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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

自治的相关文献在1937年到2022年内共计4214篇,主要集中在中国政治、法律、社会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474篇、会议论文4篇、专利文献736篇;相关期刊1808种,包括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社区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2007年大学生发展与学生事务专业化国际学术研讨会、2005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机械工程、2007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等;自治的相关文献由5226位作者贡献,包括徐会希、武建国、刘健等。

自治—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3474 占比:82.44%

会议论文>

论文:4 占比:0.09%

专利文献>

论文:736 占比:17.47%

总计:4214篇

自治—发文趋势图

自治

-研究学者

  • 徐会希
  • 武建国
  • 刘健
  • 张波
  • 李刚
  • 郑荣
  • 张磊
  • 江彦伟
  • 毕经平
  • 疏许健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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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键词

    • 徐可欣
    • 摘要: 乡村治理法治化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也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在传统法治已经无法满足新时代乡村治理要求时,“三治”融合模式的出现为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提供了有益探索。针对乡村法治化建设存在的现实困境,要充分激活“三治”深度融合的法治力量,展现乡村治理新风貌。
    • 张彩云; 陈伟东
    • 摘要: 社区居民委员会如何破解自治功能失调的困境一直是学术研究的重点。纵观我国城市社区发展历程,社区居民委员会始终处于引导居民自治的专业化缺失状态,并具体表现为引导居民自治的专业知识缺乏、专业方法缺少、专业能力不足。这些问题阻碍了社区居民委员会基础作用发挥。因此,需要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专业化建设,运用专业理念、专业方法、专业能力,充分发挥基础作用,形成促进居民参与的运行机制。在政府、社会、社区以及居民互动方式变革过程中,转变角色、创新机制、培育组织是推动社区居民委员会专业化的可行性路径,也是促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发挥自治功能的关键举措。
    • 闫斌; 薛俏俏
    • 摘要: 加强社区治理、提升社区治理效能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题中应有之义。社区治理应科学运用“五治融合”模式,以政治引领社区治理方向,以自治激发社区群众治理活力,以法治营造公平正义的社区治理环境,以德治厚植社区治理的道德底蕴,以智治提升社区治理效能,从而发挥“五治”的最大合力效果。
    • 李小红; 段雪辉
    • 摘要: 农村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融合是当前农村治理领域的重要课题,关乎农村有效治理的实现和乡村振兴的大局。农村外来资源流入不断增加、利益结构日趋复杂和农村日益开放等,对“三治融合”提出新挑战和新要求。结合农村利益结构变化新趋势以及国家对农村治理和农村发展的新要求,“三治融合”的实现需要以利益主体为中心推进“三治融合”,以政治权力为依托建构“三治融合”权力体系,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统合农村多元组织,以村民会议为基础激活“三治融合”决策机制,以村民自治为载体推进外德内法治理。
    • 郭占锋; 王懿凡; 李钰肖
    • 摘要: 有效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而构建“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治理有效的重要抓手。基于陕西省X市“三治融合”的实践探索,总结“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实践逻辑与内在机理,发现“三治”不是机械的结合,而是有机的融合:法治可以强化德治的价值观引领,推动个体主体性的增强;德治可以弥合法治效用的空缺,催生民众对群体的责任感;自治约束法治带来的个人权利泛用,明确界定群体与个体的边界。陕西X市的实践表明:清晰构建法治、德治和自治相互关联的纽带,形成“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新时代促进乡村社会走向善治的关键举措。
    • 殷辂
    • 摘要: 真正的自治是“公序良俗”的体现,它需要法治和德治的配合;法治如果缺乏自我治理和道德基础,最终会变异为法家之治或刑名之术;德治在现实中的落实,也离不开自我治理及法律的规范。自治、法治、德治是相合相属的关系。虽然,三者均可以“独立成治”,但是,它们各自的“独立成治”都包含了其他二者的内容。只有认清它们各自的本质及相互之间的关系,才能在具体实践中因地制宜地找到三者结合的方式,整体效应才能显现出来。
    • 林杭锋
    • 摘要: 乡村治理既受国家主导的建构秩序影响,也与乡村自发秩序有关。形塑自发秩序,有助于在乡村治理中实现他者在场、形成共治合力、回归公共价值,进而激发社会活力,构造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治理场景。本土语境下的乡村自发秩序受制于法治、自治与公共精神发育情况。当前,我国乡村仍存在法治羸弱、自治不足、公共精神弱化等问题,制约了乡村自发秩序的生成。通过加强法治建设约束国家公权力,依法加强村民自治以及培育农民公共精神,是形塑乡村自发秩序,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合理路径。
    • 叶会成
    • 摘要: 权威能否正当化是法律政治哲学中既经典又前沿的问题,它可以简单概括为:服从权威意志能否得到道德上的辩护。约瑟夫·拉兹提出的“服务性权威观”对此贡献卓著,同时也饱受争议与批评,亟须澄清和回应。“服务性权威观”的核心理念是:在遵从正确理由比个人自治更重要的条件下,如果服从权威也确实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遵从理由,那么权威就具备正当性。有关的批评理论主要有制度性权威观、责任性权威观和程序性权威观,但是制度性权威观错误地将权威的本质视为制度性的,责任性权威观难以在责任与权威两者之间建立概念联系,而程序性权威观主张民主程序具备内在价值并不成立,民主只具备工具价值。因此,以上三种竞争性理论均未成功,服务性权威观仍旧得以捍卫。且经由这些交锋和反思,反而揭示了服务性权威观解释力的整体性与灵活性。
    • 岳宗园
    • 摘要: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社区已经逐渐演变成了一个社会的基础单元,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国家的现代化。加强社会治理,是缓解社会矛盾,深化社会治理,促进社会整体发展的关键。本论文的研究对象是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并以业主大会为主线,对各成员参加小区管理活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由于小区管理的目的不同,小区管理主体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出现了矛盾,双方在共同博弈中解决利益纷争纠纷,达成自治
    • 杨盛达; 秦莉莉
    •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文明建设条款,为提高婚姻家庭质量提供了一种“德法共治”的方案。家庭文明建设由此成为婚姻家庭法治指导下的规范化自治。在婚姻家庭领域,以德治为倡导和形式,以自治为实施机制,以法治为保障,最为适当和有效。正像自发产生的“两头婚”现象为家庭文明建设增值一样,依法自治是实现实质法治不可替代的方式。法治有其特定的功能、边界与局限,自治也有其界限、临界点及与法治的邻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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