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山汉简
张家山汉简的相关文献在1985年到2022年内共计199篇,主要集中在中国史、法律、汉语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96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2篇;相关期刊141种,包括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南都学坛、中州学刊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全国第十八次医古文研究学术年会、楚简楚文化与先秦历史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第七届“黄河学”高层论坛暨出土文献与黄河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等;张家山汉简的相关文献由186位作者贡献,包括万尧绪、闫晓君、王子今等。
张家山汉简
-研究学者
- 万尧绪
- 闫晓君
- 王子今
- 晋文
- 曹旅宁
- 朱红林
- 李恒全
- 蔡万进
- 陈治国
- 刘晓林
- 周波
- 张俊民
- 张显成
- 张韶光
- 曾磊
- 李丽
- 李力
- 李均明
- 李芳
- 欧扬
- 段逸山
- 湛玉书
- 王爱清
- 程少轩
- 程维荣
- 蒋力生
- 袁延胜
- 赵丹
- 赵久湘
- 郑璞
- 郝慧芳
- 钟文荣
- 陆文洋
- 陈战峰
- 鲁家亮
- 丁邦友
- 万尧绪1
- 万荣
- 乔苏婷
- 于凌
- 付金彪
- 伊强
- 何有祖
- 俄马硕1234
- 关守义
- 农茜
- 刘华祝
- 刘厚琴
- 刘向明
- 刘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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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雅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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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汉代赎刑中的赎死可以区分为"独立赎刑"性质的赎死,以及"附属赎刑"性质的赎死.独立赎刑性质的赎死主要存续于西汉初期至吕后时期,执行方式主要有以金赎死、以钱赎死及以爵赎死.附属赎刑性质的赎死在西汉初期鲜有记载,盛行于汉武帝时期,后一直延续至东汉时期.附属赎刑性质的赎死执行方式则更为丰富、灵活.通过对《张家山汉墓竹简》《史记》《汉书》及《后汉书》的研究,两汉时期赎死制度的施行情况得以较为清晰的呈现.受特定社会条件的影响,两汉赎死制度不断发展变化,并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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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江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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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庄子》富含托名色彩的故事虽曾为学者所留意,但其作品的具体托名内涵与创作特征仍有若干待发之覆,近出阜阳汉简《庄子》、张家山汉简《庄子·盗跖》正可为此书存在托名虚构篇目以及类似之文在彼时确有一定传播的情况提供证明。除了为人熟知的假托于儒、道学派代表人物的故事外,《庄子》中还多有托名于黄帝、尧、舜、禹等古圣先贤人物的相关故事。诸文或设置人物“论道”之说,或编造人物“求道”之事,其中所展现的核心内涵是借助人物身份以增信其言、利用人物声名以彰显学说。《庄子》拟托故事惯用想象恣意、铺排对举等手法,既达到了借重历史人物以撰文喻理、释说述理之目的,又为战国文学作品的发展注入了精妙俊逸的审美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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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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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453号残简内容重要,但以往在竹简拼缀、文字释读方面存在问题,致使学界未能充分发掘其中所蕴含的历史与地理信息。本文在竹简拼缀、文字考释等基础上,对《二年律令·秩律》所载上郡、陇西郡辖县进行了整理与复原。简文所载地名及县道分等的情况,还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探讨秦至汉初上郡、陇西郡的郡治问题。本文认为秦置上郡、陇西郡后,便分别以“高奴”“上邽”为两郡郡治,其后汉初又承秦之旧。以“肤施”为上郡郡治,以“狄道”为陇西郡郡治,可能分别与武帝元朔四年分上郡置西河郡、元鼎三年分陇西郡置天水郡两处政区调整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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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丹;
段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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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张家山汉简《引书》(以下简称《引书》)是目前发现最早最完整的导引专著,全面阐发了中医导引的具体内容,堪称中医导引的临床教科书,记载了内科、外科、骨伤科、五官科等各科疾病,明确了疾病的名称,有助于探讨导引疗法的内涵.考释病名、阐明疾病的内涵是研究病症导引的首要任务,本文在以往文字学研究的基础上并结合中医医理,从疾病症状、导引术式特点等角度对《引书》的"引瘅病之台(始)""病肠""引诎(屈)筋""苦两手少气""益阴气""引瘚""夜日卧(瘚)""引瘛""引鼽"等9个病名进行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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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
刘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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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秦汉时期法典中的"盗"含义逐渐丰富,涉及"盗"犯罪的法律规范也逐渐体系化.成立"盗罪"的核心要素是"取非其有","盗杀"的含义应当做广义解释,威势取财过程中致人死亡的犯罪行为皆应作为"盗杀"来考察.根据竹简秦汉律所见"盗杀"及相关犯罪行为,结合传世文献中的记载进行归纳、梳理,可见秦汉律中"盗杀"的定罪量刑概况.秦汉之后,刑律中"盗杀"含义发生了变化,"威力强取"致人死亡的行为及相应处罚不再集中规定,而是散见于针对谋叛、强盗、劫囚、略人略卖人等犯罪行为的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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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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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走马楼汉简《都乡七年垦田租簿》,张家山汉简中的《田命籍》或许应定名为《田命令籍》.之所以被称为《田命籍》,很可能是《户律》的抄本漏抄了“令”字.《田命籍》是登记对某些特殊人群豁免田租的籍簿.综合文献记载,汉初被免征田租的,有卿以上高爵、中高级官吏、“乐人”“邮人”和优秀工匠等.《田租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纳税民户耕种了多少舆田(垦田)和必须按舆田(垦田)缴纳多少田租,也具有分户统计耕种田亩总数和缴纳田租总数的作用.它的券书格式,就是北大秦简《算书》记载的舆田亩数、税田亩数、产量租率和应交多少田租的文书格式.之所以会出现误券和更改券书的现象,是因为算术知识的普遍缺失和县、乡有简、详两个券书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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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
刘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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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秦汉时期法典中的"盗"含义逐渐丰富,涉及"盗"犯罪的法律规范也逐渐体系化。成立"盗罪"的核心要素是"取非其有","盗杀"的含义应当做广义解释,威势取财过程中致人死亡的犯罪行为皆应作为"盗杀"来考察。根据竹简秦汉律所见"盗杀"及相关犯罪行为,结合传世文献中的记载进行归纳、梳理,可见秦汉律中"盗杀"的定罪量刑概况。秦汉之后,刑律中"盗杀"含义发生了变化,"威力强取"致人死亡的行为及相应处罚不再集中规定,而是散见于针对谋叛、强盗、劫囚、略人略卖人等犯罪行为的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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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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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二十等爵制是周秦汉魏时期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在战国秦汉社会转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以往诸多学者对此作过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21世纪初,张家山汉简、里耶秦简、岳麓秦简等秦及汉初简牍的刊布,为这一问题的研究提供了新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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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添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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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的《津关令》反映出汉高祖刘邦分封同姓诸侯王之后汉帝国内部错综复杂的局面.从律条内容来看,越塞令禁止平民私自穿越关塞、严防诸侯国从关内攫取黄金和马匹资源.从关隘位置来看,可以清晰地判别西汉初期中央与藩国势力区域划分以及汉政府意图借助关隘设置囊括益州与中原的部分土地以扩大统治核心区,进而解决建都关中存在的一些先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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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丹;
段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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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张家山汉简《引书》全文多次出现"阴"字,其在文中不同处的含义不尽相同,可指身体阴面部位、五脏、前后二阴、阴邪外气等。以"阴"字为脉络,对《引书》中与"阴"相关的词语进行梳理,旨在厘清"阴"在原文不同位置和语境中的具体含义,探析其背后的中医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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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庆
- 《第七届“黄河学”高层论坛暨出土文献与黄河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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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过去研究秦、汉法制,仅能透过书面文献里爬梳资料,律令条文虽见诸史籍,然多遭割裂而难见全貌.七○年代后,湖北省境内分别出土睡虎地秦简与张家山汉简,此二批出土竹简载录不少完整之法律史料,相对于记载未明或删节缺漏之书面文献,自然可为秦、汉法制研究带来更多契机.《汉书·刑法志》虽有上谳议罪的记载,然却未曾见相关文书传世,一直要到汉简《奏谳书》发表后,学者方得一窥原始面貌.过去史家习言汉承秦制,秦时有「延行事」,汉代《奏谳书》是否与其有直接关系?乃溯源典章制度之时所必须考论者.又奏谳文件所具备之文书格式、内容等,本文亦将藉《奏谳书》案例进行析论说明.最后则是针对《奏谳书》出现之重要词语「县论」及「它县论」进行全面观察,并据以阐释其法律专有义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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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丹;
张如青
- 《全国第十八次医古文研究学术年会》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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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癉”字在张家山汉简《脉书》、《引书》中多次出现,因其义项颇多,又与“疸”字互假,故在部分简文释义上存在一定的难度。本文对《脉书》、《引书》中所载“癉”字做了详细的考证和释义,并做了初步的总结,以期为相关研究者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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