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之主旨在于透过生命存在的终极关怀之探究来论述宗教大同之所以可能的理性基础,并指出和而不同敬其所异的「和敬」精神应是人类和谐共存同享幸福之道.死亡是生命存在的终极问题,无论其性质为何一断灭还是断续,都是在世存有不可回避的必经之路.没有死亡就没有宗教,直面死亡在宗教上就是有关生命的终极关怀.基于对死亡意义之探究所形成的不同信念,不论相信死亡就是断灭还是断续,乃造就不同的人生观.依此人生观而活,也就是每一个不同的宗教人生.直面死亡,让我们对自己的人生产生特定的态度,也就是形成某种信仰.任何宗教信仰均有其基依于死亡观所形成的独特人生观,也就是说,宗教对于有关如何存在之生命意义的宣称,究其实乃来自于此信仰对于死亡之洞见.在此意义上,宗教可以说就是人们直面死亡所形成的对待人生之价值态度。人们基于直面死亡而形成对待人生之价值态度,这种由死鉴生所形成的生命价值观称之为「人生观」,不外有三:一世的人生观、二世的人生观、三世的人生观.这三种人生观皆属宗教信仰真理,而非科学事实真理.信仰真理必然导致宗教上多元主义的观点。每一个宗教信仰都可以坚持其真理宣称,但是对于其它宗教不同的真理宣称,则应该真诚地彼此互相尊重.宗教对话的相互了解即应着重在此不同的相异处之真确体认上,然而更重要的还在于每一个信仰反思的自我了解,透彻了解宗教上的真理宣称,其所宣称的不过是信仰真理而非事实真理,方能生起对于不同宗教的真正尊重.这种「和敬」的精神可以说是多样性和谐融合的大前提,这应该才是宗教大同的实质内涵.宗教之道,在明死,在安生,在止于至福.宗教乃止于至福的朝圣之旅,而死亡是进入至福乐园的门票,而有不同的入口可以进场,确实需要够多的入口以容纳为数庞大的生命入园欢度幸福,是谓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