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规制
程序规制的相关文献在2001年到2022年内共计165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62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88847篇;相关期刊118种,包括国家行政学院学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2012东方行政论坛、“气候变化与排放权交易:金融创新与法律规制”高层论坛、2009年行政法年会等;程序规制的相关文献由202位作者贡献,包括赵学军、何静、朱冲等。
程序规制—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88847篇
占比:99.81%
总计:89012篇
程序规制
-研究学者
- 赵学军
- 何静
- 朱冲
- 李扬新
- 贺军
- 黎慈
- 伍斌
- 宋岩虎
- 应家鸿
- 张宝玉
- 李玄尧
- 杨建军
- 杨晓宁
- 杨晓玲
- 栾志红
- 王德新
- 胡巧绒
- 黄丽娜
- 上官丕亮
- 严小庆
- 严新龙
- 乔远
- 于鹏
- 付铎
- 代莹
- 余文斌
- 余玮
- 公丕潜
- 公丕潜1
- 兰紫晶
- 刘万里
- 刘东亮
- 刘丽
- 刘文慧
- 刘晶
- 刘玲
- 刘莹
- 刘香玲
- 史达
- 叶翔宇
- 吕泽华
- 吴世琦
- 吴玉婷
- 吴瑞
- 周雄哲
- 唐泽文
- 夏秋艳
- 夏锦文
- 奂童鹤
- 姚文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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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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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泛滥,侦查领域移动智能终端电子数据收集得到广泛运用。但令人遗憾的是,相关规范针对移动智能终端这一特殊收集对象并无明确的整体程序规制。为明确侦查中移动智能终端电子数据收集的程序合法性,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的价值目标,以移动智能终端电子数据收集特征为切入点,揭露电子数据收集过程中的程序问题。以期能够明确移动智能终端电子数据收集的法律依据、完善审批程序、构建监管制度,拓宽公民基本权利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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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顺;
林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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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对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暂停生产等行政管理措施法律性质的分析,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及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暂停生产是一种过程性的行政命令行为,并非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类型。若后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作出行政处罚等行政处理决定,则针对该暂停生产的行政行为,当事人一般无司法上的救济权。由于暂停生产的行政命令行为对当事人的经济、社会利益可能产生不利影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遵循一定的行政程序,以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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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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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数据侦查作为一种新的侦查手段,加剧了公民权利干预的风险,有必要纳入程序规制的范畴。目前,大数据侦查措施的程序规制面临缺乏现行法律依据、传统规制机制“失灵”和数据运行隐蔽晦涩等困境。为此,应坚持立法与司法并行,在立法层面,将大数据侦查措施纳入法定的侦查措施体系,根据对公民个人信息权的干预程度分类进行规制,完善程序运行规则。在司法层面,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强化技术权限管理,改善内部自律为主的过程规制机制。为了保障程序规制机制能够发挥实效且流畅运行,应建立数据披露制度,并在侦查阶段引入专家参与人制度,打破程序运行中的技术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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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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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典》确立的遗产管理人制度有利于死者遗产的规范、有序处置,但部分规定的妥当性值得思考。继承人放弃继承情况下由民政部门或村委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的规定既与生活逻辑不符也会在诉讼中产生问题,此种情况下最适合担任遗产管理人的首推死者近亲属。由此反映出的一个深层次问题是遗产管理人的功能定位和法律地位仍有模糊不明之处。遗产管理人不是为特定人或者特定财产履行职责,而是为妥善了结死者遗留的财产方面事务。为有效实现此功能,需要赋予他特定的民事主体地位和诉讼当事人身份。立法与实践问题反映出对民事规制和司法规制的内在联系认识不足。民法上的制度设计理应关照司法领域的运用,司法上的构造和安排也应有效回应民事生活需求。只有打破隔阂、实现对两个领域的整体思考,才能确保遗产管理人制度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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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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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网络犯罪的大行其道,要求侦查机关积极推动线下实体侦查与线上信息化侦查融合转型。随着传统犯罪的网络异化,网络犯罪语境赋予隐匿身份侦查以特殊的法律内涵与操作外延。线上实施隐匿身份侦查具有身份隐匿的天然条件,应在发挥内线侦查优势的基础上,避免“非接触犯意诱发”的出现。针对网络赌博犯罪特点,从程序上规范隐匿身份侦查行为,避免无序化,在确保程序合法规范的前提下,提升隐匿身份侦查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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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荣静;
杨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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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量刑听证是法官以听证会的形式,结合量刑前调查报告,在控辩双方对量刑问题平等对抗、其他参与主体对量刑问题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对被告人量刑作出裁决的一种特别程序。该程序分别从司法裁判、被告人、被害人、公诉机关四个维度发挥重要的程序效能。然而,中国目前量刑听证的实践还存在诸多问题,亟须通过量刑听证具体原则的指导,提供量刑听证规则制定的参考依据,明确量刑听证的适用案件范围,完善独立量刑阶段的制度建构,实现以程序制约量刑裁量权的目的,最终促进量刑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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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远;
史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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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起诉裁量权是指对于已达法定起诉条件的案件,基于合目的性的考量后作出不起诉处分的权力,在我国主要指《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的酌定不起诉。对该条文中“犯罪情节轻微”的实质把握有助于适度扩大起诉裁量权的范围,但须构建严密防线以防止滥权追诉及滥权不追诉。既要通过检察首长的指令权从内部制约,又要采取公开审查、法院审查等手段进行外部监督,还可以赋予检察官“起诉必要性”的证明责任以促使其谨慎行使起诉权,并建立相应的惩罚机制以规制其违法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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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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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征信本身的公共行业属性、业务的专业性和敏感性以及征信机构强势地位和市场导向等特殊性,决定了征信业须法律特别规制。我国征信业在互联网经济的加持下快速发展,但法律规制滞后导致征信规范化和法制化发展不足、信息安全与共享问题突出。对此,我国应加快统一立法步伐。一是完善征信监管体系,明确监管机构权力清单;二是制定征信业务负面清单,激发市场活力;三是规范电子签名认证机制等辅助性手段。程序上还需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与共享之规制,建立跨区域的征信异议与投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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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玲;
方金鸣;
张庆华;
彭义香;
黄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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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临床论文发表是医学科研工作者的重要学术工作,其科研诚信的监管管理也是医院科研管理的重要方面,更是薄弱环节.公立医院的临床论文发表管理,在文章选题、过程实施、数据收集分析、文章撰写审核和发表时机等方面,有较多的监管空白和缺失.武汉市中心医院科研科结合学术程序规制五个要素,即有限的信息公开、重要事项听证、利益回避、案卷笔录、学术申诉,制订科研监管标准化工作流程,在学术文章的伦理审查、数据获取、学术审查、诚信承诺及资料存档等全程管理环节中落实科研监管.程序规制的实施,有助于医院切实履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并找到科研监管与学术自由平衡点,在临床论文管理工作中贯彻学术诚信精神,避免学术不端行为,该项工作的应用和实践总结可为相关医疗机构提供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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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静;
刘莹
- 《2012东方行政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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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行政权力中最显著、最活跃的部分,它几乎存在于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所有领域.行政自由裁量权包括:较广义的制定政策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性的一般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在个别的行政执法中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在学界没有特别指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含义时,多是指在个别行政执法领域中的行政自由裁量权.作为一种权力的行使,既包括实体方面也包括程序方面,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制既包括对该种行政自由裁量权实体内容的规制,又包括对其行使过程的规制.自我程序规制设定中应注意行政程序观念与行政系统内部组织运作机制的关系问题、行政程序与行政效率的关系问题。rn 裁量基准设定之程序规制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规制:建立行政裁量权执法依据及裁量基准动态梳理机制和协调机制、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建立裁量基准的规范公开制度。rn 裁量权执法之程序规制需要: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完善听取答辩制度、完善充分说明理由制度、建立裁量结果公示制度。rn 裁量权监督之程序规制要完善行政裁量权执法审查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案卷备案检查制度建立各个行政执法部门统一的完善案卷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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