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医疗程序
强制医疗程序的相关文献在1999年到2021年内共计7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6篇、会议论文7篇、专利文献186766篇;相关期刊55种,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西部法学评论、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等;
相关会议6种,包括2014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国际研讨会、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六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等;强制医疗程序的相关文献由83位作者贡献,包括白思敏、卞建林、唐冰颖等。
强制医疗程序—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86766篇
占比:99.96%
总计:186839篇
强制医疗程序
-研究学者
- 白思敏
- 卞建林
- 唐冰颖
- 李君玲
- 李梅
- 李行
- 王君炜
- 王秋杰
- 王良宝
- 田爱华
- 胡宇清
- 陈绍辉
- 丁同兵
- 丁宏
- 刘斌
- 刘轶卿
- 刘钊
- 卢希
- 史渭华
- 司丽娟
- 司凌丽
- 吴偕林
- 周婧
- 孙春雨
- 孟武
- 宋英辉
- 宫雪
- 尤菲菲
- 崔葛葛
- 庄亚
- 张兆武
- 张品泽
- 张帅
- 张迪
- 张迪1
- 张雪云
- 徐伟义
- 施鹏鹏
- 时波
- 曾金文
- 朱晋峰
- 李文华
- 李文涛
- 李民
- 李玉琴
- 李飞
- 杨彤
- 桑建国
- 樊雯雯
- 樊雯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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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一岚;
桑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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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刑事诉讼法》将强制医疗程序正式列为特殊程序之一.但是在实践应用过程中依然存在适用对象范围过窄、适用条件模糊不清、启动程序不细致、解除程序不明确、解除后监护规定空白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根据西安市相关规定和实践经验,采取扩大适用范围、明确适用条件,合理规定启动与解除程序和将社区矫正融入强制治疗程序等办法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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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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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强制医疗制度作为刑事特别程序规定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章中,同时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检察机关作为对刑事强制医疗程序负有法定监督责任的主体,在强制医疗决定、执行和解除的整个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既保障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人权和获得有效治疗的权利,同时也监督着强制医疗程序的依法运行。在刑事强制医疗制度运行至今的8年间,检察机关对强制医疗进行了有力的监督,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强制医疗机构不明确造成览督错位、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缺乏有效监督、缺少精神病医学专业指导等问题。本文针对这一系列问题进行研究,并探讨完善强制医疗检察监督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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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兆武;
王硕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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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中,被申请人的权利保障问题一直是司法领域的难题.现实案例中涉及保护性约束措施的适用异化、强制医疗程序解除的困境等问题.从刑事诉讼的角度分析,法律规定不完善、相关单位对法律的理解偏差、"担责意识"干扰、"人身危险性"认定不一以及申请解除人的知情权缺乏保障是导致相关问题的主要原因.以被申请人的权利保障为出发点,应该完善相关规定、规范法律适用、避免"担责意识"干扰、规范"人身危险性"认定标准以及保障申请解除人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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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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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精神病人刑事案件往往引发社会公众对精神病人犯罪案件的高度关注.201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增设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作为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四个特别程序之一,强制医疗程序是适用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决定程序.在证据法领域,强制医疗程序在待证事实、证明责任、举证与质证的程序等一系列问题上都具有特殊性.在法院依职权启动的强制医疗程序中,是否存在证明责任,证明责任如何分配更是理论上的难题.本文将以证明责任为核心,从以上几个方面分别探讨强制医疗程序中的证据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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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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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诉讼中涉及的强制医疗主要面向实施暴力但并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而采取的一种强制医疗措施.现阶段,这一强制措施也说明我国立法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当前立法主要表现为监督缺失、适用对象较为狭窄、审前采取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规定相对模糊以及执行程序的具体规定有所缺失等.因此需要对其立法工作加以完善,使得强制医疗程序在司法实践能够实现保证公共安全以及精神疾病患者合法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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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宇清;
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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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强制医疗执行程序作为强制医疗程序中的重要一环,关乎国家法治建设和人权保障。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刑事强制医疗执行程序规定较为笼统,本文通过分析现行强制医疗执行程序在主体职责、执行期限、解除程序等方面的立法缺失并提出对应完善建议,以期健全我国刑事强制医疗执行相关措施,实现对被强制医疗者的特殊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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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宇清;
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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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强制医疗执行程序作为强制医疗程序中的重要一环,关乎国家法治建设和人权保障.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刑事强制医疗执行程序规定较为笼统,本文通过分析现行强制医疗执行程序在主体职责、执行期限、解除程序等方面的立法缺失并提出对应完善建议,以期健全我国刑事强制医疗执行相关措施,实现对被强制医疗者的特殊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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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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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将今年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今年,我院共收到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36件,为历年最多。其中,大会建议35件,闭会建议1件;由我院独办11件,分办7件,主办7件,协办11件。代表们履职尽责、建言献策,所提建议涉及法院服务大局、司法改革、执法办案、基层建设等方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前瞻性指导性,体现了人大代表关心重视法院工作、积极参与监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政治责任和履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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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绍辉
- 《2014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国际研讨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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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强制医疗程序中,危险性的判定无疑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其解释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和范围,也直接影响到国家以强制医疗方式干预人身自由的限度.危险性包括两个要件:危害(行为)和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在危险性判定中首先应明确何谓危害,这就需要从客体、类型、程度、时间维度等要素对危害做出界定;其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界定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危害可能性的认定应综合精神病人已经实施的危害行为、人格特点、是否具有物质依赖、触发暴力的社会环境、精神状况等因素做出判断,而关键是运用科学的预测方法以确保预测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因此,有必要在危险性评估中引入精算评估方法,建立临床评估法和精算法相结合的危险预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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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建成
-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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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专门增设了强制医疗程序,对其适用范围、决定主体、启动程序、审理程序、救济程序、解除和制约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规定.但是,仍有一些法律规定不甚明确的问题,这些问题有赖于通过制定有关的司法解释予以解决,以利于强制医疗程序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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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秋杰
- 《第三届刑事诉讼监督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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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刑事诉讼法》专门—章规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检察机关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这种监督既能对相关权力进行制约,又能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但需坚持依法性、客观性、同步性和全面性等原则.为保证检察机关对强制医疗程序的监督落到实处,必须明确监督的主体、监督的方式、监督的启动、监督的效力等内容,防止监督有名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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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品泽
-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1年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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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8月30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同时宣布,自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为该草案向公众征求意见期间.本次草案中最突出特征之一是增加了第五编,作为特别程序.不仅对刑事诉讼法程序整体布局具有重大影响,而且,确立了一系列新的诉讼制度,凸显了诸多新的执法和司法理念.限于篇幅,本文仅对案第五编第四章"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以下简称"强制医疗程序")展开析评.就草案条文而言,包含了强制医疗程序启动、审理、救济和监督四个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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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华
-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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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2012年以前,我国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精神病问题上因对精神病强制医疗程序无具体程序规定,致使在实践中的精神病人自身人权未得到保障,还使社会、他人的安全遭受严重的威胁.据统计,严重肇事肇祸、危害社会治安的约占精神病患者的10%左右.本文首先对精神病人强侧医疗性质的争论与确定,然后说明了我国强制医疗适用主体范围不应仅仅限于实施危害社会行为时的无刑事责任行为的精神障碍人,还应当包括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具有人身危险性的精神病人以及在诉讼程序中(包括执行程序)的具有人身危险性的精神病人,最后从医学要件、法律要件、程序要件方面对强侧医疗适用要件进行分析,以促进我国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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