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案
交通肇事案的相关文献在1994年到2021年内共计215篇,主要集中在法律、公路运输、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07篇、会议论文8篇、专利文献77940篇;相关期刊127种,包括法制与社会、江淮法治、人民检察等;
相关会议8种,包括2009年中国消防协会电气防火专业委员会会议、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二届法医临床学学术交流会、第二届证据理论与科学国际研讨会等;交通肇事案的相关文献由241位作者贡献,包括刘向上、刘鹏飞、卢婷婷等。
交通肇事案—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77940篇
占比:99.72%
总计:78155篇
交通肇事案
-研究学者
- 刘向上
- 刘鹏飞
- 卢婷婷
- 周盛
- 奚旭初
- 曾国祥
- 李文成
- 杜先福
- 石破
- 胡佳友
- 陈卫东
- 陈范
- 韦人
- 丰建平
- 久米多吉
- 何天成
- 何良勇
- 余卫兵
- 俞文
- 冯华
- 冯树盛
- 冯营营
- 刘作城
- 刘占钰
- 刘威
- 刘建康
- 刘根顺
- 刘炳生
- 刘玥悦
- 刘璜
- 刘立明
- 刘红梅
- 刘适强
- 南晨
- 卢志坚
- 卢金增
- 厉开平
- 史友兴
- 史艳艳
- 吕德艺
- 吕维
- 吕途
- 吴刚
- 吴庆华
- 吴建群
- 吴敏
- 吴永刚
- 周云
- 周凯莉
- 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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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宛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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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鲁山县董周乡的李某一家来说,2021年的春节是残酷的,李某的丈夫几个月前因交通事故去世了;但也是温聲的,鲁山县检察院帮她家申请到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检察官还多次嘘寒问暖。李某是--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王某的妻子。2020年8月2日21时许,王某被骑电动车同向行驶的鲁某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2020年8月18日,经鲁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鲁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双方当事人家属达成和解,鲁某方一次性赔偿了王某家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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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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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11月10日上午,南宁市、江南区两级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在江南区检察院举行,为白沙大道“1·24”重大交通肇事案的22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021年1月24日,南宁市白沙大道发生一起造成六人死亡、二人重伤、二人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引发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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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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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绝不能让涉案家庭因案返贫!绝不能让未成年人的生活得不到保障!绝不能让孩子们上学受到影响!”保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力在听取第一检察部未检办汇报宋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后强调,“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尽快启动多部门协同救助机制,一定要保证未成年人的基本学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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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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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开展捕前和解既是贯彻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精神,又是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以H省Z市调研数据为基础,发现捕前和解程序在交通肇事案适用中存在适用范围过于宽泛,办案检察官促和率较低,逮捕与否的标准过于单一等不足。因而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从适用原则、适用范围、适用条件、规范程序等方面对交通肇事案的捕前和解程序进行合理的构建非常必要。交通肇事案捕前和解程序的启动有案件办理的检察官依职权启动;双方当事人在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后,向检察院提出申请,由检察官启动捕前和解程序这两种方式。捕前和解协议有检察院促和、检调对接、当事人自行和解这三种达成模式。交通肇事案捕前和解协议的审查既要考虑协议的客观内容,也要审查案件双方当事人的主观心态。不管双方当事人是否能和解成功,检察院应该以理性的眼光来看待,要综合全部因素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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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3日晚,兰海高速兰州南收费站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获悉该事故后,甘肃省兰州市检察院于当晚派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主动与公安机关对接.11月4日,兰州市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就案件定性、规范取证等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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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勇;
李长征
- 《第七届全国微量物证检验及应用技术学术交流会》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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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交通肇事案件的物证检验中,与车辆相关的油漆、塑料、橡胶等物证最为常见,与被撞人员相关的血迹、毛发、人体组织、衣物纤维亦较为常见.然而,交通事故中的一些微量物证,并不能够直观地明确为何种物质,本文介绍一起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后,先通过微量物证检测技术排除种类相同后,又通过分析微量物证的红外谱图,为案件提供了新的方向,最后通过DNA比对破获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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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途;
陈明方;
胡国强;
赵冰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六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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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交通肇事案的侦办中,肇事者对其违法行为避重就轻,甚至故意隐瞒的现象屡见不鲜.缺少事故发生时的现场监控信息,缺少目击信息,事故当事人死亡等因素会进一步增加查清案件事实的难度.当以上不利条件同时出现在一起案件中时,科学、细致、全面的现场勘查以及物证与尸体检验成为破案的唯一手段.在该案侦办过程中,侦查机关共对自行车驾员进行了3次询问、3次讯问。该驾驶员在前5次笔录中始终否认其与行人发生过接触,直到对其陆续送达尸体检验鉴定书、DNA鉴定书、纤维检验报告书后,才默认交通肇事事实。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被法院认定犯交通肇事罪,并判处相应刑罚。可见,客观、公正的鉴定意见对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侥幸心理具有极大冲击力,同时对查明案件事实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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