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权益
儿童权益的相关文献在1984年到2022年内共计336篇,主要集中在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34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56621篇;相关期刊211种,包括法制与社会、当代青年研究、人权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第二届全国学前教育学博士生学术论坛、第六届江苏教育发展论坛等;儿童权益的相关文献由286位作者贡献,包括仵桂荣、刘春骅、周梦寒等。
儿童权益—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56621篇
占比:99.41%
总计:56957篇
儿童权益
-研究学者
- 仵桂荣
- 刘春骅
- 周梦寒
- 唐嘉炳
- 宋文珍
- 宋昭
- 宋秀岩
- 张家芬
- 本刊编辑部
- 李可儿
- 杨日飞
- 杨银霞
- 滕云啸
- 潘圣仁
- 熊颖
- 牛志远
- 赵余航
- 赵超
- 陈柯米
- 顾秀莲
- 高楚涵
- 丁倩
- 丁安东
- 上海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
- 中国审判编辑委员会1
- 云晓
- 亚萍
- 京华时报编辑部
- 任中文
- 任亚军
- 何春兰
- 何玉龙
- 何维
- 余敏
- 余敏1
- 余蓉
- 佟丽华
- 佟婷
- 全国妇联课题组
- 关淑兰
- 冉容
- 冉崇谦
- 冯斌
- 冯鸿志
- 刘万顺
- 刘人宁
- 刘春利
- 刘智成
- 刘林声
- 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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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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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9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儿纲》),谋划了新时期中国儿童发展的行动规划。这是中国第四个阶段儿童发展的目标和举措,作为指导儿童发展的基础性文件,既是纲领,也是行动方案。本文拟就《儿纲》中“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进行解读,分析在学前教育阶段贯彻、落实《儿纲》这一领域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的几项挑战,并提出几点建议。一、“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解读《儿纲》立足儿童权益的法律保护,在“儿童与法律保护”这一领域中谋划了10项主要目标和14条针对性的策略措施。与过去三个阶段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相比,既具有一定的延续性,也具有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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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萌;
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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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儿童由于认知能力不足、好奇心强以及消费行为活跃等原因,成为网络环境下企业收集和处理个人信息的主要对象之一,这往往导致其隐私权等权利面临更为复杂的受侵害的风险。尽管在国际和国内层面的法律制度以及行业自律规则中都规定了企业尊重和保护儿童网络隐私权的人权责任,但是当前企业运营各环节的实践活动却缺乏符合儿童特殊需要的、覆盖所有儿童主体和整个信息生命周期的系统性规则,不仅忽视了儿童群体因年龄、性别等方面的能力差异造成的不平等保护,也忽略了监护权与儿童独立隐私权、保护与促进参与发展的平衡问题,这些都不利于儿童在网络环境下的成长和发展。因此,应促使企业在保护儿童的网络隐私权方面,针对他们特殊的心理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针对儿童的隐私保障政策、细化监护人同意制度,充分开展儿童网络隐私权的影响评估,为儿童网络隐私权提供技术和网络素养的赋权,促进其更好地利用网络技术,全面实现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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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儿童中心家长学校成立于2021年9月,是为全国家长打造的具有时代特色的家庭友好学习型平台,是向全国家长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全面提升家长教育素养的重要场所。中心家长学校坚持“心中有儿童,心中有家长”的服务理念,以家教中心为阵地,以网上家长学校“儿童与家庭”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学习平台,依托家长服务专家库、中心各部门和家长委员会,整合内外部专业人员及服务资源,研发优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产品,引领广大家长一起做儿童成长的引路人、儿童权益的守护人、儿童未来的筑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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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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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坚持儿童利益优先切实维护儿童权益2020年,河南省民政厅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儿童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坚持儿童利益优先,实施全省儿童福利服务提升行动,完善儿童福利政策体系和工作体制机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温暖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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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谦;
郭春彦;
丁倩;
梁宇光;
杨禹欣;
王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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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技术在儿童疾病的临床诊断、治疗和预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解决儿童健康问题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是否在儿童群体开展新技术,开展研究和应用过程中如何保证儿童的最大利益是临床医生和研究者面临的重要问题.分别对基因技术、人类干细胞技术和人体器官移植三种现代技术在儿童群体研究或应用的特殊伦理问题进行探讨,为临床医生和研究者提供参考建议和应对策略,以期保障儿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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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占勇;
王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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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家庭教育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实践活动,其地位和作用愈加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制定家庭教育法是促进家庭教育和谐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家庭教育权作为父母天然具有的教育权,其自然性、基础性、复合性、选择性、边界性的法律属性决定了家庭教育立法必须以确认父母的家庭教育权为逻辑起点.家庭教育立法应秉持实现儿童权益最大化的宗旨,将维护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和自由权作为家庭教育立法的首要方向、核心精神和价值基准.当然,家庭教育法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包罗万象,但家庭教育立法中厘清家庭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建构家庭教育权有效行使的制度保障体系、明晰家庭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基本职责应是其核心内容,意图达致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和家庭教育权有效行使的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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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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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背景:近日,国家铁路局关于《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称,铁路客票儿童票拟将由身高划分改为以年龄划分,实行车票实名制,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可以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购买全价票。(10月31日《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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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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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尽管我国于1991年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我在1999年开始从事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工作时,我国整体上关于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意识还非常薄弱。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制度迅速完善。我国制定了哪些法律,解决了哪些重要的问题,如何保证这些法律的实施……针对这些问题,我从四个角度和大家做一下简单地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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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佳瑶;
王倩;
茆长宝;
李海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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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从保护儿童生存权、发展权、保护权和参与权的视角出发,强调充分调动社区辖区内政府、商业、公益、家庭、社会、学校等多元主体协作努力,从"政策友好、空间友好、服务友好、文化友好和人员友好"五个维度发力,共同推进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社区儿童友好共同体建设。该研究依托儿童友好项目的实施,通过调动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要素,探索"1+N"服务模式,为儿童及家庭提供普惠性、基础性服务,以达到在全社区营造良好的国际化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氛围,助推创建国际化儿童友好型社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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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曦
- 《第六届江苏教育发展论坛》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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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遵守法律规范,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是每一位家长应尽的职责.生存权、受教育权、健康权、人身自由和人格受尊重权以及休息游戏权等是儿童的特殊权利.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是全社会与家庭的共同责任,应建立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系统网络.但是,从现实的状况来看,儿童的家庭法律保护正处于一种边缘化的状态.由于血缘关系这种天然纽带,使得家庭保护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同时由于家庭保护具有启蒙功能、导向功能、定势功能和权威功能,因此,家庭保护应该具有一定的法定性与责任规范,否则家庭保护这一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就难以发挥立法所期望的效应.家庭教育作为现代化教育三位一体模式(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基础和前提,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没有家庭教育配合的学校教育,或没有学校配合的家庭教育,都不能培养出新时代所需要的合格人才.因此,家庭保护在儿童权益保护中应占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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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日飞
- 《第二届全国学前教育学博士生学术论坛》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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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护儿童的生命安全、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是目前全世界不同国家在保护儿童权益方面做出努力的方向。从我国最近连续发生的伤害儿童生命安全的恶性事件中认识到:当前中国社会对儿童权益的认识存在不足、整个社会还没有形成保护儿童权益的公共意识,也缺乏切实有效的保护儿童权益的专门机构或组织.所以,引导公民形成现代儿童权益观念、完善和普及保护儿童权益方面的相关法律并建立鼓励公民积极保护儿童权益的专门机构或组织应该成为当前我国在保障儿童权益工作中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