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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

留置权的相关文献在1984年到2021年内共计42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425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11316篇;相关期刊269种,包括法律适用、法制与经济(上旬刊)、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暨第十四届年会、2006中国大连国际海事论坛等;留置权的相关文献由451位作者贡献,包括金路伦(校)、熊瑛、石惠秀等。

留置权—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425 占比:3.62%

会议论文>

论文:2 占比:0.02%

专利文献>

论文:11316 占比:96.36%

总计:11743篇

留置权—发文趋势图

留置权

-研究学者

  • 金路伦(校)
  • 熊瑛
  • 石惠秀
  • 丁梅
  • 于海平
  • 于颖
  • 兰桂杰
  • 卢胜乾
  • 吕海宁
  • 姜苹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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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熊瑛
    • 摘要: 留置概念是留置制度大厦的基石。严谨的留置概念有助于理性、深入地探寻留置制度,有助于顺利实现其价值和功能。考察留置的概念,应以留置性质作为解读出发点与核心的进路。留置性质的把握必须建立在厘清监察权、调查权和监察机关性质之上。政治机关是监察机关的本质属性。监察委员会职务犯罪调查权与刑事侦查权具有表象上的相似性,实质上的差异性。监察委员会行使的是独立的监察权。留置的性质是监察强制措施。留置是监察机关为保障调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限制或剥夺被调查人人身自由的监察强制措施。留置具有强制性、人身自由限制性和保障性三个特征。
    • 刘宝玉
    • 摘要: 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要求法律法规必须要与之相匹配.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环境中,海运货物留置权标的范围问题受到法律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在海运货物留置权的判定中,当前的法律还存在很多不足.在学术研究中,理论与实践没有有机地结合起来,致使关于海运货物留置权的标的范围的讨论始终存在争议.在新的经济环境中,关于海运货物留置权的标的范围,需要从立法角度充分明确其内容才能够适应经济发展的情况.本文阐述了海运货物留置权的标的范围的相关讨论,从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角度分析了海运货物留置权在新经济环境下需要进行的立法改革.
    • 熊瑛
    • 摘要: 留置概念是留置制度大厦的基石.严谨的留置概念有助于理性、深入地探寻留置制度,有助于顺利实现其价值和功能.考察留置的概念,应以留置性质作为解读出发点与核心的进路.留置性质的把握必须建立在厘清监察权、调查权和监察机关性质之上.政治机关是监察机关的本质属性.监察委员会职务犯罪调查权与刑事侦查权具有表象上的相似性,实质上的差异性.监察委员会行使的是独立的监察权.留置的性质是监察强制措施.留置是监察机关为保障调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限制或剥夺被调查人人身自由的监察强制措施.留置具有强制性、人身自由限制性和保障性三个特征.
    • 何旭; 潘家坪
    • 摘要: 当前经济生活的特点是精细化,分工化.小型物流企业能够提供优质、灵活、个性化的物流服务,很好地适应了当前经济生活的需求.但是,小型物流企业存在合同漏洞风险、操作及自然风险、多方物流合作带来的风险以及运费结算不及时的风险.针对这些问题,物流企业应注重合同订立的细节问题,学会行使留置权、不安抗辩权等法律对策来维护自身权益.
    • 摘要: 对大额动产设置留置权时要注意的法律问题编辑同志:咨询一个问题,我离婚时,与前夫以房屋按揭为主的共有债务近30万元,对方在离婚协议书上亲笔承诺,承担其中的20万元债务,但一辆18万元的家用小车归他所有,他可以继续留在家中居住一年直到找到住处为止并在搬离前归还债务。目前,一年时间快到了,前夫没见还钱,我能不能扣下那辆车?
    • 傅伟芬
    • 摘要: [裁判要旨]破产程序的性质是一种概括式集体受偿程序,在法律没有作出例外规定的前提下,破产程序中仍应适用作为民法担保权制度的相关规定。留置权的效力主要体现为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因此,留置权成立与否都应依据留置权制度相关规定的构成要件来进行判断。但是破产程序中留置权的实现,无论是通过拍卖还是以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其他方式对留置物进行处分,债权人行使留置权的前提是先向破产管理人进行中报和确认。如留置物属于第三人的,债权人通过善意取得方式成立的留置权在破产程序中也应予以确认。
    • 周君
    • 摘要: 近年来,港口经营人行使留置权引发了大量的争议,学界对此看法不一,从而导致司法实践做法不同,不利于我国"一带一路"和"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港口作业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更应该得到重视.本文将通过分析港口经营人行使留置权时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对港口经营人的留置权提出建议.
    • 于海平
    • 摘要: 通过当前港口经营人行使留置权过程当中所存在的法律困境进行分析,不断对我国相应的法律条例进行总结归纳,以现有的留置权法律为相关基础,提升当前港口经营人行使留置权的规范性。
    • 于海平
    • 摘要: 通过当前港口经营人行使留置权过程当中所存在的法律困境进行分析,不断对我国相应的法律条例进行总结归纳,以现有的留置权法律为相关基础,提升当前港口经营人行使留置权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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