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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为何应当为优生技术划界?

         

摘要

生殖系基因编辑是一种优生技术。生殖系基因编辑科研自由的难题是生命伦理边界模糊的必然结果。生殖系基因编辑延续了优生学的传统,但优生学本身并不是反对生殖系基因编辑的理由。演化论同样不能构成禁止或放任优生技术的理由,演化论只是一种解释的模式。优生技术的风险在于,营造了一个极其模糊且逼促的科研领域。技术的逼促与教义性的禁止形成了微弱的平衡。生命伦理、优生学、演化论及优生技术本身,都不能单独作为优生技术划界的依据,为优生技术划界,只能依据法律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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