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校”辨

         

摘要

正 《左传·子产不毁乡校》文中有“郑人游于乡校”一语,晋代学者杜预注“乡校”为“乡之学校”.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则释为“乡间的公共场所.既是学校,又是乡人聚会议事的地方”.近年来的若干选本就承用了这个解释.根据该书《凡例》的声明,“我们是用现代汉语解释古代汉语”,那么,这里的“乡间”“乡人”当然就该理解成“乡村里”“乡下人”了.于是,人们要问:子产时代,有没有“乡村学校”?有没有供“乡下人”聚会,议事、读书的“场所”?查《周礼·大司徒》和《汉书·食货志》载:周制,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乡,万二千五百户.可见,古代,“乡”是一级行政单位.先秦文章中,乡党联用,城邑对举,往往而是,并没有相当于后世“乡村”之义的概念.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