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的相关文献在1993年到2022年内共计39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88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29214篇;相关期刊235种,包括人民检察、江南论坛、审计文摘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论坛、2008年七省市第八届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联席会等;商业贿赂行为的相关文献由317位作者贡献,包括任建明、华军、孔祥俊等。
商业贿赂行为—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29214篇
占比:98.68%
总计:29604篇
商业贿赂行为
-研究学者
- 任建明
- 华军
- 孔祥俊
- 王勇
- 何红锋
- 刘卫红
- 刘敏
- 刘瑾
- 刘翔
- 周俏春
- 喻红粉
- 康诚
- 张兆松
- 张剑锋
- 张士茂
- 张彬
- 张怡
- 张文国
- 张新存
- 张梦
- 张远煌
- 张黎华
- 朱军华
- 朱海燕
- 朱薇
- 李兴文
- 杨勤法
- 熊金文
- 王永明
- 王赛芝
- 白留杰
- 胡颖梅
- 范敬岭
- 蒋利强
- 陈华
- 鲁夫
- 一丁
- 丁继华12
- 丁自明
- 丁茂中
- 于彩耀
- 于润吉
- 于良君
- 任唯东
- 何俊
- 何倩
- 何永健
- 余梦洁
- 侯文
- 侯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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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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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向公职人员行贿构成商业贿赂罪,是否该受到行政处罚?商业贿赂行为是否必须以销售或购买商品为目的?重庆市某区市场监管局在处理该起案例中的做法,引发了不同争议。一、案情简介2021年年初,何某分三次向时任负责采煤沉陷区平基工程的王某贿赂人民币共16万元,何某送钱给王某除感谢通过其协调获得了平场工程的承建外,还希望在某镇政府有工程时可得到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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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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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药品销售行业利润高,竞争激烈,为了在该领域立足,许多生产经营企业采取学术推广、推荐的方式,通过二级、三级代理商发展的医药代表向相关负责人、医生输送利益,以保证其药品获得交易机会。笔者通过江苏省**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苏**刑初**号,对**卫生院药库负责人收受4家医药公司销售人员和3名医药代表的药品回扣款,犯受贿罪的判决,进行商业贿赂调查,旨在探究药品销售过程中不正当竞争的商业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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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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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医药产业、医疗服务行业的风气好坏,决定了医师能否合理诊疗、合理处方,决定了医药产品能否优胜劣汰,进而影响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就医负担。近日,国家卫健委、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这份一年一度的医疗/医药反腐重磅文件提出,加大对生产环节的财务监管力度,防范将“回扣”资金的套取从流通环节转移至生产环节,严厉打击套取资金用于药品耗材设备回扣、商业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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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落实国家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工作要求,持续优化北京营商环境,保护创新促进发展,规范公平竞争市场秩序,2022年6月至12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商品着力打击13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1.严厉打击医疗领域商业贿赂行为;2.严厉打击医疗美容欺骗、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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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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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新阶段和新格局下,商业贿赂相关犯罪属于义务依附型身份犯,其正犯性在于义务的违反,而不是行为的自然外观。当存在身份竞合的问题时,应当以不同身份者各自的义务违法性为判断,作出具体的共同犯罪认定。商业贿赂对于市场竞争秩序有着极大危害,各国都对如何打击商业贿赂非常重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境的商业贿赂行为更是成为全球性的治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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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结合实际,制定重点领域打击实施市场混淆行为、误导性宣传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和保护商业秘密暨“三打一护”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全面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基础上,突出以下领域和行业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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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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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业贿赂犯罪刑罚程度分析为了保证不同市场经济主体的公平地位,很多国家都以平等价值理念为基础,设置了不同的商业贿赂犯罪刑罚制度。使用行政职权非法谋取经济利益的公职人员承担的刑罚较重,一般市场主体承担的刑罚较轻。我国刑法典规定的商业贿赂犯罪刑罚幅度受犯罪主体身份的影响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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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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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2018年9月17日,张家口市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称张家口某某有限公司当事人)利用附加条件的捐赠行为进行商业贿赂。办案机关随即进行调查,发现当事人的涉嫌违法行为仍在延续,由此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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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继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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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全球企业界正在强化合规反腐。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与各国政府都在加大力度打击商业腐败,治理商业环境。全球企业界正在形成强化合规反腐的潮流,这一潮流正通过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的全球网络波及到我国的各个行业,医药购销领域当然也不例外。据不完全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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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旭1;
李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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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对外投资量不断增加,中资企业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会陆续遇到知识产权、海外反腐等各类法律问题。如部分项目因涉嫌贿赂,被当地司法部门调查而被暂停。本文在分析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及相关国际立法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海外反腐立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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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雪
- 《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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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了解域外关于商业贿赂的具体法律规定是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前的必修课.同时,鉴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正在征询公众意见的程序中,了解其他法域的相关规定,对于评析草案第七条关于商业贿赂的规定有比较法上的积极意义.本文对德国、日本、英国、美国四个典型发达国家关于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做详细介绍.通过将以上国家关于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与我国现行反不正竞争法以及送审稿的相关规定进行比较可见,我国法律规定存在未区分商业受贿和商业行贿、混淆了正常的商业促销行为与商业贿赂行为、行政责任规定不合理等问题.此外,域外法的先进制度,例如德国的"腐败行为登记簿"制度,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