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制度
破产制度的相关文献在1984年到2022年内共计415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95篇、会议论文20篇、专利文献491篇;相关期刊272种,包括法学、法律适用、法制与经济(上旬刊)等;
相关会议9种,包括第三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年会等;破产制度的相关文献由449位作者贡献,包括史进、李曙光、张彦宁等。
破产制度
-研究学者
- 史进
- 李曙光
- 张彦宁
- 王军
- 陈爱国
- 乔希玲
- 余德厚
- 余艺
- 凌桂泉
- 刘天利
- 吴礼洪
- 周友苏
- 周强
- 周玉琦
- 唐玉莲
- 宁诗敏
- 宋珊珊
- 康均心
- 张世君
- 张春霖
- 张若琼
- 张飞
- 曹思源
- 朱庆育
- 李力强
- 杜辉
- 杨佩
- 梁鹏
- 汪波
- 狄娜
- 王彦英
- 王朝阳
- 王欣新
- 王燕霞
- 章大勇
- 罗安宝
- 谢少雄
- 赵利肖
- 郭少卿
- 钱卫清
- 陈小杰
- 黄大昭
- 黄斌
- 黄晓云
- Steel.A
- 丁一龙
- 万国华
- 万春
- 万金冬
- 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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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佩;
孙友文;
于晓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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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破产制度是重要的市场主体法治化退出机制,对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积极作用。”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说,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最高人民法院为完善破产制度、保障破产制度运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破产制度得到更加广泛的运用,也取得可喜成就,依法释放破产制度价值,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史小红以2021年河南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举例,河南法院全年共审结各类破产案件1607件,同比增长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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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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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8月3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出台,这是我国境内个人破产领域进行立法的一次创设性尝试.应当认识到,一方面,个人破产制度的出台有利于实现债权人的利益、给予债务人一个“重生”的机会;另一方面,不可避免的也会出现债务人滥用这一制度进行破产欺诈等行为,使个人破产制度沦为债务人的“避风港”.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的利益是“完全对立”的,鉴于此,本文将尝试分析个人破产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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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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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破产制度是重要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对建立现代化经济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重要作用。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健全破产制度,改革完善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推动个人破产立法”。《企业破产法》修改已经纳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这又在立法层面进一步凸显出了个人破产立法的现实性和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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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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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是最高院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运用司法手段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破产程序在国家力量退出、破产费用需要从债务人财产支付、破产案件受理困难等情况下,产生了强烈的自我抑制,同时破产制度的供给、对破产案件的消极受理都未较之以往发生可观变化,《破产法》的适用在事实上已经成为一项简单的法律移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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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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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破产法》为我国法人破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它是我国破产立法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但它未将个人破产纳入适用范围。对于现行的《破产法》而言,已经很难适应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变革,构建个人破产制度以适应我国新的经济形势,有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应该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个人破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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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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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正式实施,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一部法典在我国法治化进程中应运而生。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民法典(草案)〉的说明》中阐释了,编纂《民法典》既不是重新制定民事法律规范,也不是简单的汇编既往规范,而是结合当前的社会背景,编订纂修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完善已不符合现实情况的规定,针对经济社会生活变化出现的新情况,作出相应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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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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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管理人是在破产程序中依法接管破产企业财产、管理破产事务的专门机构。为推动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提高破产效率,充分发挥破产制度作用,解决企业退出难问题,优化要素配置,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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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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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8月26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经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立法的必要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破产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再次明确提出,健全破产制度,改革完善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推动个人破产立法,实现市场主体有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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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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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破产法》为我国法人破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它是我国破产立法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但它未将个人破产纳入适用范围.对于现行的《破产法》而言,已经很难适应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变革,构建个人破产制度以适应我国新的经济形势,有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应该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个人破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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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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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破产制度破产有两种,一种是“第七章破产”,也就是根据《破产法》第七章,除了助学贷款和赡养子女不给你免除外,其他的直接免掉,但有个前提,你的收入得比当地的中位数低才行,比如当地整体的中位数在5万美元左右,你一年的收人低于这个数,才能给你免。当然,你申请破产的时候,借钱给你的人也会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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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全胜
- 《第八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企业破产法》实施实施十周年纪念研讨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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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现实中,作为债权人的商业银行宁肯债务人企业消极等死,也不积极地以庭外债务重组或重整等手段来挽救企业以减少自己的不良贷款损失.笔者通过分析原因,提出建立有权威公信力的危困企业偿债能力分析评测标准,来使各方利益主体可以回到多方共赢的挽救合作中来,使银行经济利益的维护与银行工作人员个人责任的承担不再脱节对立,建立起积极主动利用债务重组和破产制度挽救有价值的危困企业,实现多方利益共赢的良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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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慧芬
- 《第八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企业破产法》实施实施十周年纪念研讨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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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过去的三十年中,我国消费信用大幅攀升:居民部门债务收入比、居民部门债务资产比增长趋势明显.局部地区信用消费快速发展,产生的一些消费者过度负债现象已经对经济发展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我国目前没有处理过度负债问题的立法框架,现有消费者债务纠纷解决机制主要包括民事强制执行中的参与分配制度、限制高消费令等,这些规定过于简单,无法实现债权人之间的公平清偿,债务人也没有获得新生的可能性.本文基于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人民银行网站的公开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分析了消费信用在中国的快速发展和消费者过度负债的现状,从理论上探讨了我国目前消费者过度负债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消费者破产立法的可行性,提出消费者破产制度将为信用经济中无力偿还债务的消费者提供一种有效的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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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阳光
- 《第八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企业破产法》实施实施十周年纪念研讨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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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质合并是关联企业破产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理论基础与公司法上的人格否认(刺破面纱)既有关联又有区分.在美国的判例法体系中,实质合并规则经历了萌芽和诞生、适用范围扩张到适用标准趋严的过程,人格混同虽然仍是主要的判断标准,但同时延伸到资产和负债分离的难度、债权人对债务人单一性或整体性人格的信赖等辅助性判断标准.我国关联企业破产中对实质合并有着较强的现实需求,但立法和司法解释尚未确立实质合并规则,实践中面临实质合并理论基础何在、实质合并动议由谁提起、法院根据何种标准判断、债权人的异议权如何得到保障等诸多问题,迫切需要在总结实践案例和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实质合并破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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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显慧
- 《第八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企业破产法》实施实施十周年纪念研讨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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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渐渐趋向放缓,加之银行现行贷款政策收紧,房产市场出现不景气现象,中小房企的生存状况进一步恶化.2014年,仅武汉市就注销了30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15年,北京市房企数量更减少了近700家.而二线城市张家口市仅2015年5月28日一天就注销了5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经济滑坡带来了中小房地产企业的衰败,随之而来的就是如何更好的让这些企业平稳、有序的退出市场,并能最大限度的保护各方权利人的利益.而在各方利益集团中,购房者的地位无疑是在重中之重,它不仅涉及到小业主的个人利益保护问题,甚至可能牵连到社会民生等一系列敏感话题.面对购房者权益的保护问题,不仅需要加大立法的保护力度,更需要在实践中寻求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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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显慧
- 《第八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企业破产法》实施实施十周年纪念研讨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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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渐渐趋向放缓,加之银行现行贷款政策收紧,房产市场出现不景气现象,中小房企的生存状况进一步恶化.2014年,仅武汉市就注销了30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15年,北京市房企数量更减少了近700家.而二线城市张家口市仅2015年5月28日一天就注销了5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经济滑坡带来了中小房地产企业的衰败,随之而来的就是如何更好的让这些企业平稳、有序的退出市场,并能最大限度的保护各方权利人的利益.而在各方利益集团中,购房者的地位无疑是在重中之重,它不仅涉及到小业主的个人利益保护问题,甚至可能牵连到社会民生等一系列敏感话题.面对购房者权益的保护问题,不仅需要加大立法的保护力度,更需要在实践中寻求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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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显慧
- 《第八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企业破产法》实施实施十周年纪念研讨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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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渐渐趋向放缓,加之银行现行贷款政策收紧,房产市场出现不景气现象,中小房企的生存状况进一步恶化.2014年,仅武汉市就注销了30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15年,北京市房企数量更减少了近700家.而二线城市张家口市仅2015年5月28日一天就注销了5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经济滑坡带来了中小房地产企业的衰败,随之而来的就是如何更好的让这些企业平稳、有序的退出市场,并能最大限度的保护各方权利人的利益.而在各方利益集团中,购房者的地位无疑是在重中之重,它不仅涉及到小业主的个人利益保护问题,甚至可能牵连到社会民生等一系列敏感话题.面对购房者权益的保护问题,不仅需要加大立法的保护力度,更需要在实践中寻求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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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显慧
- 《第八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企业破产法》实施实施十周年纪念研讨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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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渐渐趋向放缓,加之银行现行贷款政策收紧,房产市场出现不景气现象,中小房企的生存状况进一步恶化.2014年,仅武汉市就注销了30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15年,北京市房企数量更减少了近700家.而二线城市张家口市仅2015年5月28日一天就注销了5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经济滑坡带来了中小房地产企业的衰败,随之而来的就是如何更好的让这些企业平稳、有序的退出市场,并能最大限度的保护各方权利人的利益.而在各方利益集团中,购房者的地位无疑是在重中之重,它不仅涉及到小业主的个人利益保护问题,甚至可能牵连到社会民生等一系列敏感话题.面对购房者权益的保护问题,不仅需要加大立法的保护力度,更需要在实践中寻求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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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
- 《第八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企业破产法》实施实施十周年纪念研讨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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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定金债权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定金具有担保功效,其客体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代替物.定金债权存在被特定化的可能.不同种类的定金中,只有违约定金可以作为别除权的基础权利.对违约定金在破产程序中的处理,应当予以类型化,不能采用单一标准.应当注重破产定金债权的撤销问题以及定金债权与其他权利发生竞合时的处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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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
- 《第八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企业破产法》实施实施十周年纪念研讨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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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定金债权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定金具有担保功效,其客体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代替物.定金债权存在被特定化的可能.不同种类的定金中,只有违约定金可以作为别除权的基础权利.对违约定金在破产程序中的处理,应当予以类型化,不能采用单一标准.应当注重破产定金债权的撤销问题以及定金债权与其他权利发生竞合时的处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