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对保护弱势群体规范发展非正规就业进行了探讨。在200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朱镕基总理首次使用了“弱势群体”的概念,朱总理强调,积极扩大就业和再就业是增加居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对弱势群体要给予特殊的就业援助,特别强调要“扶持下岗的、失业的、离退休的职工”,表达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和重视,表明我国政府对弱势群体问题已经开始高度重视。在党的十六大上,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问题,更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文章认为,弱势群体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改革的必然结果,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阶层分化的产物,其产生是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紧密相关的。在现实社会中,弱势群体分布于不同的行业、领域,而非正规就业下的弱势群体就有普遍性,尤其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