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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实行超高层建筑决策责任终身制

         

摘要

通知明确,要从严控制建筑高度。南昌市严格限制新建250 m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 m以上超高层建筑,确需新建250 m以上超高层建筑的,应由南昌市相关部门审定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通过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复核。合理确定建筑布局,深化细化评估论证,强化公共投资管理。严格控制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南昌市投资建设250 m以上超高层建筑、在其他市、县建设150 m以上超高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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