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法》
《电力法》的相关文献在1992年到2022年内共计477篇,主要集中在工业经济、法律、电工技术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465篇、会议论文12篇、专利文献261619篇;相关期刊162种,包括供电企业管理、农电管理、广西电业等;
相关会议10种,包括第十一届全国防治窃电工作交流大会、2006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2006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国际研讨会暨第三届泛长三角能源科技论坛等;《电力法》的相关文献由456位作者贡献,包括赵怍忱、荣成、卢仁江等。
《电力法》—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261619篇
占比:99.82%
总计:262096篇
《电力法》
-研究学者
- 赵怍忱
- 荣成
- 卢仁江
- 吴重德
- 朱成章
- 朱维涛
- 吕振勇
- 宋小钢
- 曹殿江
- 曾国华
- 申纪
- 董曦
- 魏正加
- 严海洋
- 于来福
- 冯金城
- 刘好学
- 刘文翰
- 史大桢
- 吕忠梅
- 周凤翱
- 孙国良
- 宋平
- 张娅
- 张森林
- 朱晋平
- 李定柏
- 李英
- 杜云虎
- 潘立春
- 王再初
- 王艳
- 王路
- 王锋
- 田光辉
- 赵忠龙
- 陈子楠
- 陈玉基
- 高兵
- 高宁
- JIN Yuan
- WANG HaiYing
- XIA MengFen
- 丁书生
- 丁仁维
- 丁伟才
- 严世林
- 么虹
- 于华强
- 于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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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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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防范触电事故的法律风险,供电企业必须首先明确法律风险来源,从而探讨如何防范这些法律风险。基于此,笔者做以下阐述。1管理、设备及技术等方面存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下简称《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用供电设施建成投产后,由供电单位统一维护管理,供电企业对所属电力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具有维护、检查的职责,对危及所属电力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有制止的权利和依法要求消除隐患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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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晓庆;
朱聪;
陈显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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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转供电背景介绍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通过其他主体进行转供的供电行为。通俗地讲,只要不直接向电网企业缴纳用电费用,即可认为是转供电。狭义上,受《电力法》约束,转供电须具备三个前提条件:一是必须经供电企业委托;二是该地区有供电能力的直供用户同意转供;三是供电企业与委托转供户签订协议。简言之,《电力法》对转供体的定义较为严格,能够取得转供资格的主体数量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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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德松;
王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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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于电力供应的公用事业属性和自然垄断属性,我国《反垄断法》、《电力法》、《民法典》等规定了供电企业的强制缔约义务和连续供电义务。配合行政机关对电力用户实施停电,则突破了上述规定,基层供电企业往往在“连续供电”与“配合停电”之间不知所措。近年来,由于企业违法建设、排污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等原因,尤其是2016年国家启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伴随而来的“环保风暴”使得配合停电的频次大幅增加。停电势必给被停电的企业和个人造成经济损失,受损企业和个人往往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供电企业往往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或被停电企业起诉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第三人,面临讼累和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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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芳;
吴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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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展开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既是能源革命的一部分,也是为了解决现有电力体制存在的问题.电力体制改革需要法律的引导和支撑,作为电力领域基础性法律的《电力法》却严重滞后,既有损法律的权威,也不利于改革的推进.为了解决《电力法》与电力体制改革之间的矛盾,《电力法》的修改担负着实现《电力法》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即确立公平、经济自由、多元效益统一的价值目标,实现内在体系的逻辑周密、布局合理且与其他法律协调一致,并建立保底供电制度、电力交易制度、优先收购与调度可再生能源电力制度等基本制度,修改完善电力规划制度、发用电计划制度、电力监管制度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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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成献;
刘院红;
张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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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降低实体企业用电成本,防止转供电主体截留国家降价红利和损害用户经济利益,河北省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自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组织开展了主城区转供电环节专项检查活动。由于注重发挥了《电力法》实用功能,取得了立案60多起、罚款近千万元、无复议和诉讼案件发生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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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锡生;
何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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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能源开发、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内在张力,使新一轮能源革命蓄势待发.《电力法》作为电力建设、生产、输送和使用的基础性法律,其系统性修改有望成为撬动此次能源革命的“阿基米德支点”.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看,电力市场可以分为垄断、购买代理、批发竞争和零售竞争四种运行模式.我国现行《电力法》确立的电力市场属于第二阶段的购买代理模式,而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使我国的电力市场实践挣脱法律的束缚,迈入到第三阶段的批发竞争模式.唯有对《电力法》进行修改才能契合“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法治要求.能源革命背景下的《电力法》应当以电力效率与环境保护作为其修改的核心功能取向,前者对应电力监管中的经济性监管,旨在借助竞争性市场的培育来保障中国能源“量”上的安全;后者对应电力监管中的社会性监管,旨在通过环保型电力的打造来保障中国能源“质”上的安全.《电力法》可以从体例结构调整、立法目的重塑和具体制度建构三个方面,将此次电力革命的核心功能取向予以整合、嵌套和消纳.具体而言,培育竞争性市场需要拆分电力产业的非自然垄断业务,并开展电价市场化改革和落实能源普遍服务义务;打造环保型电力需要完善电力发展规划环评制度,同时辅之以清洁能源优先并网和使用制度,并建立清洁能源补贴的适时退出机制;终端用户的参与是此次能源革命的重要内容,应当建立公众参与电力产业自由化与清洁能源开发使用的体制机制;最后,对于《电力法》中与功能取向无关且与其他部门法交叉或冲突的条款,应当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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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宏;
魏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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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违法所得"在1979年伴随着刑法的全面修订正式"入法",迄今为止,已近40年。随着《行政处罚法》从1996年施行,"没收违法所得"成为7种行政处罚种类之一,违法所得成为了众多行政罚款的基数。但法律对违法所得的内涵的解释却长期缺位。在能源行业,《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也设定了"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手段,但同样没有对违法所得这一概念做出解释说明,致使能源监管机构在进行违法所得认定时,存在着对违法所得的内涵理解不一、执行起来计算方法不一的情况。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和公民法律素质的不断提高,社会对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此有必要进一步厘清违法所得的法律内涵,切实解决法律法规在运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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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小琴;
展曙光;
司阳
- 《中国能源法研究会2016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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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电力法》为核心的电力法律体系自实施以来,推动、保障了电力工业的发展.但随着电力市场的变化,尤其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现行电力法律体系已明显滞后、甚至与改革政策矛盾.本文在对当前电力法律体系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新电改后电力法律体系蓝图构建提出了理论初探、构想,并对此提出完善思路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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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继英;
王保刚
-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第九届青年学术会议》
|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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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力法》实施以来,对电力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政治、经济、社会以及其他因素的变化,有些条款已不尽适用.本文对当前《电力法》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与当前形势不适应的有关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对长期困扰电力企业的电力设施保护、电费回收、窃电查处的三个老大难问题进行了重点分析,并提出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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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孝康
- 《第十一届全国防治窃电工作交流大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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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是商品,盗窃电能是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和查处各种盗窃电能的违法犯罪活动是司法机关的职能,也是电力企业保护国家和企业利益的神圣职责.在大量的盗窃案件中提醒供电企业除了积极配合公、检、法打击惩处各种窃电行为外,必须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规章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供用电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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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孝康
- 《第十一届全国防治窃电工作交流大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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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是商品,盗窃电能是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和查处各种盗窃电能的违法犯罪活动是司法机关的职能,也是电力企业保护国家和企业利益的神圣职责.在大量的盗窃案件中提醒供电企业除了积极配合公、检、法打击惩处各种窃电行为外,必须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规章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供用电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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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孝康
- 《第十一届全国防治窃电工作交流大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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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是商品,盗窃电能是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和查处各种盗窃电能的违法犯罪活动是司法机关的职能,也是电力企业保护国家和企业利益的神圣职责.在大量的盗窃案件中提醒供电企业除了积极配合公、检、法打击惩处各种窃电行为外,必须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规章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供用电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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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孝康
- 《第十一届全国防治窃电工作交流大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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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是商品,盗窃电能是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和查处各种盗窃电能的违法犯罪活动是司法机关的职能,也是电力企业保护国家和企业利益的神圣职责.在大量的盗窃案件中提醒供电企业除了积极配合公、检、法打击惩处各种窃电行为外,必须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规章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供用电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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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
- 《山东电机工程学会2006年学术年会》
|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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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9年新颁布实施后,供电企业多年使用的97年供用电格式合同文本出现了若干条款与规定相冲突的情况,在实践中,也涌现出了不少新问题亟待解决.笔者在本文中拟通过对供电企业运营中的突出问题及潜在风险的分析,探寻供电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制度完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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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
- 《山东电机工程学会2006年学术年会》
|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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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9年新颁布实施后,供电企业多年使用的97年供用电格式合同文本出现了若干条款与规定相冲突的情况,在实践中,也涌现出了不少新问题亟待解决.笔者在本文中拟通过对供电企业运营中的突出问题及潜在风险的分析,探寻供电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制度完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