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经济分析
法律经济分析的相关文献在1993年到2021年内共计9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9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190239篇;相关期刊73种,包括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法学论坛、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2004中国(福州)国际电子商务学术交流大会暨2004中国国际电子商务高级学术论坛、中国国际电子商务高等教育论坛、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研究学术论坛、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应用技术研究高级论坛等;法律经济分析的相关文献由100位作者贡献,包括孙哲、时显群、马震等。
法律经济分析—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90239篇
占比:99.95%
总计:190329篇
法律经济分析
-研究学者
- 孙哲
- 时显群
- 马震
- 周林彬
- 姜裕富
- 胡绪雨
- 蒋丽静
- 丁建峰
- 万雅琴
- 于凤瑞
- 云立新
- 任健
- 兆雄
- 冯哲
- 冯川
- 刘婕
- 刘小艳
- 刘敏
- 刘水林
- 刘超捷
- 刘鹍
- 千省利
- 卓武扬
- 吴彤馨
- 吴文佳
- 周平
- 姚约茜
- 孙良国
- 宋昀潼
- 彭本辉
- 徐亚文
- 徐冬根
- 文雅靖
- 方海蓉
- 曹建民
- 曾初云
- 朱俣璇
- 朱慧
- 李哲
- 李广辉
- 李彪
- 李红
- 李翠平
- 李葆华
- 杜智民
- 杨一帆
- 杨思留
- 杨涛
- 杨蓉
- 梁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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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大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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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中国民法典编纂过程中,侵权责任编背后的利益衡量和价值判断呈现多元论与一元论的激烈争论.这些争论的立法选择需要深入阐释特定时空下侵权责任的正当性基础.传统侵权责任以古典矫正正义为基础建构起一套独特的私法损害救济机制.该制度在现代社会遭遇分配正义理论和法律经济分析的强烈冲击,无力为无过错归责原则、责任保险和社会保障提供正当性解释,侵权责任多元正义观一度兴盛,冲击了民法内在的一致性逻辑体系.道德哲学家们重新阐释和发展矫正正义理论,为现代侵权责任建构统一的正当性基础.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明确现代矫正正义是唯一的正当性基础,但基于中国国情考虑,也保留和完善了高空抛物责任和公平补偿规则作为权宜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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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叙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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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经济分析是指将经济领域中的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方法应用到法学领域.法律经济分析不仅为我们认识和评价法律提供了新的视角,而且将法律和当代社会发展的基本方面有机结合起来,在法律制度的改革中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为全面了解我国法律经济分析的研究状况,文章基于中国知网(CNKI)收录的文献,通过对研究主题、 发表年度、 文献来源、 作者分布、 研究机构、 基金分布以及关键词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对法律经济分析的研究特征进行回顾和展望,并为后续研究和实践提供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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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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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鉴于博弈论在社会科学领域的广泛应用,本文在分析税务代理中税务代理人与征管部门双方行为基础上,构建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对税务代理人与监管部门进行模型分析,以模型演绎分析税务代理人是否选择合谋逃税与税务监管部门是否检查等行为,分析影响税务代理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通过提高征管部门查出率、 检查频率和依法科学设计逃税处罚力度来完善税务代理行业制度建设和促进税务代理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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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资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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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法律之科学研究中,经济分析可说是目前的主宰者,但以波斯纳为代表的主流法经济分析,却在法律(规范)与(经验)科学两面向上,都存在缺陷。传统演绎概念法学的确有不足之处,但因此将法律虚无化或工具化,以便于数理操作,而宣称法律之科学研究,则是另一极端。法律经济分析的先驱霍姆斯之拒却概念演绎而主张''社会归纳法'',是针对法律规范本身之提炼而言,并不是如后人之遁于司法行为或法律实效之外部研究。现代法律经济分析之毫无疑问共主科斯的主张,也是''不知法律,无以知经济''。但目前作为法律科学核心之法学方法,又仅具形式作用,未能有效助法律之实质获取。本文主张立基于科斯与张五常厂商理论之合约法学,才能科学地研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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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昀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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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在我国正不断加快着法制化建设的速度,对于以法治国的要求越来越明确.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和社会活动方式.在依据法律进行经济分析的情况下,作为一个理性的公民,守法的主体必须通过遵守一定的法律,来追求和获得一定的利益,从而进一步的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由次看来,守法虽然不一定是一种在市场范围内的行为,但是它本身具有一定的效益型与经济性,它具备内在的经济机能与经济体制,具体的行为方式和市场供给的需求关系相似,具备着一定的守法成本与守法代价,守法主体因此会在追求自身需要的个人利益同时去考虑社会利益.在当前法治社会,我们依据已经制定的法律条文来进行守法活动,守法因为法律信息的不同而改变,因此法律务文的信息的数量、公开与否和是否具有对称性,都会对守法主体产生不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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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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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警察法学中概括总结的任何一条法律原则,都应当是警察法具体规定的高度概括,应当是从警务实践中提炼出来的,并能够指导实践和接受实践的检验.经对《人民警察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对警务实践的研究分析,将适时有效作为警察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不仅丰富了警察法学的理论,而且同警务实践相契合,还能够对警务实践工作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