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关系
婚姻家庭关系的相关文献在1956年到2022年内共计38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社会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78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39698篇;相关期刊256种,包括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法学、法律适用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第六届学术研讨会暨第二届全国心理咨询师大会、2010全国婚姻家庭研讨会暨纪念新中国首都婚姻法颁布60周年大会等;婚姻家庭关系的相关文献由384位作者贡献,包括叶志宏、巫昌祯、周芸芸等。
婚姻家庭关系—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39698篇
占比:99.05%
总计:40078篇
婚姻家庭关系
-研究学者
- 叶志宏
- 巫昌祯
- 周芸芸
- 唐德华
- 姜秀花
- 孙若军
- 崔立文
- 张一兵
- 林丹
- 段玥婷
- 潘允康
- 王开云
- 王歌雅
- 程天权
- 褚玉龙
- 许育红
- 谢廷有
- 邰喜彬
- 陈建文
- Γ.А.卓依金娜
- А.Ф.塞维林娜
- 丁伯俨
- 丁洋洋1
- 丁磊
- 万志红
- 乌呼勒
- 乐慧
- 乔庆恩
- 乔蕤琳
- 于晓北
- 于荣
- 付宗碧
- 仲英
- 任小奇
- 伏健
- 何力平
- 何友良
- 何开文
- 何青
- 俞炜华
- 傅懿韫
- 傅郑生
- 傅鼎生
- 兰瑛波
- 关印
- 冉启玉
- 冯敏
- 冯雪红
- 冷向洋
- 刘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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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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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传统生育观念以男女双方订立婚姻并组建家庭作为家族理想。苏中地区、关中地区、滇中地区的“两头婚”等小众生育模式虽然满足了当代青年及其原生家庭的特殊需求,但对新生子女的成长、原生家庭的联结以及青年男女的情感产生了不利影响,国家层面应协同推进完善的配套制度,家庭层面应转变传统宗族理念,个人层面应树立理性婚育观念,以此因应潜藏于新兴生育模式背后生育意愿下降和生育率走低的生育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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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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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台县妇联围绕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倡导建立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加强部门合作,整合社会资源,切实提升婚姻家庭服务水平,推进落实“家家幸福安康工程”。一是多载体开展婚姻家庭类纠纷预防前置教育。县妇联联合法院、司法等部门创新推出“指尖云课堂”线上宣法、现场法庭进镇村释法、“法治高台巾帼行”五进普法、模拟法庭演绎亮法、女法官流动课堂巡讲等法治宣教模式,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等妇女儿童家庭权益类法律法规进行深度普法宣法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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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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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大连市民政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为统领,以婚俗改革探索创新为着力点,聚焦群众关切,优化各项服务,积极打造和谐婚姻家庭新样本,取得显著成效。婚姻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再添新名片做好强基础各项保障。近年来,受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区市县婚姻登记机构环境与服务不断提升、交通便利等因素影响,群众普遍选择区市县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业务,原有乡镇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业务量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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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营造幸福的港湾--法律维护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家庭是社会的钿胞,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是建设法治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民法典对保护家庭成员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关系作了明陛规定?婚姻家庭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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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雪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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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居住权制度的历史渊源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它是一项用益物权,主要用于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是起源于罗马法时代的一个古老的法律概念,在罗马法时代就有着明确的规定。在罗马共和国期间,婚姻家庭关系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而居住权就是为了解决婚姻家庭中的生活保障问题而设计出的制度。在罗马法中,因居住问题而使用他人房屋共涉及三项权利:居住权、使用权、用益物权,这三项权利均属于人役权,居住权作为人役权发挥着救助、抚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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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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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位著名的心理学家说:“家庭不仅是个人生活的起点,也是人格形成的源头。婚姻家庭关系越牢固,教育子女的条件就越好。”离异家庭子女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心理或多或少地受到了父母离异的影响。有研究表明,离异家庭环境下子女容易出现自卑、抑郁、学习动机下降等心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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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舒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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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国时期女性被赋予平等的诉讼权利,法律意识开始觉醒,因此社会司法实践中涌现出大量以女性为诉讼方的家庭纠纷案件,其中,作为家庭内部矛盾的婆媳之争,也逐渐走出家庭走上法庭.通过对民国时期的案卷文本梳理与解读,发现处于家庭不同身份地位的婆媳双方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面临困顿局面,尤其是媳方在诉讼道路上面临重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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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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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一直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因其既深切关系到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也切实涉及市场交易关系的安全。在《民法典》颁布前,我国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制大体可分为以下三个时期:首先是法律并未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时期。《婚姻法》第41条仅规定了“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并未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这一概念,也未规定其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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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平时对儿子比较严厉,也缺乏交流,导致父子关系紧张。现在他17岁了,突然怀疑我不是他亲爸,要求做亲子鉴定。请问,我国法律对确认亲子关系这件事是怎么规定的?沈先生(山西大同)律师意见:亲子关系是民法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之一,是明确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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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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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在我国,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条文散见于各类法律法规之中,法律名称中带有“家庭”的目前为止有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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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波;
乐慧
- 《2010全国婚姻家庭研讨会暨纪念新中国首都婚姻法颁布60周年大会》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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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维系稳定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不仅是个人的意愿,也是社会的责任、法律的使命.让离婚选择更趋理性,疏导环节势在必行.在促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中,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通过拓展服务路径;通过民政搭台、部门联手;通过法律、心理咨询服务;通过柔性探讨,帮助困境夫妇理性解决婚姻危机、提高面对婚姻逆境的处理能力,对促进婚姻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卢湾区"婚姻家庭咨询室"的建立,为广大当事人提供了答疑解惑的平台,其一对一的接待模式和人性化设计不仅大大保护了当事人来访的隐私权,也提高了当事人的安全感,从而使咨询服务更具针对性,凸显了"家庭婚姻咨询室"以为个体服务为出发点、从提高个人素质起步带动整个家庭文明提升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