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主体
平等主体的相关文献在1986年到2021年内共计13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30篇、专利文献10137篇;相关期刊112种,包括法学、法律适用、法制与社会等;
平等主体的相关文献由130位作者贡献,包括刘惠兰、屠建学、曾建生等。
平等主体—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0137篇
占比:98.73%
总计:10267篇
平等主体
-研究学者
- 刘惠兰
- 屠建学
- 曾建生
- 秦汝芳
- 耿长彦
- 蔡立东
- 袁青川
- 丁杰
- 严掌珠
- 丰悟
- 付晓玫
- 伍峻民
- 余中根
- 冯小光
- 凌曼
- 刘先惠
- 刘振义
- 刘瑞复
- 刘群
- 刘良才
- 刘英泽
- 力
- 包盛吉
- 南云僧
- 危玉妹
- 吕云洲
- 周军
- 周奋强
- 周航
- 唐杰英
- 喻松
- 姚康镛
- 孙力
- 孙实建
- 孟劲
- 宁涛
- 宋黎晓
- 尹元德
- 尹继信
- 常公旺
- 张临伟
- 张婧
- 张守东
- 张富强
- 张微
- 张晓茹
- 张煌辉
- 张璐
- 张英
- 张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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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恩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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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典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社会关注度非常高。在编纂过程中,工作专班注重把握好以下几点,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民法典编纂的高质量。把握好"公"与"私"的关系,正确处理行政管理对民事活动的介入。民法典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但很多制度同时与公权力的行使或者行政管理秩序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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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前红;
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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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典》如何实施公法性规定民法典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说明民法调整对象的最主要特征不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而是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平等的核心要义是这些主体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命令与被命令的关系,民法典应当规定的是确保意思自治得以实现,尊重当事人的合意的规范,而排除具有指令性和管理规定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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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冬;
王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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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权力行使与私权利保护的关系,说到底是公法与私法的运行逻辑问题。公法调整的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行为,私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行为。公权力行使与私权利保护是一个社会当中不同维度之间保证社会有序运行的必要行为。在重大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公权力行使与私权利保护发生了边界碰撞,甚至被无限放大,本文探讨的就是二者之间边界的设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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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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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调整规范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涵盖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不仅与我们每个人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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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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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部:冬冬是一个不幸的孩子,父亲外出因疫情回不来,母亲疯疯颠颠出走。母亲一离开,五岁的他经常一个人守在屋中,靠东邻西舍送来的冷饭果腹。请问:新颁布的《民法典》对这种情况有何规定?(读者:小宋)小宋读者:《民法典》是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在生活、存续过程中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的综合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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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继红;
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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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行政协议不是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合同,行政机关在订立行政协议时不能以约定方式排除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行政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已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该条款应认定无效。案情2012年9月5日新佳苑公司与安阳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出让方为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受让方为新佳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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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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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描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老百姓的行为指南。作为致力于为企业界服务的中国企业联合会的法律工作者,笔者更想强调这部法典与广大企业的密切联系。首先,从民法典的立法宗旨来看,其目的是保护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以企业为主的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就是典型的平等主体间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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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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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广州仲裁委员会于1995年8月29 日正式组建。作为广州地区唯一一家民商事仲裁机构,该委员会主要致力于解决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民商事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自成立以来,广州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量在国内一直处于领先水平,为广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广州仲裁委员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其自身存在的职责定位模糊、权力过分集中和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乏力等问题也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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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伟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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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调解是国家行政机关处理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的一种方式,国家行政机关对属于本机关职权管辖范围内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依照有关法律和程序主持协调,促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原则、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从而合理地、高效地解决纠纷矛盾。能否将行政调解有机运用在住房公积金领域中,解决职工与单位产生的纠纷,值得我们深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