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观
人权观的相关文献在1979年到2022年内共计366篇,主要集中在政治理论、中国政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62篇、会议论文4篇、专利文献3477篇;相关期刊277种,包括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前线、人权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第四届北京人权论坛、第二届中国青少年发展论坛暨中国青少年研究会2006学术年会等;人权观的相关文献由382位作者贡献,包括屈新儒、徐晓光、李晓明等。
人权观
-研究学者
- 屈新儒
- 徐晓光
- 李晓明
- 汤炜玮
- 胡义成
- 金虹谷
- 陈光国
- 刘志强
- 唐杰
- 喻权域
- 夏宏
- 孟宪平
- 张晓玲
- 张美萍
- 徐显明
- 李世安
- 李云龙
- 李步云
- 杜钢建
- 杨军燕
- 杨适
- 王寿林
- 王自发
- 苗贵山
- 董云虎
- 袁强
- 许保利
- 赵晔
- 钟瑞添
- 陈兴发
- 陈志尚
- 韩庆祥
- 顾肇基
- 饶昌杰
- 丁冬雨
- 丁维陵
- 万千慧
- 万雪飞
- 乌云娜
- 乔根锁
- 于远河
- 亓成章
- 令赞
- 何云峰
- 何正欣
- 何用夏
- 何颖
- 侯军亮
- 俞锦旺
- 傅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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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晨欣;
孟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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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毛泽东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杰出代表和核心人物,他的一生是为中华民族争取人权、捍卫人权而不息奋斗的一生,毛泽东的人权观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毛泽东在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革命实践过程中,强调人民大众是人权的主体,国家独立和民族自决权是实现人权的基础条件,经济发展权是实现人权的物质保障,政治发展权是实现人权的民主保障。毛泽东人权观具有人民性、广泛性等特征,对我国当前人权事业的发展仍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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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珊珊;
孙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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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死刑存废的探讨应当回归本土法律文化.传统人性善恶论以使人向善为目的,认为死刑的存在有利于良善社会道德的形成;法律文化世俗化特性导致宗教对法律形成正式且系统的力量极小;传统人道精神强调"仁、义",认为对社会伦理秩序的破坏,被视为对国家命脉的破坏,因此需要死刑实现惩罚与预防效果;社会本位的人权观使得死刑对民众而言,符合个人对社会秩序价值的追求.因此,在实然意义上,死刑具有合目的性、合逻辑性的工具价值,难以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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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一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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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7届会议7月12日通过了中国提交的“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决议。决议重申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具有重要贡献,发展的目标是增进所有人的福祉,各国应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决议呼吁各国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由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中国提交的这一决议,对于当前世界意义重大。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只有更好地发展,才能更好地促进和保护人权。特别在新冠疫情全球蔓延、世界经济形势总体下行的背景下,没有发展,就无法破解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种种挑战难题;不重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充分保障各项人权,就无法获得持续向好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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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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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韩国政府为宣示人权改善状况、提升国际地位而制定亚洲首部《难民法》,但出台该法并非旨在真正解决难民问题,致使该法在政策宣示与实际操作上存在矛盾.韩国《难民法》的政策宣示招致在韩难民身份申请数量激增,造成韩国政府疲于奔命、韩国民众反难民情绪上升、在韩难民感到强烈不满的三难困境.为摆脱困境,韩国法务部提议收紧难民政策,而韩国人权专家却要求放宽难民政策.两派意见拉锯,韩国《难民法》修订走向不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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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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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权是人之为人应该享有的权利,不断探析人权理念是人类永恒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吸收和借鉴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点,致力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为世界谋大同。新时期,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坚持以全方位的发展保障人权,同时积极主动参与全球人权事务,以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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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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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代以来,启蒙思想家从理论上确立了资产阶级的人权理论,也成为现代人权发展的基础。出于政治立场与政治认知的不同,人们对人权的分类也有不同的看法,但这并不妨碍人权在实践中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在批判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人权观,认为人权是特定的社会经济基础的产物,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具体的、有阶级性的,它首先表现为生存权和发展权,并受到一定的限制,特别是主权的约束条件,其最终意味着人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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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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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阿马蒂亚•森以逆向思维的方式,强调人权不是一种单纯的利益要求,而是应该做什么的强烈的道德宣言,要超越单一的立法路径,以自由看待人权。人权的实现既需要“完善责任”的履行,也需要“不完善责任”的有效发挥;既需要彰显出对利益的尊重,也需要体现出对自由的追求。人权所具有的共享人性之特质,则需要在理智审思的基础上,对其内容进行丰富与拓展,从而超越地域之囿,实现人权的真正普适。阿马蒂亚•森的这种人权观呈现出清晰的逻辑理路和独特的思维向度,为人权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注入了新的内容。然而,若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来审视,他的人权观只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与视角,由于缺乏人类历史发展的维度,其人权观难以摆脱历史与阶级的束缚,自然就跳不出西方人权观固有的窠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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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军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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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约翰·李维斯是英共资深的理论家,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界享有盛誉。李维斯的马克思主义道德主义问题的立场,主要是探索人权、自由和个人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帮助揭露英国马克思主义的道德问题。李维斯在对道德等的问题上的探索,为英国的历史发展提供了前提,对当时英国社会的结构、制度及原则等的建立做出了极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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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四新
- 《第四届北京人权论坛》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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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科学技术推动的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大众传播技术,尤其是以互联网为核心的、具有全球性的新媒体服务形式的不断出现,一方面能够更容易地看到世界各国不同的人权理念指导下的人权实践活动,同时也从总体上把握当代人权发展的新动向新趋势,并且把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人权探索和人权实践活动置于世界人权事业的宏大背景之中,更加便利地比较其于其他国家的人权理念与人权实践,尤其是在人权理念和人权实践活动方面对中国形成鲜明对照并且存在诸多争议的西方第一代人权观之间的不同之处.文章指出从中国的角度来讲,目前的发展模式太过于强调国家、政府以及集体的利益,对个体权利和利益的保护方面的重视不够,使得侵犯个体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西方国家在人权理论和人权保护模式方面一向重视的个人主义,或对个体基本人权在中国看来有点过度的保护,如果能够引入到中国的法律和政策中来,更有可能对目前实践中存在的侵犯个体基本人权的做法或现象有反向的校正作用。其次,不太赞成将东西方的人权观和人权发展模式对立起来或割裂开来的提法。另外人权是普遍联系的、不可分割的。中国政府所坚持的生存权、发展权也好,西方国家更侧重的选举权和表达自由等政治权利和自由也好,以及世界人权公约当中载明的一系列其他的基本人权,都是相互联系和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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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安
- 《第四届北京人权论坛》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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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价值观和人权观都是上层建筑领域的概念,属于道德范畴.所谓价值观,是人们对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选择态度,具体地说,它反映一定主体的利益、需要、心理和行为取向,是人们用以衡量事物的价值、评判事物的好坏并且决定对其态度的内心标尺.对于个人来说,它是内心深处最重要的信念、信仰和理想的总和;对于国家、社会而言,是意识形态的实质与核心内容.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就有什么样的人权观.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共同的价值观与人权观,文章介绍了西方文明背景下形成的人权观念并非具有普世价值,而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价值体系中的人权观与其本质不同,当然,改革开放后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的价值观与人权观自然也会发生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这些变化,是在新形势下,围绕为人民服务和如何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人民的权利而变化。因此,中国的价值观与人权观的变化,根本就不是中国古代价值观和人权观的回潮,而是一种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的上层建筑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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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波;
徐莉
- 《第四届北京人权论坛》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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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近代"人权概念"的产生以来,中外学者们关于人权尤其是对其内涵的争论,从来就未有停息:要么从政治经济的角度,强调人权的社会现实基础,以此阐释人权的内涵;要么从文化道德传统的视域,关注传统价值观和人格尊严,以此解读人权的真谛.但终因各国政治经济制度和文化传统存在一定的差异,人们越是解释,纷争就越是激烈,文章介绍了幸福观作为人权的目的而被忽视的原因以及不同的人权思想变迁下的幸福观的不同,提出人权之下的幸福应该如何获得,总而言之,从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自然观),到对人的认识活动的思考(认识论),再到对人与人关系的思考(历史观),最后到对人自身的思考(伦理学),这是人类思维不断发展、飞跃的过程。因为,社会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客观衡量尺度;而人幸福和个体权利(人权)的程度则是人类的主体标尺,且后者为前者的出发点与归宿。人类社会自身的发展历史和现状,一再证明单纯的物质文明(经济发展上的人权)并不能给人类自身带来真正的全面的幸福和主体发展。只有将幸福作为主体的不可剥夺的人权,才能充分实现人人享受的真正的人权。反过来,在国际社会上,但凡各国言及人权,无论大小强弱,就必须以追求人的真正幸福为宗旨,且应摒弃“人权政治化”的错误倾向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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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波;
徐莉
- 《第四届北京人权论坛》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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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近代"人权概念"的产生以来,中外学者们关于人权尤其是对其内涵的争论,从来就未有停息:要么从政治经济的角度,强调人权的社会现实基础,以此阐释人权的内涵;要么从文化道德传统的视域,关注传统价值观和人格尊严,以此解读人权的真谛.但终因各国政治经济制度和文化传统存在一定的差异,人们越是解释,纷争就越是激烈,文章介绍了幸福观作为人权的目的而被忽视的原因以及不同的人权思想变迁下的幸福观的不同,提出人权之下的幸福应该如何获得,总而言之,从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自然观),到对人的认识活动的思考(认识论),再到对人与人关系的思考(历史观),最后到对人自身的思考(伦理学),这是人类思维不断发展、飞跃的过程。因为,社会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客观衡量尺度;而人幸福和个体权利(人权)的程度则是人类的主体标尺,且后者为前者的出发点与归宿。人类社会自身的发展历史和现状,一再证明单纯的物质文明(经济发展上的人权)并不能给人类自身带来真正的全面的幸福和主体发展。只有将幸福作为主体的不可剥夺的人权,才能充分实现人人享受的真正的人权。反过来,在国际社会上,但凡各国言及人权,无论大小强弱,就必须以追求人的真正幸福为宗旨,且应摒弃“人权政治化”的错误倾向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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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波;
徐莉
- 《第四届北京人权论坛》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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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近代"人权概念"的产生以来,中外学者们关于人权尤其是对其内涵的争论,从来就未有停息:要么从政治经济的角度,强调人权的社会现实基础,以此阐释人权的内涵;要么从文化道德传统的视域,关注传统价值观和人格尊严,以此解读人权的真谛.但终因各国政治经济制度和文化传统存在一定的差异,人们越是解释,纷争就越是激烈,文章介绍了幸福观作为人权的目的而被忽视的原因以及不同的人权思想变迁下的幸福观的不同,提出人权之下的幸福应该如何获得,总而言之,从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自然观),到对人的认识活动的思考(认识论),再到对人与人关系的思考(历史观),最后到对人自身的思考(伦理学),这是人类思维不断发展、飞跃的过程。因为,社会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客观衡量尺度;而人幸福和个体权利(人权)的程度则是人类的主体标尺,且后者为前者的出发点与归宿。人类社会自身的发展历史和现状,一再证明单纯的物质文明(经济发展上的人权)并不能给人类自身带来真正的全面的幸福和主体发展。只有将幸福作为主体的不可剥夺的人权,才能充分实现人人享受的真正的人权。反过来,在国际社会上,但凡各国言及人权,无论大小强弱,就必须以追求人的真正幸福为宗旨,且应摒弃“人权政治化”的错误倾向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