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相关文献在2000年到2022年内共计7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0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2690篇;相关期刊60种,包括西部法学评论、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相关文献由78位作者贡献,包括江河、何苗、刘灿等。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研究学者
- 江河
- 何苗
- 刘灿
- 刘耀军
- 吴秀季
- 楼晓
- 毛德权
- 王成
- 王锦瑾
- 贾群增
- 郭玉坤
- 马妍柳
- 马新文
- 于东辉
- 伏阳
- 何景蕾
- 何黎明
- 佴澎
- 刘国清
- 刘平
- 刘杨
- 刘杨1
- 刘荣军
- 刘莹
- 叶萍
- 叶锋
- 吴磊
- 吴红玲
- 周茉
- 安悠
- 宋巍
- 巫志刚
- 张兄来
- 张景霞
- 张稚文
- 徐华
- 李子杰
- 李希
- 李慧
- 李灿超
- 杨丽娟
- 杨学均
- 杨林法
- 林文博
- 林龙
- 欧阳骥
- 沈隆吉
- 游文丽
- 潘海涛
- 王展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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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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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制度是现代公司法中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制需求,引入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制度是为了实现公司投资者和公司债权人之间的平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公司法人制度已经占据了公司法中的核心要点,但在实际运行中,也凸显出各种问题。我们有何措施加以补正,填补完善法律漏洞,让这一制度能够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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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兆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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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出台的《公司法》在实施过程中逐渐完善,资本制度从过去实行的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现在的认缴登记制度,市场准入要求降低,登记手续内容简化等为投资人提供了更多的创业便利,这类措施的实施为公司法制度架构带来重大影响,也为众多创业人士提供了更多的入市便利.但针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更加严厉,面对这类准入要求降低的环境,"宽进严管"的模式导致债权人风险增加.所以,必须借助全面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健全企业重大事项变更制度的立法,构建合理的清算制度以及有效的担保制度等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债权人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有效推动企业运转,促使各类市场主体利益最大化,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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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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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司人格混同是指公司人格不独立,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关联公司人格混同.《公司法》第20条第3款确立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司法实践中对公司人格混同的治理主要适用该制度.但该制度适用主体范围过窄,客观适用情形表述太过原则,导致司法实践中适用困难.因此,建议修改法条,扩大适用主体范围.应从广义上界定公司人格混同概念,规定公司人格混同的构成要件,将其作为客观适用情形;同时,客观适用情形还应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和司法解释等,以将该制度细化、类型化,从而便于实践操作.针对公司人格混同的现象,还应从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治理手段的完善等方面进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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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龙;
杨林法;
沈隆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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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基于类推适用原则,破产企业如果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可以参照适用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如果股东实施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等消极行为,其应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股东实施其他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积极行为,股东应在造成损失或获利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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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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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是对公司人格独立原则的必要补充,是对一般情况下股东享有有限责任的特别规定.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起步晚,发展慢.立法上的过于原则与司法上的过于随意,使得该制度在实践中的适用出现了这样或那样问题.笔者以司法案例出发,引入深思,进而达到“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效果.分别对我国该制度的内涵以及实体法上的适用五要件进行分析,以期明确和完善该制度在实体法上的适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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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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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起源于英美法,英美法系国家又称其为“揭开公司的面纱”.具体是指当公司的法人人格被股东肆意滥用,公司的债权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将无视公司的法人人格地位,否认股东的有限责任.它对于规范公司的行为、防止公司权力滥用导致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是现代立法技术上的进步,将有利于保护公司债权人的权益,保证交易安全,促进经济秩序的协调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但在实践中此项制度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有待于进一步的适用和完善.本文将围绕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特征、理论基础、立法现状、制度完善等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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