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决定
处理决定的相关文献在1985年到2022年内共计56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559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1078129篇;相关期刊229种,包括人民司法、人民之声、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金融服务法的创新与发展”论坛等;处理决定的相关文献由310位作者贡献,包括本刊编辑部、张建初、中村刚等。
处理决定—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078129篇
占比:99.95%
总计:1078689篇
处理决定
-研究学者
- 本刊编辑部
- 张建初
- 中村刚
- 冯亮
- 刘希星
- 吴明顺
- 大桥政宏
- 宁致远
- 手塚忠则
- 星野将史
- 村井健人
- 杭正亚
- 柯昌信
- 湛中乐
- 田中义照
- 真野纯
- 胡静
- 覃正东
- 陈新安
- 骆俊功
- 黄杰
- Athena
- 一凡
- 一柳
- 丁国香
- 严惠仁
- 严有根
- 严石
- 于忠庆
- 于绍元
- 云露
- 仲秋
- 任密玲
- 任晓龙
- 任生
- 伍华红
- 何振荣
- 余崇德
- 余明永
- 余明辉
- 余超群
- 余鸣
- 佟才录
- 侯海军
- 倪磊
- 傅光明
- 傅升
- 兰德尔·S·托马斯
- 冯吉礽
- 冯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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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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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训诫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在诸多行政领域的立法上均有体现.行政训诫也是我国行政法治实践动态创制的产物,不同的行政主体或依惯例、或依自治,均在广泛地实施行政训诫.行政训诫的法律规定和动态创制是研究行政训诫的基本素材.学界现有对行政训诫的研究集中于对其性质的界说.从行政训诫的内在结构、运行机理和现实需求来看,将行政训诫理解为"准行政法律行为"可能更为合理,这也大致符合我国行政训诫现行制度的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应从主体、条件、对象、模式、内容、方式、救济等方面明确行政训诫的具体规范,这对行政训诫的法治化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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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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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渝府发[2019]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市政府决定对应取消市级行政许可事项9项,承接国务院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下放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行政许可事项2项。现将上述取消和调整的13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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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广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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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被处分、免职,到复出——这样的沉浮,就发生在中部某县干部邹波身上。2015年,邹波因工作日午餐饮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随后在组织关怀帮助下,他放下包袱,奋发有为,在处分影响期满后被重新使用,担任该县公车改革办公室主任。邹波所在单位负责人坦承,当时这一消息传开后,大部分干部觉得组织这样安排是合理的,但也不乏一些质疑,''犯了错还要提拔,那没犯错的呢?''''是不是所有犯过错的干部都能重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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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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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张政办发[2019]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现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责办法》(甘政办发[2018]22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采取有力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切实预防和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甘肃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责办法》聚焦保障支付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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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要点】公章具有代表公司意志的法律效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应当对盖有本公司公章的投标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混盖公章,又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相当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规定的供应商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的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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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4月14日正式对外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提出,在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推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探索新经验。碧海蓝天的海南省将迎来生态文明建设的更大机遇,真正成为中华民族的四季花园。生态强省''瞄准''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青山绿水、碧海蓝天的旅游胜地,通常是人们对海南省的第一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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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案情采购人A委托代理机构B就该单位"XX设备购置采购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采购,采购预算为56万元。2015年8月10日,代理机构B发布网上竞价公告。2015年8月17日,竞价截止,共六家供应商参与竞价。2015年8月24日,代理机构B发布成交结果,C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5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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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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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常执法实践中,适用《食品安全法》第136条规定免予行政处罚时,执法人员常常在适用执法文书上出现困惑。如将免予处罚按照行政处罚的程序制作各类执法文书,则会出现"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种类和幅度为免于行政处罚"、"执行结果为行政处罚决定书于XX送达"、"结案方式无法填写"等让人啼笑皆非的问题。更甚者,如不告知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理结果,则会出现某案件虽经过调查却没有处理决定的情况。不(免)予行政处罚该如何操作成了困扰众多食药监管人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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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D·考克斯;
兰德尔·S·托马斯;
宫海清
- 《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金融服务法的创新与发展”论坛》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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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这篇文章中,将会研究作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对象的公司与作为私人证券集体诉讼目标的公司在公司规模和财务健康状况方面的差异情况。文章还会研究到底是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还是由私人执业大律师全权负责对造成投资者巨大损失的违法者进行起诉。在这一点上,文章对这些由私人诉讼提出的最基本的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争议处理决定能否弥补这一群体遭受的损失,以及这些损失是否与企业本身的规模或者集团诉讼所耗费的时间相匹配。本文的数据取自于从1990年到2003年之间共389个证券集体诉讼的处理决定。