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刘晏,字士安,历仕玄宗、代宗、德宗三朝.在其执掌财政大权时,正值唐朝经过了安史之乱,中国北方经济遭到沉重打击,加上天宝以来藩镇割据,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日益减弱,国家赋税来源大为缩小,只剩东南八道,“比量天宝供税之户,则四分有一”、“贡赋不入”.此外,随着土地兼并的愈演愈烈,均田制已经趋于崩溃,租调几乎无法征收,初唐以来国家主要的赋税制度租庸调已无法继续实行.这段时期,人口减少,生产力下降,土地荒芜,社会经济百业俱废,加上政治混乱,经济衰败,府库匮竭,国家财政濒临崩溃.但经过刘晏的治理之后,唐朝竟一度出现改观乃至“中兴”局面,这充分展现了刘晏的财政才能.但如今,刘晏之后,杨炎的两税法改革已经广为人知,并得到了高度评价,而刘晏对唐朝财政改善的巨大贡献却鲜为人知.因而,重新认识刘晏其人及其财政治理思想,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