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文献在1985年到2022年内共计3837篇,主要集中在农业经济、法律、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757篇、会议论文73篇、专利文献17847篇;相关期刊1386种,包括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领导决策信息等;
相关会议58种,包括中国农业经济学会2014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2012年民法理论研讨会、第二届重庆律师论坛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文献由3608位作者贡献,包括丁关良、李德勇、高圣平等。
土地承包经营权—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7847篇
占比:82.33%
总计:21677篇
土地承包经营权
-研究学者
- 丁关良
- 李德勇
- 高圣平
- 吴越
- 韩志才
- 本刊编辑部
- 王景龙
- 高海
- 温世扬
- 王立争
- 秦勇
- 陈小君
- 韦福
- 高飞
- 刘俊
- 刘灵辉
- 史卫民
- 吴义茂
- 张晓山
- 文杰
- 易忠君
- 林建伟
- 田静婷
- 许英
- 齐恩平
- 丁文
- 周铁涛
- 张修峰
- 徐婷婷
- 李凤霞
- 李哲
- 李配银
- 王辉
- 谢毅
- 靳相木
- 丁晟宇
- 丘国中
- 付中强
- 任大鹏
- 伍振军
- 何强
- 何虹
- 兰晓为
- 刘晓平
- 刘杰
- 刘红
- 刘辉
- 单平基
- 叶芬
- 周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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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春晓;
赵钦栋;
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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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量人口从农村涌向城市,农民不愿意退出土地造成离农不离地、弃耕不弃地的现象日益严重。中央有关文件提出要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权退出试点,因此,本文利用河南省农户调查数据,分析研究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方式选择以及土地退出的障碍因素。研究结果如下:首先,通过分析农户土地产权的认知和退出意愿,发现大多数的农户对土地的私有观念较强,且将近70%的农户是不愿意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次,超过一半以上的农户会选择货币补偿,说明农户更希望切实拿到现金并自由支配。然而目前国家征收承包地的一次性货币补偿仍然远远低于农户预期可接受的标准。最后,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障碍主要包括政策体系不完善、补偿资金来源不足、土地补偿标准不合理等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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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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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日益凸显,如果处理不及时、不规范,则严重影响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因此,及时研究和处理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是乡村振兴战略起好步、开好局的关键,是乡村产业可持续性发展、有效发展的关键。本文分析了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高认识;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建立一套完善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机制等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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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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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经历了从单一产权到三权分置的沿革。为了进一步指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实践,应明晰“三权分置”在学理与立法上的内涵。“三权分置”的必要性表现在:其一可回应国家政策需求;其二可立法解决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土地经营权流转仍然存在立法缺憾,具体表现为:“发包方备案”条款存在争议;“授权性立法”的内容不具体;原《物权法》第180条、184条内容不明晰。作出的立法完善应是:删除“发包方备案条款”;完善授权性立法的内容;对原《物权法》第180条、第184条与《民法典》作出相关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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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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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宣告着土地经营权正式进入物权编的体系之中。但鉴于当下定义的不清晰、体系的不明确,土地经营权存在的问题仍芜杂纷乱,学者于斯各执一词,难下定论。实际上,根据对债权说、二元体系说的批判立证,应当强调土地经营权的用益物权属性。自我国建立起现代社会的物权体系之日起,多层级用益物权体系便可通过对权利适当的弹性化而得以成为可能,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枢纽的三重权利架构即为其著例。而于土地经营权的设立与移转方面,即使全然贯彻登记规则难度甚巨,但仍应以用益型利用方式与变价型利用方式对其加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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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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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宪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前提下,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的宪法基础是对宪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具体化。而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宪法文本的纵向对比和横向分析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的基本性质是基于权利让渡的市场化方式;表现形式是强制到自愿,无偿到有偿;核心功能发生了从生存保障向财产功能的过渡。现行退出机制在设计上整体符合宪法逻辑,矛盾出现的根源在于实际运行未能落实其宪法基础和宪法定位。因此,后续的制度落实除在宏观层面应当发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联动效应外,还应在微观层面类型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退出方式并规范其合理补偿标准,以及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与社会保障制度、户籍制度的衔接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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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凤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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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地融资担保规则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大要点,但农地融资担保规则尚未制定集中的制度规范,《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均包含相关规范,需要通过对比和解释加以明确。“两权分离”情形下的承包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融资担保和“三权分置”情形下的受让人的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在体系定位上都是抵押权;以《民法典》第410条为基础,二者均不可协议折价,前者的实现需要适用拍卖或变卖方式并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7条第3款进行一次性流转价款清偿或经营收益清偿,而后者的实现可直接适用拍卖或变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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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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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承包权最早出现在承包地“三权分置”政策之中,该政策入法时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9条将其作为一种新型法定权利予以确认,但该法未明确规定土地承包权的性质及内容。细致分析政策文本中的土地承包权之内容及其制度意蕴可知,应当将土地承包权置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之范畴加以阐释,明确该权利的行使后果是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在实践中使土地承包权得以有效实现,应当着重强调土地承包权是一种资格权,其包括初次承包权和续包权两种类型,确权确股不确地是土地承包权实现的特殊形式,其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产生的一种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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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正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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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土地经营权的渊源、立法目的、物债二分的基本规律、概念术语、登记对抗之效果等方面进行分析,土地经营权属于物权之理由明显要强于认为土地经营权属于债权之理由。债权论无法解释在租赁、入股、抵押等情形下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之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民法典》所规定之土地经营权在概念上及性质上具有完整性、统一性,应当统一续造为物权法上的一种用益物权。不宜将土地经营权区分为债权性土地经营权和物权性土地经营权,尤其不宜按照流转年限五年以上和五年以下这个标准对土地经营权性质进行物债区分。土地经营权之设立及存在乃土地经营权流转之逻辑前提,土地经营权宜采当然设立主义,在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内同时备注一并设立土地经营权。在此基础上,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选择是否处分该权利,是否以出让、租赁、抵押、入股等方式流转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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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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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以大安镇为例,分析了农村承包经营权实施情况,探讨了农村承包经营权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轮换市场的政策建议,讨论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现状以及土地流转的因素。结合土地流转较为有效的区域案例,总结了适当推进土地流转的几种路径,揭示了国家在建立和完善将土地投放市场时要考虑的矛盾和困境,为科学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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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庆贺;
梁芳敏;
闫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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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长期享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有效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重要基础。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涉及面宽、工作量大,且政策性、技术性、敏感性强,让“这项工作不好干”成为了业内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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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伦俊;
吴松霖
- 《广西测绘学会2018年学术交流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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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是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或二轮承包登记簿(台账)等材料的基础上,查清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以及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地址、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等信息,明确承包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土地利用类型和权属等信息,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档案、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登记簿,并建立集影像、图形、权属为一体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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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凯时
- 《2016年度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学会年会》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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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中.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中的一个关键性环节,本文以影像地面分辨率和界址点精度分析,得出在要符合精度限差要求的情况下,必须要采用实测法的面积临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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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娥
- 《第十六届福建省科协年会农业分会》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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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当前我国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开展这项工作对于农村土地改革的深化以及农业现代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推进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以龙岩市为例,对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及面临的问题进行详细阐述,为了确保龙岩市顺利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首先要对确权登记进行广泛宣传,并切实做好组织领导、维稳保障工作,真抓实干,积极稳妥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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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毅;
张红
- 《2015清华农村研究博士生论坛》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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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农村人地关系的发展变迁,地方的实践探索不断创新并丰富着以"集体所有,家庭承包使用"为基础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其中"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是探索路径之一.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已经明确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基调:"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即"三权分置".由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理论上探讨并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相互关系成为一种必然.同时,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多地实行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为主要内容的农用地股份合作制,深入考察其在"三权分置"条件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以及入股后可能形成的股权及其股份权能如何,也成为一项重要课题.基于此,本文试图做出初步探讨.新时期,在土地“三权分置”的条件下,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者的关系,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形成的股权的各项权能,以及实现这些权能的途径,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面对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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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宝瑞
- 《中国农业经济学会2014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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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实现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前提,也是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承包地的确权、颁证、流转、经营、抵押贷款等诸多环节.随着土地制度改革深入,出现土地确权不到位、过分追求土地流转数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过大,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难等问题,亟须政策指导和调整.在遵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下,对现实存在的问题,遵循“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进行处理,要因地制宜,确定适度的经营规模。国家应尽早制定政策规范和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农业,要明确农民在农业生产中的主体地位,确保农民的话语权,建立企业与农民直接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为防范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中的风险,迫切需要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防范机制。建议成立政府牵头,银行、经营主体、信用担保机构等多方出资组建的农业担保体系,对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进行担保和反担保;为防止土地流转的承租方违约,应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要求土地承租人每年交纳一定数量的风险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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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治民;
罗剑朝
- 《中国农业技术经济学会2015年学术研讨会》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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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5次宁夏、高陵入户问卷调研的切身感受和调研数据统计分析的理性思考,本文对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环境风险控制、农户风险控制和机构风险控制总的控制效果进行综合、量化评估是研究的目标;通过构建有序两步Logistic-DEA模型的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农地估价突破点、农户分类关键点、风险控制关节点这3个要点是进行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控制效果评估的重点;技术改进后的控制效果技术和综合有效但规模无效.建议对老龄农户、纯农业户和专业农户三类农户家庭给予更多的人文和政策关怀以收到精准扶贫的较好风险控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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