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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移植

法律移植的相关文献在1986年到2022年内共计103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史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004篇、会议论文32篇、专利文献10456篇;相关期刊544种,包括华东政法大学学报、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法学等; 相关会议17种,包括第三届比较法学与世界共同法国际研讨会、第八届全国法律文化博士论坛、第五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2014)等;法律移植的相关文献由1050位作者贡献,包括阮兢青、佴澎、郝东升等。

法律移植—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004 占比:8.74%

会议论文>

论文:32 占比:0.28%

专利文献>

论文:10456 占比:90.99%

总计:11492篇

法律移植—发文趋势图

法律移植

-研究学者

  • 阮兢青
  • 佴澎
  • 郝东升
  • 黄金兰
  • 于海涌
  • 张春海
  • 李秀清
  • 李麒
  • 杨静
  • 肖光辉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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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简筱昊; 李想
    • 摘要: 法律移植与法律本土化的争论已经转变为法律移植过程中是否需要整合本土资源的争论。本土资源否定论者的观点主要建立在误解之上,苏力教授笔下的“本土资源”并非模糊不清的命题。本土资源在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它对法治建设的供给主要表现为将习惯、惯例等转化为法律,检验移植来的法律,对移植来的法律进行补充、完善等。法律移植及其本土化过程中作为大写的真理的普世价值并不存在,本土资源也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人治”。
    • 张心颜
    • 摘要: 我国“不方便法院原则”从英美法系的“Forum non Conveniens”移植而来,却发生了“异变”,主要表现为在作为裁量性“标准”的“Forum non Conveniens”中嵌入了确定性“规则”,同时以我国及我国国民利益对该原则进行了“价值锁定”。作为此种“异变”的结果,“不方便法院原则”过度挤压了司法者在个案中的妥善权衡的空间,使得“Forum non Conveniens”原本具有的“制衡原告挑选法院”和“维护本国及本国国民利益”两种功能均受到减损,所追求的“正义”与“利益”两种价值也都难以真正落地,并且无法妥善处理平行诉讼、协议管辖等具体问题,陷入了较为尴尬的境地。该制度移植中出现的“南橘北枳”现象对我国此后的制度引入具有经验意义。
    • 王洪雨
    • 摘要: 比较法这一研究领域和法律移植关系甚密,比较法的“力量”为一国对他国法律的移植提供了积极的实践基础,在立法传统、国际法、国内部门法等方面都有很多实例可对此加以佐证;而其“弱点”又制约着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其他国家、地区的法律移植界限;通过分析法律与文化背景、地理环境、语言及宗教的关系,进一步揭示比较法潜在的“困境”,以期为中国法律发展提供些许借鉴意义。
    • 杨鹿君; 王元
    • 摘要: 交易所竞争、公司治理完善、混合所有制改革等现实问题驱动了双层股权结构在我国的落地。双层股权结构的核心功能为控制权维持,在推行双层股权结构本土化时,应树立匹配监管的理念,以制度的自我约束和公司治理内外部监督机制的强化来建立契合我国法治土壤的双层股权结构制度体系。
    • 刘之杨
    • 摘要: 流放在清季被移植而来的监禁刑所替代后,民国政府又多次流放监犯,其中以徒刑改遣、恢复流刑之争和移犯垦边为典型事件。从法律移植的角度看,由于中国社会尚不具备广泛适用监禁刑的条件,故而流放便作为一种调适手段应运而生。不过主张流放者无意恢复古代流放制度或彻底否定法律移植,而是想在认同西方感化思想的基础上,构建一种适合于中国社会的“新流刑”。他们主张即便在思想共识下,各国仍可依据国情来建立不同的制度,而不应削足适履。流放监犯在民国末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立法思维长期带有求速求全的倾向,故而对法律移植的反思亦多止于批评而缺乏建设,流放监犯的实效遂难期理想。
    • 廖嘉诚
    • 摘要: 《公司法》中涉及董事勤勉义务的条款寥寥可数且不成体系,在后法典时代与公司法修改的双重背景下,董事勤勉义务的标准成为重要命题。诞生并成熟于美国的商业判斯规则是值得我国移植的对象。我国已有的法条基础和司法实践表明,商业判断规则具有引入我国的可行性。因此,将商业判断规则作为可排除的任意性规范直接规定在《公司法》法条中,并赋予债权人起诉的部分权利,从而完善董事勤勉义务,建立更加成熟的管理者体系。
    • 李汶龙; 袁媛; 安筱鹏
    • 摘要: 尝试抽象出既有大数据治理规则背后的逻辑和思维基础。具体而言,梳理了3种性质不同的基础思维,即简单类比、法律移植和规范想象。3种思维在某一特定历史阶段或多或少都存在,并非对立或者排斥关系,而是处于连续的谱系中。为了增进理解,将“路径依赖”作为参考概念。前两种基础思维属于路径依赖式思维,最后一种强调对既有路径的脱离和超越。基于对大数据治理基础思维的梳理和分析,进一步提出关于治理的顶层设计建议。首先,对传统物权(所有权)的依赖已经走到逻辑终点,如果脱离这一认知轨道,如何通过深入触及数据实践的方式设计治理规则是目前最主要的挑战。其次,法律移植是近十几年来大数据治理规则发展的主要引擎,但移植不同于翻译,移植本身也不是最终目的。审慎对待选择性借鉴的问题,以及规则和理论一体两面的问题,是目前移植实践的瓶颈和突破口。最后,与前两种路径依赖式思维对立,尝试提出规范想象的理念,指出适时脱离既有的历史轨迹和思维惯性的必要性。规范想象力的构建是一个复杂且持续的事业,需要同时跨越学科的藩篱,超越纯概念层面的认知,并形成有效的规则-理论互动。
    • 朱大明
    • 摘要: 在我国公司法的历史上,作为第一部完整规定公司制度法律的1904年《钦定大清商律》、作为第一部单行法的1929年《公司法》以及1914年《公司条例》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三部法律文件不仅在内容上存在差异,同时各自所面对的立法背景与立法环境都存在很多的不同。这三部法律文件之间具有内在关系,其中包含对于今天公司法完善仍然有益的信息,这有助于更深刻地了解我国公司法自身,而且对于未来公司法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付子堂; 郭小东
    • 摘要: 法学翻译是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新中国法理学译著的发展历经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初创期和沉寂期(1949-1977年),这一阶段法理学译著选题在国别上以苏联为主,语种以俄语为主;第二阶段进入恢复发展期(1978-1991年),法理学译著选题从苏联转向西方国家,但该阶段仅有零星的西方法理学经典著作被引进;第三阶段为繁荣发展期(1992-2019年),中国法学翻译事业开始步入"译丛时代",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局面,法理学译著出现"爆炸式"增长。这一阶段的法理学译丛可以划分为七种类型,分别是:法学交叉学科型、以国别为单位型、以法学家命名型、西方法哲学经典型、法理特定主题型、西方政法经典型和凸显人文精神型。回顾新中国70年法理学译著艰难曲折的发展过程,可以发现其内在的发展逻辑,具体表现为:政治逻辑、市场逻辑和人才逻辑。
    • 梁永昌
    • 摘要: 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是最高院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运用司法手段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破产程序在国家力量退出、破产费用需要从债务人财产支付、破产案件受理困难等情况下,产生了强烈的自我抑制,同时破产制度的供给、对破产案件的消极受理都未较之以往发生可观变化,《破产法》的适用在事实上已经成为一项简单的法律移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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