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cqvip:1943年3月,美国在掌握了太平洋战争主动权之后,开始制定对战后日本的处理方针政策。尽管国务院和军方的政策出发点有所不同,但基于维护美国国家利益的基本考虑,在适时结束战争、减少美军伤亡和确保单独占领日本等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形成题为《远东的政治军事问题:日本天皇的处置》的政策文件,确定将天皇作为停战和实现占领的工具保留下来。1944年7月,深感太平洋战争大势已去,唯恐赤色革命危及"国体"的日本统治集团开始考虑"国体护持"问题。1945年7月,盟国发表《波茨坦公告》,"国体"问题愈加急切。8月10日,御前会议作出决定,以保留天皇"统治大权"为唯一条件,向盟国乞降。美日达成默契,1945年8月15日裕仁下达《终战诏书》,日军放下武器。战后,美国单独占领日本,推行非军国主义化的民主改革。围绕着修改《帝国宪法》,东久迩内阁在保留天皇大权的前提下,主动修宪;币原内阁执行五大改革指令,但松本修正案表明完全依赖日本政府难以达到目的。"盟总"介入,与币原内阁合作,推进修宪过程。1946年11月,《日本国宪法》颁布,天皇失去大权,成为日本国和国民统合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