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法
中国宪法的相关文献在1958年到2022年内共计255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46篇、会议论文9篇、专利文献2793篇;相关期刊187种,包括法学、法治与社会、法律适用等;
相关会议6种,包括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2012年山东社科论坛:“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学术研讨会、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等;中国宪法的相关文献由201位作者贡献,包括余玮、施秀艳、李湘刚等。
中国宪法
-研究学者
- 余玮
- 施秀艳
- 李湘刚
- 刘述涛
- 王振民
- 田飞龙
- 业大总校宪法教研组
- 刘茂林
- 喻中
- 王广辉
- 王晓杰
- 田必耀
- 田雷
- 程洁
- 范亚峰
- 韩大元
- 高思慧
- 黄建水
- 万希
- 上官丕亮
- 业大总校中国宪法教研组
- 丛文胜
- 乔耀章
- 于芳
- 任兰
- 任志锋
- 何泽中
- 余文清
- 侯巧宝
- 倪娟芝
- 傅树清
- 全艳琦
- 兰景龙
- 冯志峰
- 刘一纯
- 刘丽
- 刘晓蜜
- 刘晗
- 刘焕桂
- 刘祎
- 刘胜军
- 刘静仑
- 单纯
- 吕思
- 吴骁骏
- 吴鹏
- 夏国乘
- 多仁
- 奚夫
- 姜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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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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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宪法财产权规范是国家承认、尊重和保护公民财产权利的重要依据。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历部宪法基于财产权“社会”“自由”和“经济”面向,对财产权作出了不同的安排:先呈现以“财产权社会面向为主,经济和自由面向为辅”的模式,随后进入以“财产权的社会、经济面向为主,自由面向为辅”的模式,最后发展为以“财产权的自由、经济和社会面向并重”的模式。宪法对不同价值面向的强调,产生了以“财产权不受侵犯即限制国家公权力”、以“财产权社会义务即服从国家公共利益安排”以及以“财产权的投资、收益为内容即获得特别牺牲补偿”的宪法效果,这些为我国其他法律中财产权保护规范的解释框定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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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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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移动网络时代,学生的学习环境从传统学习环境演变为移动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也从单一的线下学习变得更为多姿多彩,而碎片化学习则是移动学习环境下的重要学习方式。但是,当前的移动学习环境建设仍存在学习资源质量参差不齐、学习资源方式较为单一、碎片化学习缺乏系统性、移动学习软件更新频繁且有的系统不兼容、师生间交流受限的问题。对此,学校可以通过树立优质资源开发理念、丰富学习资源建设方式、促进学习资源共建共享、加强学习资源整合归类的途径,建设良好的移动学习环境,并借助加强移动学习平台的应用、推行线上线下混合学习、利用社交软件促进师生间交流互动的措施,帮助学生更好地应用移动学习环境下的碎片化学习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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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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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宪法是所有国家法律的依靠,我国是一个民主法制的国家,宪法对于我国的法律具有主导作用,以宪法的主导作用为主,也衍生出分门别类的法律,为我国公民服务.比如,行政法更加细化我国宪法体制规定.与此同时,也对我国宪法的落实和发展产生了阻碍作用,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就是要通过行政干预来促使我国宪法能够在行政法的辅助作用下完成文明治理社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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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小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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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宪法》将环境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并对国家课以环境保护义务,将生态文明作为国家目标.现有的宪法环境条款包括《宪法》序言第7段、总纲第9条第2款、第10条第5款、第22条第2款、第26条以及国家机构第89条第6项.现行宪法环境条款属于基本国策而非基本权利,即国家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但公民没有请求国家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根据规范解释,国家、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环境,只不过国家的环境保护义务多表现为积极义务,而组织和个人的环境保护义务多表现为消极义务.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宪法规范,所有国家机构都应当遵循宪法环境条款确定的目标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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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族宗教委政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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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期,省民族宗教委以“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深入开展了“中国宪法边境行”活动。活动期间,通过开展宪法巡回宣讲活动、宪法进基层活动、宪法专题宣传培训活动、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创建工作、推广双语宪法文本等多种方式,引导边境地区广大群众自觉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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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文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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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天这个论坛有来自不同学科背景的,我是一个宪法学者,现在担任中国宪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也是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作为一个法律学者,我一直从宪法的角度研究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分别承担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央地方事权关系的法律问题研究"、教育部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等研究项目,也做过财政部委托的"世界各主要国家事权划分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的课题。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确实比较复杂,今天在这个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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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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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国宪法惯例的存在与发展必须以宪法的规范为基础,如若宪法规范未能有效实施,宪法惯例更是无稽之谈.宪法惯例和政治惯例存在一定的差异.实现宪法法律化,建立合理的违宪审查机制是宪法实施的有效途径,而宪法惯例的不恰当泛化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宪法的规范性.基于此,本文主要对中国宪法惯例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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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在2017年12月6日《法制日报》撰文指出,宪法教育要紧紧围绕中国宪法中所确立的制度内容开展,以解决中国社会实践中的宪法问题为导向院-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国宪法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的根本要求,是我国宪法作为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也是保证我国宪法教育正确方向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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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茂林;
王从峰
-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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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管理体制以及深层政治体制的改革和建设是未来改革开放持续推进的关键环节和主要趋势.相应地,中国宪法的未来发展很大程度上也将表现为对这一发展趋势的回应和指引.作为我国具有最高效力位阶的规范体系,现行宪法应当也可以对社会建设提供一定的指引,保障社会建设平稳有序地进行,社会建设在遵循宪法指引的同时,也对现行宪法和传统宪法理论提出了新的诉求.面对这些诉求,现行宪法需要完善,传统宪法理论需要更新.关注和回应这些诉求是中国宪法及其理论的未来发展趋势之一,中国宪法学需要在社会变革中不断提升自身体系的开放性和理论的现实适应性,从而与国家发展和社会变革建立更加紧密、有效的良性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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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啸虎
-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七届学术年会》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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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代中国的制宪活动是在特殊的历史背景和条件下开始的,并经过了多次的修改.从主观方面说,在当代中国,推动宪法不断发展的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是来自制宪理念的变化.制宪理念作为宪法理念的一个重要方面,与宪法理念一样,它的形成与变迁深深根植于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之中.当代中国制宪理念的发展和变迁,经历了一个从工具宪法到制度宪法、再到权利宪法的演进过程.而支撑这种理念变化的主观动因,是对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关系认识的不断变化与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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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啸虎
-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七届学术年会》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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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代中国的制宪活动是在特殊的历史背景和条件下开始的,并经过了多次的修改.从主观方面说,在当代中国,推动宪法不断发展的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是来自制宪理念的变化.制宪理念作为宪法理念的一个重要方面,与宪法理念一样,它的形成与变迁深深根植于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之中.当代中国制宪理念的发展和变迁,经历了一个从工具宪法到制度宪法、再到权利宪法的演进过程.而支撑这种理念变化的主观动因,是对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关系认识的不断变化与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