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地球上约三分之一湿地位于亚洲,其中许多由于受到污水排放、抽水、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污染的影响而正在严重退化.本文回顾了亚洲为促进湿地保护而实施的经济补偿和其它经济激励措施的潜在作用.通过经济手段,向保护环境的个人或公司提供资金奖励,也就是说,经济手段直接影响到湿地保护的底线,尤其是对污染和其它有害活动实施惩罚,或通过提供资金来保护宝贵的资源免受开发或不当使用.尽管在西欧和北美,经济激励方式在以较划算方式实现环保目标方面起到关键作用,但在亚洲,这些湿地保护措施实施起来则更具挑战性,这是因为与湿地有关的国家体制能力以及制度框架较弱,主要决策者对湿地价值认识不足,缺乏清晰的湿地保护国家政策和机构领导人,贫困群体模糊的湿地占有和使用权,以及各种各样直接利用湿地和靠湿地(及湿地破坏)获益的利益相关者.其中,他们既有相对贫穷的小农,又有政府机构和企业.尽管具有这些挑战,结论依然是,在实现地方与国家层面的湿地保护目标中,经济鼓励政策在完善主要的法律框架上,将可能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