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第三部门作为城市治理的主体之一,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受社会责任感驱使会采取集体行动,保障城市安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武汉市慈善总会、"传化·安心驿站"、武汉市社区志愿者团队和武汉市志愿者车队等第三部门积极开展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导向的集体防疫行动。反思这些行动的过程可发现,它们虽同属于第三部门,但不同组织遵循着不一样的实践逻辑,究其原因,主要源于第三部门组织形态的差异性。基于组织行为学视角,从"规制—结构"出发将第三部门的组织形态分为稳定型机构、动员型社群、聚合型社群和分散型社群四类,由此对应概括出"强目标—强秩序""强目标—弱秩序""弱目标—强秩序"和"弱目标—弱秩序"四种实践逻辑。结合第三部门防疫案例,可总结出不同实践逻辑下集体行动的优势和劣势,以此引导第三部门集体行动,发挥其应有的城市治理功能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