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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车上,强逼旅客购物是何性质?

         

摘要

正 被告人李景辉,男,27岁,长春市市民,无业,曾因持刀行凶被劳动教养三年并加期三个月,还因打架、赌博、流氓等行为六次受到治安处罚。被告人刘福君,男,24岁,长春市市民,无业,曾因盗窃两次被劳动教养各二年,1988年6月才解除劳教。被告人王宪敏,男,30岁,长春市市民,原系建筑木工。1989年4月5日上午,三名被告人由李景辉出资在长春站外购得二角八分一包的榨菜一百包、三角一卷的豆干一百三十卷和七角一包的烤鱼片二百包,然后一同窜上哈尔滨至荷泽的118次直快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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