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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政

清末新政的相关文献在1984年到2022年内共计805篇,主要集中在中国史、中国政治、信息与知识传播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01篇、会议论文4篇、专利文献6篇;相关期刊493种,包括法制与社会、北方论丛、求索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首届中国历史学博士后论坛(2012)、清帝逊位与民国肇建一百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中国社会科学论坛2010史学——第三届近代中国与世界暨纪念近代史所成立6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等;清末新政的相关文献由729位作者贡献,包括萧功秦、黎俊祥、崔志海等。

清末新政—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801 占比:98.77%

会议论文>

论文:4 占比:0.49%

专利文献>

论文:6 占比:0.74%

总计:811篇

清末新政—发文趋势图

清末新政

-研究学者

  • 萧功秦
  • 黎俊祥
  • 崔志海
  • 张连起
  • 戴鞍钢
  • 王洪涛
  • 程河清
  • 袁伟时
  • 叶小青
  • 吴洪成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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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宗仁
    • 摘要: 清末新政是清政府所推行的最后一次较为全面和深刻的改革。改革主要集中在行政改革、军事改革和教育改革等方面。其中行政改革主要涉及中央行政机构改革以及地方行政机构改革,主要目的是整顿吏治。军事改革力求建立现代化的陆海军。教育改革则直接废除了科举制,设立新式学堂,派遣留学生。
    • 刘文华
    • 摘要: 庚子事变爆发后,两宫西逃至西安,军机处奏准全面暂行改题为奏,接着,湖广总督张之洞提出了暂行改题为奏方案。光绪二十七年八月,清廷颁布废除题本、改题为奏上谕,之后,两江总督刘坤一提出了比较全面的执行办法。改题为奏之后,外省奏折数量大增,加重了皇帝处理折件的负担,并导致一些不良后果。宣统二年,宪政编查馆提请各省循例具奏事件改咨各部,得到了摄政王的部分批准。随后,在内阁官制的拟订中,奏事权问题成为重要的争议点。宣统三年下半年,责任内阁成立后,与各部酝酿重要事件须经阁议,并缩小各部具奏事件范围。辛亥革命爆发后,袁世凯内阁成立,更是垄断奏事权,清朝皇权名存实亡。清末新政的迅速推进,导致奏折制度的快速变革,甚至动摇了皇权的根基。
    • 卢鹏
    • 摘要: 五大臣出洋是清末新政后期想谋求政治体制改革的行动,对清政府预备立宪起了重要的作用,五大臣中载泽、尚其亨等人赴日考察军事、政治等制度。清政府确定五大臣出洋考察政策出台后,日本极力想要让载泽考察团首先访问日本。日本先是尽力让中国打消为保护东北而劝说西方列强的目的,随后又发生了"吴樾投弹案"和"日比谷烧打事件",所以载泽考察团先行访日。到达日本后,日本依照最高规格接待使团,并且进行君主立宪宣传,想让中国效仿实行宪政。本文将探讨载泽考察团决定访日过程中日本的作用、日本对于载泽考察团的接待和日本所想要通过此次接待谋求的利益。
    • 乾坤清
    • 摘要: 清末新政开展以来,全国各地开始兴建商会,广安州商务分会于此时建立。广安州商务分会从申请试办到正式创建,用了较长时间,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商会体系。但清末广安州商务分会的创立也有着其他因素的影响,包括政策因素和本地商人的推动。自广安州商务分会创立后,一直都积极地参与地方社会的治理。
    • 王康
    • 摘要: 科举停废后,优拔贡考试作为清廷的善后之策,吸引大量士子参加。川籍士子彭阜成《庚戌北上日记》,从微观视角呈现出普通士人对拔贡朝考的观感,通过其视野、行踪,探讨清末士子在北京城的流动,游走其间的心态,并深入清末新政的背景了解优拔贡考试生活的实态。彭氏详细记录了他在皇宫内考试和入朝觐见的过程,以及居京期间的交际、购物和休闲活动,他以外来者的视角审视清末北京的日常与变动。赴京应考不仅为彭阜成提供了宝贵的仕进机会,还使他得以近距离观察清王朝的统治中枢,并从京城生活的细节中捕捉时代变革的讯息。
    • 王庆
    • 摘要: 1900年庚子国难后,清皇室面临着空前严重的统治危机。在内外交困的背景下,统治阶级内部思想发生了转变,慈禧太后被迫举出改革大旗,试图进行变法图治。1901年4月21日,清政府设立政务处,作为议商变法条陈、制订新政措施的机关,清末新政正式拉开了帷幕。新政期间谣言泛滥、各种负面舆论充斥媒体,社会舆论几乎到达失控地步。这使得清政府意识到抢占舆论主导权的重要性。在这一背景之下,1904年3月(光绪三十年二月)《四川官报》由成都官报局在成都创刊。
    • 顾悦
    • 摘要: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是20世纪初由张元济主持完成的一部重要法律汇编。文章对档案、书札等史料进行考辨和分析,展现了《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的曲折译印过程。张元济作为唯一的全程参与者与自始至终的主事者,坚持顺应时代需求、内容质量为先,加强出版管理、调动多方资源,对该书的顺利编译出版贡献巨大。考察张元济在该书编译出版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和重要贡献对当前的编辑出版工作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 张一民
    • 摘要: 清季变法修律,旧的《大清律例》被改造成《大清现行刑律》,以为过渡之用的总成之作,其立法条文之变动、司法适用之情形,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当时某些法律变革之观念。其中,杀尊亲属罪作为直接体现儒家纲常的核心条款,删修幅度较大;在各级审判厅的司法裁判中,又留存一定的生命力,但尚未触及诸如尊亲属的法律概念界定等实质议题。《大清现行刑律》作为近代刑律改革的脚本,体现了杀尊亲属罪在近代法律转型中的过渡性特征,不应该被忽视。
    • 彭贺超
    • 摘要: 兴复海军,是清末新政背景下清政府筹建海军的最后一次努力。陆军部成立前,地方督抚、练兵处仅在海军方面做了一些筹备工作。直到1907年陆军部始出台兴复海军政策,第二次海牙保和会上列强的欺辱激起朝野兴复海军的热情,然因财力不足难以落实。宣统朝筹办海军基础大臣、筹办海军事务处先后主持海军事务,兴复海军政策短期内数次演变。清末海军政策的酝酿、出台与演变,反映出清朝中央政府的军事改革思路从重陆轻海向海陆并重的转变。这一时期海军政策尽管存在出台时间较晚、变化频繁及后期冒进等问题,但在重视海军、维护海防的宗旨指导下,仍推进了中国海军现代化的进程。
    • 王晓霞
    • 摘要: 江楚编译书局是清末新政时期由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倡议,应晚清教育改革需要,在探索“江宁兴学”中设立的专事编译新式教科书的机构,亦是晚清政府重构统治权威性和政治合法性的重要举措,其设立、发展及编译活动体现了清末新政中的“江鄂”特色,更反映出清末新政时期中央与地方、地方督抚与精英人士以及“新”“旧”势力之间的紧张冲突和权势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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