婚姻制度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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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图照说明1.男主角莱曼在梦境中,幻想着操控两位妻子,让她们和谐共处,在三人充满诡异扭曲的“快乐享受”中,莱曼不再避讳和忍受,第一次宣泄出对于两位妻子积压已久的“真心话”2.男主角莱曼通过在非洲草原与雄狮对话,表达了对于婚姻制度的鄙夷,以及对于“至高权力”和“妻妾成群”的向往,莱曼直面自己内心最深处的欲望,唤醒了心中的“雄狮”,发出想要打破道德规则桎梏的“狂吼”3.莱曼在梦中回到了当年自己去探望“爱妻”蕾娅的场景,蕾娅在莱曼无尽的拖延和欺骗中,生下了他们的孩子,本该喜悦的莱曼,却发现蕾娅想要离开他。于是,莱曼的心头被愤怒和嫉妒的阴云萦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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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开建;
晏雪莲
- 《2016国际儒学论坛暨亚洲文明交流互鉴北京国际学术研讨会》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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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葡萄牙是一个以天主教为国教的民族国家,在近代国家与法制兴起以前,葡萄牙人的婚婚姻礼俗是天主教礼仪的重要表现形式,而且严格地受制于天主教有关礼仪的规定.澳门葡萄牙人天主教信仰如同中国儒家传统,将家庭视作社会的基本单元,继而把家庭婚姻关系的稳定视作世俗社会得以维系的前提.故而,教友的婚姻问题一直是天主教会的重要事工,天主教会婚姻制度对世俗婚姻影响巨大,是处理当时世俗婚姻的主要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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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涵伟;
龚月琴
- 《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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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权利既可通过法定而产生,也可根据民间规范而产生。在乡土社会存在早婚、包办婚姻、仪式婚、无合意婚、被拐买婚姻等特殊婚姻现象,如何保护当事人的婚姻权利,这就需要发挥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双重积极作用来保护人们的婚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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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华
- 《1-6世纪中国北方边疆·民族·社会国际学术研讨会》
|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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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朝时期,"妓"主要是对以表演歌舞、演奏器乐为业的女子的称谓。根据妓隶属范围的不同,北朝时期,"妓"大致可以分为宫妓、营妓、家妓等几类。其中,家妓在北朝尤盛,主要由官贵豪富之家豢养。北朝私家养妓的目的,一是借其歌舞愉情,彰显贵富之势;二是赖其恣情纵欲,逞淫逸之快。北朝官贵豪富之家养妓盛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北朝的社会风气、婚姻制度和乐舞艺术。关于北朝家妓问题,前贤已作了一定的阐释。本文拟在前贤研究的基础上,对北朝家妓的主要来源、社会地位和私家养妓所产生的影响等方面略加考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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