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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制

宪制的相关文献在1989年到2022年内共计9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中国史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0篇、相关期刊66种,包括法制与社会、开放时代、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 宪制的相关文献由85位作者贡献,包括任锋、张学博、屠凯1等。

宪制—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90 占比:100.00%

总计:90篇

宪制—发文趋势图

宪制

-研究学者

  • 任锋
  • 张学博
  • 屠凯1
  • 张强
  • 王人博
  • 王旭
  • 程洁
  • 高全喜
  • 于明
  • 任锋1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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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力
    • 摘要: 本文旨在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什么由工人阶级领导,并以工农联盟为基础。这是因为:工人阶级是世界近代以来的工业化/现代化的动力和象征;传统农耕中国必须通过革命和建设实现工业化/现代化,重构现代中国;占中国人口最多的农民必须逐步加入这一进程,不只是作为工人阶级的同盟,更是加入工人阶级队伍。本文还以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的农业机械化历程为例证,论证了前述论题。
    • 许超
    • 摘要: 培根是国家理性思潮在英格兰传播及演变过程中的关键人物。他看似矛盾的政治立场可以在国家理性的逻辑中得到更好的理解。国家理性思潮到培根这里才算真正颠覆了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古典政治传统,并确立起政治的自主地位。除了以必然性原则为维护国家利益的政治手段进行辩护,他还从英格兰现实出发,提出商贸和海权两种符合国家理性的政治主张。宪政传统对于培根来说并不构成对国家理性的限制,反而能够规范国家权力,奠定现代国家的合法性基础。
    • 王栋
    • 摘要: 《大宪章》是以特许状形式书写的封建集体契约,也是传统习惯和法律的成文化,既形塑了中古英国的国家之制,又展现了中古英国宪制的整体图景。《大宪章》先以教会自由奠定王国公共秩序的基础,继而通过修正的封建关系重塑王国的政治结构,辅以司法改革,调整王国的整体治理,确认并维护了王国自由人广泛不一的主体权利。《大宪章》也设计了实施机制,包括政教仪式、男爵委员会和武装反抗,不过《大宪章》的实施效果有限。在《大宪章》的宪制图景中,国王是王国的代表,对法律负有忠诚义务,《大宪章》体现了王在法下原则。
    • 王人博
    • 摘要: 中国的宪制发端于近代,以1840年为关键时点。这种宪制话语由人民、民主、民权、共和、国体等一系列概念组成,探究这些概念本身的发端与演进,对研究中国宪制及其相关制度实践而言尤具价值。这些关键词的引进及其发展并不是单向地接受彼时更为先进的西方及日本概念,而是概念语词在中国本土“再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颇具西方性的语词被中国知识者转用在本土语境之中,也被赋予了充满历史印迹的任务。辗转于语言和文化之间的中国宪制语境中的诸关键词,也就随着特定的译法流露出不同的神韵,也为我们研究中国宪制的特定意涵提供了丰富的学术资源。
    • 美布莱恩·S.哈尼; 杨安卓(译); 吴媛(译)
    • 摘要: 由于量子计算和密码学的最新发展,区块链技术未来的安全前景将受到威胁。一直以来,区块链点对点系统的技术复杂性要求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介入,以促进区块链网络的跨金融交易。当前法律学界将区块链描述为一个去中心化的点对点系统,以支持财政和金融市场的安全分权。然而,考虑到量子计算的最新进展,区块链技术并不是安全的。此外,该技术的合法性还受联邦政府的意愿约束,而区块链技术正试图分散联邦政府的经济体系。本文首次对区块链的安全性与法律的交集进行了后量子分析。此外,这是第一篇分析国会、美联储和区块链技术在货币创造中的复杂关系的法律学术文章。为此,本文对有关区块链技术的金融分权影响的传统假设提出了挑战。最终,本文采用跨学科分析方法,基于信息学、法律和经济学的分析视角,论证区块链技术无法提供建立点对点支付系统的合法或者说安全方法。
    • 摘要: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勇受访指出,这两个修订草案的通过标志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权力、在国家层面、采用“决定+修法”的方式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立法工作顺利完成,具有十分重要、十分深远的政治意义、宪制意义和法律意义。
    • 摘要: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勇受访指出,这两个修订草案的通过标志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权力、在国家层面、采用"决定+修法"的方式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立法工作顺利完成,具有十分重要、十分深远的政治意义、宪制意义和法律意义。
    • 王世涛
    • 摘要: 引言《大国宪制》对中国"宪制"进行了知识考古。然而,在《大国宪制》中,苏力不时语出惊人,挑战宪法学者的认知共识甚至价值底线。如所谓《大宪章》限制了国王权力的说法只是"部分法学家的意淫"。
    • 杨敬之
    • 摘要: 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要尊重教育规律和教育科学。法律是概括的,宪法尤为抽象,"讲故事学宪法"的方式能拉近宪法与青少年的距离,尤其符合青少年学习宪法的认知能力。《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规定:"培养和增强青少年的国家观念和公民意识。"故事中有宪制,事例中有法理,本栏目聚焦青少年宪法教育,旨在讲好宪法故事,解答中小学法治课堂上的疑惑,使青少年感悟宪法理念,体察法治力量。
    • 吴睿佳
    • 摘要: 非常态治理状态下,局部或整体的法秩序不得不进行相应的改变以适应现实治理需求,而法秩序的"应变"需在"宪制"这一根本制度框架的合理约束下完成.为了表述和度量一国宪制对非常态治理需求的能动适应性,可以引入和建构"宪制韧性"这一概念.通过考察"宪制韧性"所指向的一系列治理议题,可以进一步发现,应当强化"宪制韧性"以实现宪制对国家治理能力的"驾驭",而非单纯的"限制"或"约束".而这一过程的实质,就是在宪制这一"国本"不发生根本性动摇的前提下,通过精细化的立法设计,增强法秩序对非常态治理需求的适应性,以确保国家的核心功能、结构、反应能力和民众认同不受治理危机和治理风险的重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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