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台湾核能发电已将近20年光景,无可避免的都会产生放射性废料.为妥善处理放射性废料,确保人类健康与环境品质,而加强法规的研订、废料的减量措施、废料贮存与运送之管制及最终处置之规划.在健全放射性物料管理法制方面,原能会推动放射性物料管理法之立法工作,内容包括总则、核子原料及核子燃料之管制、放射性废料之管制、原则及附则等5章,并依据该法,授权研制11项子法草案.在推动放射性废料减容减量方面,2000年3座核能电厂低放射性固化废料产量为1,081桶,低于世界各核能机组之平均值.其中核三厂采来源减量与高减容技术,全年产量仅为24桶,已挤入压水式电厂世界优良排名前3名.在贮存安全管制方面,核一、二厂内已分别建立1座现代化贮存库.为提早蘭屿贮存场废料贮存安全,督促台电公司加速执行蘭屿贮存场锈蚀废料桶的检整重装作业,截至2000年年底,已完成3,200桶的检整重装工作.在运送管制方面,已依国际原子能总署1985及1990版运送规则,于2000年底修订完成(放射性物质安全运送规则).在低放射性废料最终处置方面,台电公司已于2000年10月完成(优先调查候选场址)乌丘乡小丘屿之(低放射性废料最终处置场址开发计量环境影响说明书),并将进行第二阶段环境影响评估,且将寻觅二处其他选场址之替代方案.台电公司并于2001年6月提出(小丘低放射性废料最终处置场开发计量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送经济部审查.在用过核子燃料最终处置方面,原能会于2000年9月邀集学、业界代表,完成最终处置技术发展中程规划,将据以推动相关处置技术之研究发展.并要求台电公司依国际发展趋势及国内最新法规,修正(用过核子燃料长程处置计量全程工作规划书),将要求台电公司逐年月提出进度报告,以确保计量顺利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