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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地

仲裁地的相关文献在2001年到2022年内共计74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贸易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3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1264篇;相关期刊54种,包括法治研究、法律适用、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决策论坛——企业行政管理与创新学术研讨会等;仲裁地的相关文献由86位作者贡献,包括吕炳斌、张春燕、李娟等。

仲裁地—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73 占比:5.46%

会议论文>

论文:1 占比:0.07%

专利文献>

论文:1264 占比:94.47%

总计:1338篇

仲裁地—发文趋势图

仲裁地

-研究学者

  • 吕炳斌
  • 张春燕
  • 李娟
  • 李梦成
  • 谢迎
  • 贾涛
  • 陈武笑
  • 何晶晶
  • 何智勇
  • 傅志军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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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杨园硕
    • 摘要: 仲裁地是在中国仲裁法律体系内被隐藏,却又在仲裁理论界和实务界多次被提及的一个重要概念。仲裁地的重要意义是它不仅关系到仲裁裁决籍属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修改,也关系到中国建设面向全球的仲裁中心这一宏伟目标的实现。因此只有厘清仲裁地的概念,才能探索中国建设仲裁地的路径,并且利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政策优势、窗口优势,先行打造一个先进、开放、极具吸引力的仲裁地
    • 崔悦
    • 摘要: 网上仲裁作为争端解决方法的一种新形式,在国际商事纠纷中逐渐占据重要地位.由于其产生时间较短而遭遇了许多独有的法律问题,对仲裁地的确认就是其中之一.目前国际学界对仲裁地选择的代表理论有仲裁本座论、非内国仲裁理论等.非内国仲裁理论虽然使仲裁活动脱离仲裁地法的制约但仍不足以运用到实践当中,而仲裁本座论将仲裁地概念从地理概念升华为法律概念,减弱了仲裁地对仲裁程序的限制.因此,对网上国际商事仲裁的仲裁地选择应当根据仲裁本座论,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一个仲裁地确定仲裁地法,将仲裁程序与仲裁地法连接,而未约定仲裁地的则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进行确定.
    • 程进益
    • 摘要: 上海与北京相继发布支持境外仲裁机构在自贸区开展仲裁业务的工作方案,但境外仲裁机构在境内仲裁面临着仲裁协议无效、仲裁裁决执行适用规则不明的隐患.上海与广州两市中院于2020年分别作出大成株式会社案与布兰特伍德案裁定对上述规则缺陷予以澄清,为境外仲裁机构在境内仲裁提供司法支持.实践先行,立法跟进,我国《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则的修订刻不容缓.应考虑摆脱"仲裁委员会"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决定性影响,并在裁决国籍认定上以"仲裁地标准"替代"仲裁机构标准",实现与国际通行规则的接轨.
    • 何晶晶
    • 摘要: 2021年7月司法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临时仲裁制度被增加进来,这无疑是我国仲裁制度进一步完善和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举措.由于我国多年来形成了机构仲裁作为唯一合法仲裁形式的仲裁格局,因此,为了便于临时仲裁制度的落地并且避免影响现行仲裁体系的正常运行,建议我国在仲裁法修改过程中采用建立临时仲裁专章规则的立法形式,在立法中针对临时仲裁、机构仲裁制定两套不同的规则体系即双轨制,并在立法上为临时仲裁的强意思自治性提供保障,为临时仲裁实践提供司法保障,避免临时仲裁陷入程序僵局.同时,我国需要引入"仲裁地"的概念,在规则设计上为临时仲裁长足发展提供行业平台和仲裁机构的良性支持.此外,由于机构仲裁可以在临时仲裁的很多环节提供支持和程序管理服务,尤其是考虑到我国仲裁机构在仲裁程序管理上积累的丰富经验和临时仲裁落地可能面临的机构仲裁相抵触的情形,因此,应在立法上赋予仲裁机构更多的协助临时仲裁的职能,以解决临时仲裁本身的程序僵局问题,赢得机构仲裁对于临时仲裁制度的支持,实现机构仲裁程序管理优势与临时仲裁高效灵活优势的良性结合,促进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的合作双赢.
    • 田謄杞
    • 摘要: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与实践的发展,我国逐步开始重视处理国际民商事纠纷,并与大数据技术相结合搭建了网上仲裁平台.但在国际民商事纠纷网上仲裁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法律问题等待立法的解决.国际民商事纠纷网上仲裁与传统的国际商事仲裁又存在一些不同之处,有"准强制性管辖"的独特之处,近年来适用领域也在不断扩大.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可以借助管理网上仲裁系统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员所在地、最密切联系原则、非国内化理论、公共政策等理论来确定网上仲裁的仲裁地.
    • 岳柯贝
    • 摘要: 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网上纠纷层出不穷,传统的纠纷解决机制已难以满足需求,特别是跨境电商行业更是迫切需要一种新型的快捷的纠纷解决机制.在此机遇下,网上仲裁应运而生.网上仲裁面临一些困境.冲破困境的出路在于:(一)确定网上仲裁协议的有效性;(二)确定网上仲裁的仲裁地;(三)将新技术和仲裁裁决的执行机制相结合.
    • 苟应鹏
    • 摘要: 尽快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临时仲裁裁决撤销制度是推进我国仲裁制度改革完善与仲裁事业发展的大事,也是我国打造国际仲裁中心的基础性工作。未来我国临时仲裁裁决撤销制度应以保障当事人切身利益为基本价值取向,充分实现当事人权益救济、仲裁司法监督以及保障国家有效行使司法主权的功能。作为直观体现保障国家有效行使司法主权以及维护本国当事人利益的临时仲裁裁决撤销管辖权应以"仲裁地"为判断归属。对于临时仲裁裁决撤销制度的核心——撤销事由的选择应基于利益平衡进行本土化合理选择,当事人举证与法院主动查明的协同作用模式更为符合我国国情以及仲裁国际化的客观需求。而已为中国法院撤销的临时仲裁裁决,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应再对此项裁决予以承认和执行。
    • 覃华平
    • 摘要: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仲裁地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是指仲裁当事人约定的,或无约定时由仲裁庭、仲裁机构或法院确定的仲裁的法律归属地。仲裁地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它不仅在很大程度上确定仲裁协议准据法以及仲裁程序法的适用,而且还使得仲裁地法院对仲裁行使相应的管辖权,包括司法协助和司法监督。另外,根据1958年《纽约公约》的规定,仲裁地是确定仲裁裁决国籍的一个主要标准,因此仲裁地对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也将产生重大影响。本文从颇受关注的新加坡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审理的BNA v. BNB and another案入手,探讨仲裁地的确定、法律意义以及选定仲裁地时应当考量的因素,以期为国际商事仲裁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 张圣翠; 傅志军
    • 摘要: 临时仲裁在境外长期是民商事争议解决的重要手段并为一些国家或地区带来了重要的外汇收入,该种仲裁在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中运用得尤为普遍,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底发布的承认涉自贸区临时仲裁的司法意见无疑是新中国仲裁法制发展史上的一项重大进步.然而,该司法意见中的三个术语表述不仅非常模糊而且对临时仲裁其他事项也无任何规定,为此,我国人大常委会应授权地方直辖市、省或自治区级人大或其常委会进一步对涉自贸区临时仲裁的仲裁地、仲裁员、仲裁规则及临时仲裁庭发布保全措施和临时仲裁裁决撤销等事项作出细化的创新规定.其中的创新模式应是按境外惯例采用与机构仲裁制度混合规定的模式,且不宜完全参照《示范法》模式,而应在博采境外仲裁制定法特别是非常有仲裁吸引力的国家或地区规定之众长的基础上创新出更优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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