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草案
物权法草案的相关文献在1999年到2021年内共计255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53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3篇;相关期刊157种,包括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法学、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山西大学学报创刊六十周年名家论坛、第一届广东海事高级论坛等;物权法草案的相关文献由189位作者贡献,包括乔新生、梁慧星、王利明等。
物权法草案
-研究学者
- 乔新生
- 梁慧星
- 王利明
- 汤耀国
- 阿计
- 韩鹏
- 朱广新
- 杨景宇
- 毛磊
- 邹声文
- 丁爱萍
- 兰仁迅
- 唐娅兰
- 姬忠彪
- 山民
- 张宗堂
- 张松
- 彭东昱
- 方竹
- 杜兆勇
- 杜文娟
- 王仰光
- 王兆雷
- 王娅妮
- 王明成
- 王莹
- 章正璋
- 童之伟
- 罗凯原
- 裴志明
- 高圣平
- Liao
- Zhenyun(译)
- 丁关良
- 丁文
- 万一
- 万其刚
- 丘志乔
- 严宝康
- 任祖荣
- 何山
- 何斌
- 何杰
- 傅旭
- 冉昊
- 冯烨
- 刘利军
- 刘妍
- 刘守英
- 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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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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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物权法草案的设计中定性为用益物权,为了避免与现行法律和政策的太大冲突,该法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对现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中的弊端没有太大动作.而现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存在着的弊端是非改不可的,但改有个根本原则是不能触动的——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所以需要在坚持这一原则的前提下另辟蹊径——从承包经营权的主体突破,尝试新的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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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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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通过学术界对于中违宪问题的观点,分析了"良性违宪"现象,通过分析"良性违宪"以及公共政策,认为鉴于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应当慎重对待"良性违宪"问题,主张对此不易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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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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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4月20日,食品安全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外界宣布,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一般都予以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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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慧星
- 《山西大学学报创刊六十周年名家论坛》
|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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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对物权法草案(第五次审议稿)提出了12条修改意见:1.将第一条删去"根据宪法"四个字;2.将第五条删去"法律未作规定的,符合物权特征的权利,视为物权";3.恢复物权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第八条关于物权优先原则的规定"在特定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既有物权也有债权的,优先保护物权.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修改第五十一条为"国家投资的道路、电力、通讯、天然气等公共设施,属于国家所有";5.增加一条宗教财产归属的规定"寺庙、宫观、教堂、清真寺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宗教法人所有";6.删去第六章中的"业主的"三个字,删去本章所有条文中的"业主"一语;7.修改第一百二十四条的承包期限;8.建议删去第一百八十五条;9.在动产质权一节增加关于"营业质权"的规定;10.将第二百二十八条中的(六)公路、桥梁收费权、(七)应收账款这两项删去;11.恢复第二次审议稿关于"让与担保"的规定;12.增加关于取得时效的规定;等等.文章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全面、详尽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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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竹
- 《第一届广东海事高级论坛》
|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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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调整规范了与船舶有关物权的登记行为.但是,由于我国在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中一直缺少完整的物权法,在基本民事法律框架体系不健全或缺位的情况下,单由部门法体系调整船舶物权的有关问题,难免是不完善的.经过多年的酝酿,经过法学界不断的研讨,今年终于将《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今后随着《物权法》的正式实施将对目前船舶登记制度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就《物权法草案》的有关内容以及所主张的物权原则,粗浅地分析对我国船舶登记制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