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性
明确性的相关文献在1956年到2022年内共计28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教育、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68篇、专利文献435637篇;相关期刊231种,包括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法学、政法论丛等;
明确性的相关文献由278位作者贡献,包括A·S·海拉拉、张建军、A·S·克伊拉拉等。
明确性—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435637篇
占比:99.94%
总计:435905篇
明确性
-研究学者
- A·S·海拉拉
- 张建军
- A·S·克伊拉拉
- A·海拉拉
- D·许
- F.白
- P.U.穆达利奇
- S.曾
- 侯润珍
- 克里斯托福·布鲁纳
- 刘传亚
- 刘兴锋
- 刘艳红
- 吴婧丽
- 吴永辉
- 李强华
- 杨丽仙
- 杨华
- 毕丰柱
- 熊永梅
- 牧晓阳
- 王维新
- 蒋博兰
- 贺韦达
- 赵春玉
- 迪拉杰·阿胡贾
- 陈世伟
- 陈林
- A.S.哈拉拉
- 丁涛
- 丁颖
- 万伟冬
- 云
- 付莹
- 任洁
- 伊波
- 伍兹
- 伍劲松
- 何建中1
- 余晓琴
- 余长勇
- 侯咏萱
- 侯德华
- 冉欲达
- 冯惠敏
- 冯海发
- 刘三平
- 刘兆阳
- 刘嵩懋
- 刘嵩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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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经海;
赵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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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精神活性物质作为不法分子为规避毒品列管制度所作出的有意设计,因其翻新速度快、隐蔽性强等特征而与传统毒品的产生与性质存在显著差异。面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滥用问题,虽然我国采取了对策性的管制策略,但其仍然是传统列管手段的沿袭,并未与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特性相兼容,导致在司法适用上已难以满足打击与审判需要,以及在合法性、明确性、有效性等方面存在相当不足。为有效实现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法律管制,应在坚守罪刑法定原则明确性要求的前提下,适当借鉴域外毒品列管的探索经验,构建以授权正当性为保障、以规范毒品内涵为基础、以毒品科学分级为主线、以快速与临时列管为补充的管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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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楠;
覃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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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调查显示,我国目前大概有约1200家矿泉水企业,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人们对饮用水的要求也逐渐严格,导致当前的矿泉水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虽然我国目前已有了众多具有国民热度和大众认可的矿泉水品牌,但是由于矿泉水行业的竞争,许多企业在发展中遇到了明显的瓶颈,出现了自我认知模糊、发展目标短浅、产品线拓展缺乏明确性、缺少统一的品牌视觉形象、产品外包装普通以及缺乏产品优势等问题,导致许多矿泉水企业的发展处于极大的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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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远雄;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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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意识是教师开展有价值的课题研究的基础和前提,它决定着研究目标的明确性、研究内容的适切性,关联着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及研究成果的有效性。名师工作室建设中,如何抓住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引领教师开展课题研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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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荣春;
孟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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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采用指涉范围等标准,罪名可分为类罪名与个罪名、可拆分罪名与不可拆分罪名、法定罪名和非法定罪名。罪名的作用在立法和司法两个环节有着不同的体现:在立法环节,罪名能够通过一种“反照”作用而使得罪状立法在“精简性”中不失“周延性”,从而增强刑法立法的科学性;在司法环节,罪名通过对个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标识与检验而“倒逼”个案司法的公平正义和权威有效,从而增强刑法司法的公众认同性和公信力。在罪名的确定原则中,精炼性强调的是罪名的科学性,规范性强调的是罪名的专业性,明确性强调的是罪名的公众可认知性。于是,从科学性到专业性再到明确性,罪名的确定原则可被视为形成了一种“原则体系”,而此“原则体系”集中体现了罪名问题的重要性。在罪名的确定方法中,“汉语文法”侧重罪名确定方法的技术层面,即如何使得所确定的罪名更容易被识别与“交流”;而“类型化方法”则侧重罪名确定方法的内容层面,即如何使得所确定的罪名更具有一种概括性,从而具有一种“广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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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结论(结语)的任务是精炼表达在理论分析和实验验证的基础上,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而得出的富有创造性、指导性、经验性的结果。它又以自身的条理性、明确性、客观性反映了论文或研究成果的价值。结论(结语)与引言相呼应,同摘要一样可为读者和二次文献作者提供依据。结论(结语)的内容不是对研究结果的简单重复,而是对研究结果更深入一步的认识,是从正文部分的全部内容出发,并涉及引言的部分内容,经过判断、归纳、推理等过程而得到的新的总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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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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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学习与探索》2021年1期,15000字明代徐师曾认为唐判“堆垛故事,不切于蔽罪,拈弄词华,不归于律格”,唐代判词因过度修饰而影响了法律论证的明确性。也有现代学者认为唐代判词过分注重句式、用典、音韵、节奏的骈判,忽视了对法律概念和规则的阐述,甚至离逻辑要求也存在距离。但事实上,唐代判词中的法律与情理并非简单的非此即彼关系,而是法律条文的适用蕴含于充满情感叙事的道德话语之中,道德话语又成为法律适用过程中规则选择和论证的重要资源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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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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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需要刑法守好法治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确保其符合"良法善治"的基本要求.作为企业家犯罪中的典型罪名,非法经营罪被滥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兜底条款有悖于刑法明确性原则.透过各种争议可以发现,问题的症结在于:兜底条款与刑法明确性的价值追求是否契合,同类规则能否以及如何保障刑法的明确性.基于刑法明确性单一的保障人权功能和综合解读同类规则的判断,要确保非法经营罪的兜底条款符合刑法明确性原则,首先,应从宏观上坚守人权保障这一兜底条款发挥社会保护功能不可逾越的红线;其次,应从微观上基于综合解读同类规则对非法经营罪进行立法调整,即将第二项单独设罪,在第四项中明示其规范保护目的,进而按照从形式到实质的顺序合理解释和限定兜底条款的涵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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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小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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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统编小学语文教材具有鲜明的单元整体性,这就要求我们实施有针对性的单元整体教学。单元整体教学的核心内容是单元语文要素,外化为单元整体教学目标。单元学习目标的达成离不开对单元内容整体架构,凸显单元教学设计的整体性、目标的明确性、层次的渐进性,以最大限度地推动单元语文要素的落地。本文以统编语文教材五年级下册第五单元为例,谈谈如何通过单元整体教学助推语文要素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