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临床学
法医临床学的相关文献在1991年到2022年内共计147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外科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346篇、会议论文131篇、专利文献41300篇;相关期刊120种,包括证据科学、法医学杂志、法制博览等;
相关会议15种,包括决策论坛——政用产学研一体化协同发展学术研讨会、全国第九次法医学术交流会、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五次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等;法医临床学的相关文献由2434位作者贡献,包括王旭、邓振华、张玲莉等。
法医临床学—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41300篇
占比:96.55%
总计:42777篇
法医临床学
-研究学者
- 王旭
- 邓振华
- 张玲莉
- 狄胜利
- 郭兆明
- 陈晓瑞
- 杨天潼
- 项剑
- 刘技辉
- 赵小红
- 刘兴本
- 于丽丽
- 张鑫
- 刘子龙
- 徐晓明
- 郑传斐
- 王晓明
- 夏文涛
- 王元兴
- 霍家润
- 黎宇飞
- 刘莹
- 张志威
- 张磊
- 徐静涛
- 白洁
- 胡火梅
- 余延和
- 刘军
- 刘大荒
- 史晓真
- 向思阳
- 封华
- 徐传宝
- 汪岚
- 何颂跃
- 依伟力
- 周从禹
- 张凤芹
- 张秦初
- 张馨元
- 李伟
- 李生彦
- 杨英恺
- 汤鹏
- 洪仕君
- 范飞
- 赵丽萍
- 余舰
- 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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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青青;
汤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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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颅脑损伤,在交通事故中是极为常见的损伤类型.交通事故中常见的颅脑损伤有:脑震荡、脑挫裂伤、弥漫性轴索损伤、脑干损伤等等.其中弥漫性轴索损伤是比较特殊的一种类型.弥漫性轴索损伤(DAI)的发生机制一般认为是由于头颅的瞬间旋转使脑在惯性驱导下做非线性加/减速运动,脑组织内产生剪切和/或牵拉作用,使神经纤维过度牵拉或扭曲,而发生广泛性轴索损伤,应力沿脑的中轴向纵深发展,直接形成胼胝体、脑干损伤.病变可分布于大脑半球、胼胝体、脑干和小脑,可与脑挫裂伤并存或继发脑水肿.弥漫性轴索损伤的伤者在受伤当时立即出现昏迷,持续时间较长;严重者出现不可恢复性昏迷,甚至死亡.弥漫性轴索损伤(DAI)在法医临床损伤程度鉴定中相对比较少见,同时在我国《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关于弥漫性轴索损伤并没有明确的条款,现笔者通过一案例浅谈DAI在法医损伤程度中的难点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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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静;
张鑫;
王晶晶;
刘华;
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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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研究摔跌坐地后胸腰椎椎体压缩性骨折后,椎体前后缘高度比与骨密度之间的关联性,为该类椎体骨折伤病关系的法医临床鉴定提供理论依据。方法选择对象共365人,分为外伤组、外伤伴有骨质疏松症组、病理性骨质疏松性椎体骨折组和空白对照组。应用定量CT(QCT)测量每位受试者的骨密度,应用MRI测量压缩椎体前后缘高度,计算前后缘高度比。采用SAS 9.3软件进行数据处理,运用t检验、χ^(2) 检验、Fisher精确检验、单因素方差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高度比与骨密度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436,但r^(2)<0.5,缺乏统计学意义。结论摔倒坐地后胸腰椎骨折椎体高度变化与骨密度之间存在关联性的依据不充分,因此在应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相关条款对该类案件进行鉴定时,宜慎重处理考虑伤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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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斐;
杨立;
高东;
邓振华;
蔡继峰;
常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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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用于评定损伤后器官功能障碍程度的标准尚处于初步建设阶段,针对鉴定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对称性器官损伤后伤病关系共存的复杂情况,总结了目前实际操作中经常采取的7种不同残疾评定及确定赔偿系数的方法,并分别根据不同鉴定条件,选择一个相对客观的方法,供鉴定人在面临此类复杂情况时参考、选择,以实现鉴定的客观、公正。同时,介绍了美国、日本的残疾评定标准中值得借鉴的思路与操作,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评定方案并阐明理论依据,以期为完善我国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体系提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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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祥和;
丁劲峰;
王威;
丁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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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思维导图作为一种新兴的思维模式和学习工具,其操作简便易学,因其直观化、可视化、图像化的特点,受到师生广泛认可。法医临床学内容庞杂,其鉴定涉及知识繁多,传统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不佳,不利于形成良好的鉴定思维。在法医临床学教学过程中引入案例并结合思维导图,有助于清晰呈现教学内容,促进师生动态交流,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启发学生法医临床鉴定思维的形成,培养团队协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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虢洪松;
李长征;
韦红红;
姚媛媛;
王飞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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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探讨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SPECT)和多层螺旋CT(MSCT)多种重建技术在早期隐匿性肋骨骨折诊断中的法医学应用价值。方法选取51例因胸部外伤怀疑存在隐匿性肋骨骨折的患者行回顾性分析,比较SPECT、MSCT及常规CT、X线在伤后第1~3周、第4~6周内在确诊隐匿性肋骨骨折的差异是否存在统计学意义。结果在伤后第1~3周内,SPECT与MSCT之间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MSCT在伤后第1~3周内与第4~6周之间的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隐匿性肋骨骨折的最佳复查时间窗为伤后第4~6周,首选MSCT作为复查方式。SPECT具有高灵敏度的优点,与MSCT联合应用可以显著降低漏诊率和误诊率,起到相互补充的作用,在法医临床鉴定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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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倩倩;
方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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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是公安机关办理人身伤害案件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是法医临床鉴定服务于伤害案件侦办、诉讼、审判的直接体现。在司法实践中,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是不是“就伤论伤”一直困扰着部分司法鉴定人,也是办案部门、当事人与鉴定人之间经常会产生争论的焦点。“就伤论伤”这种观点的实质就是在不能确定有明确外伤史的情况下,孤立地对损伤结果进行伤情的评价。无论是从法理角度,还是从依法治国角度,这种“就伤论伤”的观点都存在着较大的缺陷,很有可能让鉴定意见主导了案件的定性,会为伤害案件的办理埋下隐患。司法鉴定人及伤害案件办案人员应树立起“外伤史的确定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基础”的鉴定理念,从源头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伤害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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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光霞;
何英;
杨绍光;
韩蕾;
胡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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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探讨不同影像学检查方法、检查时间和次数对司法鉴定中肋骨骨折诊断符合率的影响。方法本研究选取2012年1月至2021年12月山东大舜司法鉴定所肋骨骨折伤残鉴定实际案例(共2000例),对案例的性别、年龄、损伤方式、伤后影像学检查方式、检查时间、复查次数等情况进行分组及组间差异的统计学分析。对照组为多种影像检查方法、不同时间、多次复查结果综合获得的肋骨骨折情况。结果肋骨骨折诊断符合率在性别、年龄、损伤方式的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X线摄片(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CT)、X线联合CT影像学检查组的肋骨诊断符合率均低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X线影像学检查方法的不同检查时间和次数各分组的肋骨诊断符合率均低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CT影像学检查方法、X线联合CT影像学检查方法的不同检查时间和次数各分组的诊断符合率均低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司法鉴定中肋骨骨折诊断符合率与性别、年龄、损伤方式等因素无关;肋骨骨折诊断符合率在伤后影像学检查方式、检查时间和次数上存在显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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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献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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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骨折的损伤程度鉴定中常涉及中老年患骨质疏松症的情况,如何确定骨质疏松的程度对骨折的影响,是鉴定的关键因素,临床上骨密度检测方法多样标准不一,骨质疏松程度分级需要统一的可横向对比的标准,本文以国际上常用的DXA骨密度检测及对骨质疏松的诊断分级,并结合外伤的参与度提出了对此类伤者的损伤程度给予分级评定的办法,对此类损伤程度的鉴定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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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民强;
马晓军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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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10月1日《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实施后,使司法鉴定局面更加混乱.目前,法医临床学社会鉴定机构的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依附于某家医院,该医院的一些对法医学感兴趣的医生经简单培训便被授予鉴定人资格,因此,大量不具备法医临床学鉴定资质的相关专业人员充斥于鉴定机构,兼职鉴定,这些鉴定人中绝大部分的法医专业知识相对薄弱、法律意识并不强.不可避免的存在"自诊自鉴""自医自鉴"等现象.笔者对法医临床学司法鉴定中的"自诊自鉴""自医自鉴"现象深感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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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红讯;
曹志华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九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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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鉴别损伤新旧、分析损伤与疾病的关系是法医临床学检验鉴定的重点、难点,受害人往往隐瞒伤、病史,单纯依靠技术手段并不能妥善解决上述难题,有时还需要侦查机关进行专门性的调查予以证实.为此,整合临床医疗、公安司法鉴定资源,在法医临床鉴定领域构建并网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对保证公安司法鉴定结果准确、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大意义.作者对该数据库的应用进行了初步探索,供法医同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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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宇;
刘朋涛
- 《决策论坛——政用产学研一体化协同发展学术研讨会》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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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道路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辆越来越多,导致交通事故发展频率逐年增加.颌面部损伤作为法医临床学注的主问题,本文通过704例案例,对道路交通事故颌面部损伤的伤情鉴定、伤残评定及后期医疗费用评估进行了分析与探究.为道路交通事故颌面部损伤研究提供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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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雯;
汪元河;
夏冰;
王杰;
张璇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九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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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以下简称"三期")评定是法医临床学的一个重要内容,在整个法医临床检案中,三期评定的案例并不少见.但由于三期评定并无相应国家标准,仅为行业规范,在实际检案工作中,操作性不强,各机构及鉴定人对三期评定把握标准不统一,从而容易引起争议,尤其是对误工期的评定,大部分认为期限太短而提出重新鉴定,怎样把握《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相关条款,使结论更公正,是法医临床鉴定人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作者就2例四肢长骨骨折三期评定进行浅析,供同仁参考.三期评定案例不仅多见,也较为复杂,目前的评定规范并未充分考虑到各种损伤的实际情况,出现的争议案件较多,此类案件多见于住院时间长的伤者。笔者认为,在三期评定案件过程中,鉴定人要仔细审阅材料,对于住院时间明显增长的,尽可能提供完整病历资料,特别是病程记录能充分反映损伤的恢复情况,以确保出现争议时,有充分依据向当事双方解释清楚;对于住院时间短于规范规定的时间,严格按照规范评定,多不会引起争议。对于个人申请者,建议不随意受理三期评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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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九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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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活体损伤程度鉴定是法医临床学鉴定中最重要、比例最大的内容.在实际工作中,活体损伤程度的数量繁多且类型复杂,如何正确的选择鉴定时机、判定因果关系以及适用鉴定标准是鉴定的关键.本文对1384例损伤程度鉴定进行了法医学统计及回顾性的分析,旨在对评定损伤程度及适用鉴定标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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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英菊
- 公开公告日期: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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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护理临床学科室用存储柜,包括箱体,所述箱体内腔设有两个抽屉,所述抽屉底部处开设有若干漏孔,所述抽屉底部设有吸水海绵,所述吸水海绵底部设有支撑板,通过在每层抽屉的底部开设若干漏孔,使得滴落的水渍及时从漏孔处排出,通过设置在抽屉底部的吸水海绵吸收从漏孔处滴落的水渍,通过设置在吸水海绵前后两侧的夹板将吸水海绵内部的水渍挤压出来,通过开设在支撑板前侧的开口将倾倒的液体排出,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可以及时有效的自主清理抽屉内部倾倒的液体,防止滋生细菌,减少了工作人员不必要的麻烦,延长了推车的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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