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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的相关文献在1996年到2022年内共计18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82篇、会议论文4篇、专利文献6015篇;相关期刊132种,包括国家行政学院学报、法学、法制博览等; 相关会议4种,包括2008非营利组织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研讨会、2007年烟台公路学会烟台公路建设与管理研讨会、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等;行政确认的相关文献由186位作者贡献,包括乔涛、俞斌、吴长波等。

行政确认—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82 占比:2.94%

会议论文>

论文:4 占比:0.06%

专利文献>

论文:6015 占比:97.00%

总计:6201篇

行政确认—发文趋势图

行政确认

-研究学者

  • 乔涛
  • 俞斌
  • 吴长波
  • 徐英军
  • 朱明月
  • 汪亚枫
  • 沈国琴
  • 蔡志强
  • 谭波
  • 都海燕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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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刘天韵
    • 摘要: 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若干规定》,于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这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制定的第七部浦东新区法规.在确定市场主体的设立登记实行行政确认的基础上,规定进一步细化内容,使之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包括探索各类登记事项的确认制创新:在名称登记方面,推行申报承诺制;在经营范围登记方面,尊重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明确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由其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示;在住所登记方面,积极稳妥地推进"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释放场地资源,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 王凯羿; 张婉莹
    • 摘要: 在后疫情时代,健康码作为政府和企业合作推出的“应急码”,毋庸置疑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政府的精准防控,科学防疫提供了数据支撑;为人民的生命安全构筑了一道坚实的防线;为国家的经济复苏、经济繁荣奠定了初步的基础。健康码在融入公民的日常生活的同时,同样暴露出许许多多的漏洞。健康码的地域限制、赋码规则不透明、变码后维权手段不健全等都加剧了人民的负担;朝令夕改、“一刀切”的防疫政策更是让人民苦不堪言。健康码真的能够反映公民的健康吗?其背后的法律问题值得深思。
    • 刘琪
    • 摘要: 随着企业数量不断增多和国家多证合一趋势的不断发展,关于营业执照产生的问题越来越明显,在具体司法实践处理中还陷入一些为难处境,不利于商事交易的安全。为了适应我国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现实,使与营业执照有关的利害关系人能有效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本文从四个方面对我国营业执照改革问题进行研究,首先从学界对于营业执照制度仍然存在理论争议入手,表达了我国立法中关于营业执照的性质和功能;其次阐述了我国营业执照制度存在的问题;再次阐述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对于公司营业执照制度的规定;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完善策略,进而提出我国营业执照制度改革方向。
    • 摘要: 【裁判摘要】离婚登记是婚姻登记机关依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之间就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及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问题所达成的协议予以认可,并以颁发离婚证的形式确认当事人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行政行为。离婚登记一经完成,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婚姻解除情况即产生对外效力,具有社会公信力。
    • 荣明潇
    • 摘要: 【关注焦点】在工伤行政确认案件中,劳动者虽实际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工作,但总公司将其分公司员工的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事项通过人事代理服务合同委托给第三方公司,并将上述费用汇给第三方公司后,再由第三方公司以自己名义为劳动者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这种情形显然与《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劳务派遣具有本质区别。即总公司只是出资将其员工的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委托给第三方代办,而非进行法律意义上的劳务派遣。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即分公司抗辩劳动者与其为劳务派遣关系而与第三方公司系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并且应认定分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
    • 高秦伟
    • 摘要: 商事主体登记制度改革已在国内诸多地方取得成效。将其作为行政确认行为来认知,与传统的行政许可理念有所偏差,同时也带来与其他行政行为的关联、区别的问题,必须从法理上予以阐释。行政行为类型化虽有一定益处,但也会因时代、认知、实践的需求使得各类型间出现交叉融合的现象,最为典型的当属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与行政登记行为。因应时代、实践发展及行政相对人自治意识的强化,这些行为类型可能向政府介入强度较弱的方向转换。行政确认的法理在于坚持行政过程论的观念,既强调与其他行为类型的不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也强调行政确认亦会因市场、社会、政府之间的互动,不断调整范围,甚至可能转化为备案制。这种观念将为商事主体登记监管实践及培育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提供理论支持。
    • 邢雪
    • 摘要: 行政确认作为一种信用监管的方式,能够发挥提高监管效率、稳定监管秩序、化解监管纠纷等重要功能。监管活动与监管场景决定了信用监管中行政确认的运用不能局限于某一固定模式,而需要有多样化的安排。信用监管“单一主体确认”的适用情形具有局限性,“联合主体确认”的方式方法具有单一性。因此,需要重塑信用监管中行政确认的理论模式。将多个机关的联合确认、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评价、信用报告等新型确认手段作为适用形式、表意形式和实现方式的一种。它们经过组合变化,能够形成五种实践性较强的行政确认模式,不同模式适用不同的监管情景,监管主体应根据监管实践的需要灵活运用。
    • 摘要: 南宁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强首府战略的若干意见》(桂发〔2019〕32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下放南宁市实施第二批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共34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15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
    • 陆小华
    • 摘要: 网络是人类物质与精神生活的基础性依托,也是法律关系存在条件、存在空间和法律制度变化的重要影响因素.在当下,网络的法律地位缺乏基础性研究.《民法典》的"网络"有四种意指:与报刊并列作为媒体、作为虚拟财产存在空间、作为包含互联网的信息渠道和在线服务平台.《民法典》把网络与报刊并列为媒体一部分,是在具有高位阶法律效力成文法中第一次确认了网络与媒体的关系,确定了网络可以是涉及名誉权纠纷的民事主体,能够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网络是有确定责任主体和法定代表人的网络信息服务者.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以五种区分方式对网络的媒体属性部分进行了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行政确认,比《民法典》对网络媒体属性部分的界定更为精确.《民法典》中"网络"的法律地位分为作为民事主体、作为法律关系存在空间、作为法律信息公开渠道、作为法律关系特殊要素四种情况,体现了其权利义务的相应程度.
    • 俞斌
    • 摘要: 商事登记制度是市场准入乃至营商环境的核心内容。2020年6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询《商事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的意见,收到意见建议2100多条,体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1)本文提出了三个问题:商事登记制度应采用统一立法还是分散立法的模式,商事登记行为性质是行政许可还是行政确认,商事登记立法是包括信用和监管在内的全面立法还是单一的登记程序立法。这三个问题在《〈商事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中也都简单提及。(2)本文针对这三个问题,深入分析现状、趋势和难点,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路径,为商事登记立法拓展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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