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科技创新的竞争即是人才的竞争,高层次人才的创造性劳动总能创造出远远超过投入的价值.省与省之间在吸引人才,发展人才的政策上也存在博弈.科技创新人才对政府政策的满意程度直接影响了地方对他们的吸引力.科创人才更在意慢性疾病对生活和工作质量的影响,基本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对他们来说并没有特别大的吸引力.本文首先按照工作性质和发展阶段的不同将科技创新人才分类,分别阐明各自的发展特点与科创人才对于保险的不同需求内容.文章第二部分则借鉴美国教师保险和年金协会与大学退休金基金会的做法,提出中国政府为科技创新人才提供保险保障的可行方案.文章第三部分借鉴国内保险公司的高端商业保险的内容与定价方法,有针对性地为科技创新人才的保障保险定价.最后,文章通过博弈模型,阐述了政府与用人单位在共同支付科技创新人才保费时的博弈过程,并确定影响双方支付比例的可控因子,并提出政策建议.科技创新人才保险模式创新研究不仅有助于地方政府人才发展战略,增强其科技竞争力,还有利于企业引入保险机制实施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本文通过走访省内外保险公司,政府机构,科技创新机构,全面了解浙江省人才引进政策,科技创新人才健康、意外伤害及养老保险方面具体险种、业务规模和所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规范分析法细分科技创新人才的具体类型及其界定标准.参阅相关文献和相关理论,找出不同类型科技创新人才现有的风险状态,经济保障情况以及可保风险.通过构建适合不同类型的科技创新人才健康、意外伤害和养老等方面的理论模型,弥补科技保险在人身保险制度设计和运行机制方面的理论短板.通过设计博弈模型,找出影响双方出资比例的可控因子,提出一套政府与用人单位的合作方法.文末,综合科技人才的保险需求与政府、企业所提供的现有服务科技创新人才的政策,针对不同类型和阶段的科技创新人才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科技创新人才保险目标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